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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讲 古印度印章铭文破译

 陈之秀 2022-08-03 发布于北京

 
迄今为止,印度河文明有文字的遗物达2000件以上,除印章和铜板外,有些陶器和金属器上也有铭文。

笔者主要就印章的性质及其文字内容进行讨论。

印度学者拉奥认为,印章铭文是一种拼音文字和字母系统,因而将其与闪语字母表对照,将闪语字母的音值赋予印章文字,但印章铭文中最常见的人形与鱼形铭文却没有对应的闪语字母。于是,拉奥又将这两个铭文在吠陀梵语中找出它们的发音,确定铭文内容为姓名、头衔和其他绰号。但拉奥的假定并没有任何独立的考古、文化或语言学证据支持,特别是他还确信,闪语的音值可以对应到梵语这一印欧语系里。这不得不让人推测,出于民族主义的原因,拉奥也不过是一个要证明印度河文明的语言是梵语的祖先,因此梵语肯定是本地土语而非外来语的印度人罢了。因为,哈拉帕与摩亨佐—达罗发掘出的城市文明与《黎俱吠陀》所描述的游牧生活是完全不搭界的。

费尔瑟韦斯则认为,印章文字所属的语言是达罗毗荼语,因而先从字形上确定它“看上去”像什么,再从达罗毗荼语中选一个符合这个意义的词汇,最后以考古、文化和语言学证据为基础,确定这个铭文可能代表的含义区间。但上述每一个步骤都会产生歧义,更不用说,就算印度河文明所用语言是达罗毗荼语,那也是比现存最早的达罗毗荼语还要早2000多年的语言。一种语言经历了那么长时间、这么多变化,用它来作其早期形式的索引指南,可信度有多高?

而这些困难只有用中国的汉字和汉语来解释才能解决,因为只有汉字和汉语才有连续数千年的传承脉络可寻,并且可以得到考古与文化的证据作支撑。

在洛塔尔,考古学家们发现了100多枚泥签,上面都盖有印章,许多泥签上还盖了不止一个印章,甚至有几个盖了四个印章。克诺耶认为,根据这些盖有多个印章的泥签,可以对印度河文明贸易的组织方式做出两种不同的解读。一种可能性是,在单项交易中,存在着不同(可能多达四个)的所有者;另一种可能性则是,在某包货物得以进口或出口前,需要数位官员(也许是海关官员?)对其内容物进行查验和核对,然后才可以放行。

笔者倾向于后一种可能性,并认为,这些印章与《周礼》中所记载的“贾师”职能有关。

《周礼.地官.贾师》说:“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直,展其成而奠其贾,然后令市。”

也就是说,贾师掌管辨别货物的品类,衡定平均价格,展示其文书(成,即计要、统计的文簿),确定物价,然后商品才能入市交易。

因此,这些印章当是由贾师一类的市场管理官员制作的,然后商家就可以带着自己的货物和印章,到各地市场交易。因为这些印章都是有纽的,可以挂在脖子上或拴在腰间,随身携带。因此,印章铭文的内容只可能与商贸有关。这与两河流域最早的苏美尔泥板文书中的象形文字记载着物品名称和数量等内容、古埃及前王朝时期出现的象形文字雏形及早期文字具有统计、标记等商业用途,有异曲同工之妙。

许多印章上除了铭文,还刻有一个动物图案或拟人化的形象,但与铭文并无直接关系,因为同样一个图案可能出现在不同的印章上;或者相同的铭文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印章上,但其伴随的图案却不相同;甚至有两枚印章,正反两面铭文相同,但图案却不一样。因此,笔者认为,图案应该是不同氏族的标志。

铭文所用语言,一说属达罗毗荼语,类似古泰米尔语一说属印欧语系,是吠陀雅利安语的一种早期形式。有关印度古文字中的象形字,历来被认为是世界上被解读最多的文字,解读方案超过100种,但没有一种被学界广泛接受。这些铭文的85%出土于哈拉帕和摩亨佐—达罗。60%刻在印章上,其中40%是重复的。许多铭文只有一个铭文,最长的一条铭文也只有26个铭文,平均不到5个铭文。伴随铭文的往往有一个动物图案或人物形象。有些学者认为,它们只是符号,而不是文字,但有序的铭文排列和统一的书写方向,使这一猜测难以成立。许多学者将其与埃及、苏美尔文字或闪语、达罗毗荼语作过比较,可由于没有出土双语文本,所以至今未被破译。现在能肯定的只有这样几点:1、把它们称为印章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其上的铭文并不是反刻的铭文;2、它们主要是从右向左书写的,尽管有个别方向相反,或采用牛耕式转行书写法;3、铭文总数约为400——450个,说明这种文字不是音节文字,而可能是音意兼表的文字。虽然英国学者安德鲁.鲁宾逊认为,这个数值对于像汉字那样有数千个语标的文字来说显得太少,但笔者认为,印章铭文只是汉字的一种早期形式,且局限于商贸方面,因而这个怀疑是不成立的。

