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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干货丨轮候查封债权人,如何申请参与分配?(实操篇)

 徐振亮律师 2022-08-02 发布于河南
法律规定,当债务人对多个债权人负债、且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分配
在司法实务中,常见的是债权人分散在多个法院,那到底应该由哪个法院处置债务人财产?债权人又如何提交参与分配申请,具体是一个什么样的流程?
本文,法宝律师以查封财产系房产为例,与大家分享“作为轮候查封债权人,提交参与分配申请”的流程。
作为轮候查封债权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需自己掌握到目前是哪个法院哪个执行法官正在处置房产的相关信息后,才能向本执行案件的执行法官交参与分配申请。

1

确认本执行案件法院,已轮候查封到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

一般情况下,执行法官都会给申请执行人发“查封结果通知书”等文书,文书上会载明轮候查封的房产具体位置和房产证号。如果执行法官没有给书面文书,申请执行人需要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

2

确认该房产的全部查封信息。

先问本执行案件执行法官是否知道该轮候查封房产的首封以及其他轮候查封法院、对应案号。有些执行法官系统能看到这类信息就会告知,但很多执行法官都是看不到上述信息的,这时就需要申请执行人通过去该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出含抵押、查封全部信息的房产信息单,打出来的这个单上会载明全部查封信息。

3

确定好正在处置房产的法院、案号、执行法官和联系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首封法院才有处置权,而实际正在处置房产的不一定是首封法院,还有可能是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当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是可以商请首封法院将查封房产移送执行的

通常,查正在处置房产法院信息有点复杂,拿到房产信息单后,有些很容易就可以确认了,但有的要经过大量检索和联系法院才能确认,一般分以下情况:

房产信息单上载明首封案号是执行案号,那申请执行人直接跟执行法官联系确认是否是该案正在处置房产。如果是,就直接确定了处置房产的法院信息;如果执行法官说已经移送优先债权执行法院执行了,那申请执行人要进一步了解优先债权执行案件的信息,并与优先债权执行案件法官取得联系确认处置信息。
房产信息单上载明首封案号是保全案号,说明首封案件是在诉讼程序中尚未进入执行程序时就申请了法院查封,此时该首封案件到底是否进入执行程序从房产信息单上是根本看不出来的。这时,申请执行人可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看看是否有首封案件法院的执行案件。如果没有,那说明首封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如果有,那申请执行人还得联系上执行案件法官了解该执行案件是否是对应的首封案件,如果确认是再跟执行案件法官确认处置信息。
法宝律师提醒:因为法院电话经常很难打通,所以要确认到处置房产法院信息经常要用很长时间才能确认,而这期间有可能法院已经开始在走房产拍卖程序了。

为避免出现房产已经完成交易款项已经分配完成后轮候查封债权人才查到相关信息,这一期间需通过查询拍卖网是否有该房产拍卖信息。现在执行法院司法拍卖一般都是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纳入最高院名单库的网拍平台有淘宝(阿里)拍卖网、京东拍卖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这5个。

[查询方式是打开这5个拍卖网,分别输入房产具体座落。如果法院已经挂网拍卖,则输入该信息后会出现相关拍卖信息,一般都会附上拍卖裁定书。通过拍卖平台页面信息和拍卖裁定书,就可以知道处置法院、案号和执行法官信息。]

4

申请执行人向本执行案件法官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

参与分配申请书上写明正在处置房产的法院、执行案号、执行法官和联系方式。

这里要注意,参与分配申请书不能直接交给处置房产的执行法官,必须交本执行案件法官由其转交

5

跟本执行案件法官确认是否已向处置房产的执行法官发了参与分配函,如果还没发,要跟执行法官沟通尽快发。

在本执行案件法官向处置法院交了参与分配函后,等处置法院完成房产拍卖后会制作拍卖款分配方案发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就等看看自己能分到多少钱。
如果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就要在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以上,是法宝律师根据自己办案经验进行的总结。
实务中常因案件特殊性、执行法院有特殊流程要求等等会出现一些差异,也需申请执行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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