笔者认为,古印度印章铭文最有可能是属于太昊(帝俊、帝喾、帝舜)后裔巴人的一种文字。

首先,从字形来看,它与金文及纳西象形文字都很接近(见图一)。

        

                     
 图一A(印章文字采自(英)安德鲁.鲁滨逊著、周佳译《众神降临之前——在沉默中重现的印度河文明》,金文采自高明编《古文字类编》)

 


图一B(印章文字来源同上,纳西象形文字采自方国瑜 编撰 和志武 参订《纳西象形文字谱》)
从之前众多学者解读的经验与教训这一点分析,他们多是把印章铭文与音节文字(甚至字母表)对照,而没有把它们与音意兼表的汉字作对比,而古印度周边仅中国的汉字属于音意兼表的文字系统。

其次,从书写方向看,它与汉字相同。

印章铭文的书写方向主要是从右至左,但也有从左至右,甚至牛耕式转行书写的方式,这与中国甲骨文的书写方式相同。

《法苑珠林》说:“古造书凡有三人:长名曰梵,其书右行;次曰佉庐,其书左行;少者仓颉,其书下行。”

这三种书写方式,印章铭文都有,与甲骨文相同。因为,在殷墟卜辞中,也是先从上到下(下行),再从右至左(左行),并有以“千里路”为中心,在其右侧从左至右(右行)的情况出现。同时也说明,梵文与佉卢文与汉字属于不同的文字系统。因此,用梵文或佉卢文来解释印章铭文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再次,从文化特征看,印度河文明与太昊(帝喾、帝俊)氏族存在对应关系。
在古印度印章中出现最多的是不同的鱼形以及陶罐状的符号。笔者认为,鱼形铭文指的就是各种鱼类。其中,头部有三角形的为犁头鳐,鳃边有两须的为胡子鲶(金尼尔.威尔逊猜测为“鲤鱼”),鱼形四周有四点的为带水养殖的活鱼,而非费尔瑟韦斯所猜测的各类头领、弗林德斯.皮特里猜测的“督察”或“地方行政长官”、罗伯特.嘉威尔猜测的“星星”(帕尔波拉更将这种符号与代表数字的数根短线联系起来,将“鱼和三根线”释为“三星”,指鹿首星群;“鱼和六根线”释为“六星”,指昴星团;“鱼和七根线”释为七星,指大熊星座)。而像陶罐状的符号,费尔瑟韦斯猜测为有提手的罐子,当释“缶”,而非帕尔波拉猜测的一个长角的奶牛头的正面像、尤里.克诺罗佐夫猜测的菩提树。之前外国学者释读的印章文字未能取得学界认可的原因主要是他们未从文化的整体性角度考虑问题。笔者认为,所有印章铭文都是商品价目表,图案则为氏族标志。印度河流域与两河流域发运货物的印章和封泥互见于两地,可与西亚发现的外贸文书相印证。

在此,首先需要对印度河文明以货易货的交易方式作一探讨。

文中插图除注明者外,均来自(英)安德鲁.鲁滨逊《众神降临之前——在沉默中重现的印度河文明》一书。
   


图二
   


图三

从图二与图三的对比中可以看出,图左都是一样的铭文,而图右的铭文各不相同,这说明图右所列的商品是等价的。

图二第一行最右边的一个铭文是车轮的象形。它左边的两个短线为间隔符号。

第二行右数第一个铭文像宝贝,贝壳卵圆形,以我国的海南岛及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各岛屿尤多。其种类很多,最大最美丽的一种叫虎斑宝贝,壳长达10厘米,白色而有黑褐色斑点。左边的两个短线为间隔符号。

图三第一行右数第一个铭文是六根斜线,可释“六”。右数第二个铭文像一块麻布。它左边的一根短线是间隔符号。

第二行最右边的一个铭文像一枚印章石,故可释为“石”字。右数第二个铭文是“丫”字形短线上有三根短线,可释为“锯子”。右数第三个铭文,可释为“缶”。它左边的一根短线为间隔符号。

第三行最右边的一个铭文像一个交叉的斜十字,与甲骨文“癸”形近。为了与“癸”字区别开来,所以用双钩线写出。因为它与汉画像石中伏羲手持的“规”一模一样,所以,可释为“规”,也说明“癸”的原义可能就是“规”;它左边的一根短线是间隔符号。

第四行最右边的一个铭文是两根长竖线,可释为“二十”。右数第二个铭文是中间为“规”的图形,故可释为“帨”(佩巾)。

也就是说:一个车轮(或代表一辆车)与一个宝贝,与六块麻布,与一块印章石、一把锯子、一个陶缶,与一个圆规,与二十个头巾、一个陶缶是可以互相交换的。

因此,图二与图三间隔符号左边的铭文,似可释为:左一为一件蓑衣,左二为一个团鱼,左三为一把锄草用的手锄,它们的总值与右边的商品是等价的。
      

 
图四

图四1第一行间隔符号右边的铭文为“宝贝”,左边第一个铭文为“四”,第二个铭文为“木”,说明四根木头的价值是一个宝贝。第二行为第一行的简写,省略了间隔符号。

图四2第一行间隔符号从右至左可释为:“犁头鳐”、“印章石”、“锯子”、“缶”、间隔符号、“四”、“锯子”,意思是说,一条犁头鳐、一枚印章石、一把锯子、一个陶缶与四把锯子等价。其第二行、第三行的铭文为第一行的省写。

   


图五

图五最右边一个铭文为车轮(或代表一辆车)。

间隔符号左边第一个铭文似为一只乌龟,第二个铭文为“五十”,第三个铭文为“夫”,第四个铭文为“缶”。意思是说,一个车轮(或一辆和)可以买五十个乌龟和一个“缶夫”(即制陶工匠)。据统计,相邻两个铭文出现的频次为“缶夫”93次、五十个乌龟1次、车轮与间隔符号83次、“五十夫”40次、乌龟与间隔符号17次。

由此可以看出,交易中是以贝类为基本货币单位计算的,这充分反映出《史记.平准书》所说“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所从来久远,自高辛氏之前尚矣”的记载是有史实依据的。

下面,笔者对其他有人物或动物图案的一些印章铭文试作分析。

   

   
图六

图六画面正中是一个头戴牛角冠的男神,而且有三张脸(有学者认为是四张脸,因为朝后的一张脸看不到),周围环绕着老虎、大象、犀牛和水牛,前面有一只羊,可能是作为祭品,因为羊的身边是一个祭坛样的东西。神像的头上是一行铭文,自右向左,笔者释为:“天,夹、剪、二缶,鱼、缶,天。”

在这里“天”是指天族,也就是巴戟族、巴人。其他铭文的意思是说,一个夹子(见图一B,铁匠手里拿的就是这样的夹子)和一个剪子价值两个陶缶或一条鱼加一个陶缶。

画面正中的男神应即黄帝,因黄帝有“四面”的传说。

《吕氏春秋·本味篇》说:“黄帝立四面,尧舜得伯阳、续耳,然后成"。

《太平御览·人事部·面》引《尸子》曰:“古者黄帝四面,信乎?” 

在山东沂南画像石中,也曾经出土了“四面人”的形象,图中采用俯视的视角,将神人的四个脑袋尽数画出。

另外一件青铜重器大禾人面纹方鼎更是“四面”的经典重现。这件人面纹方鼎属于商代晚期,在其每面正中位置均有一个浮雕的人面纹饰,四面人物的五官表情几乎如出一范,故饶宗颐先生认为,这正是“黄帝四面”的体现,并且据此推断,“黄帝四面”的观点应该起于殷代。

因此,古印度的这枚印章上出现的四面天神应该就是黄帝。

《韩非子.十过》说:“昔者,黄帝合鬼神于西泰山之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蛇伏地,凤凰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

画面中正有大象、老虎的形象,而牛即蚩尤也。

《述异记》说蚩尤“人身牛蹄……头有角”。还说:“太原村落间祭蚩尤神,不用牛头。”又说:“今冀州有乐名'蚩尤戏’,其民两两三三,头戴牛角而相觝”,都说明蚩尤的形象就是一头牛。

天神头顶上正中位置的铭文“缶”字中有加一竖、二竖、三竖的变体,当与缶的数量有关,两竖即指两个缶。同时,亦可作为间隔符号使用。

据古史辨派学者考证,太昊即帝俊、帝喾,而太昊为“黄帝之曾孙也”。

《山海经.海内经》说:“西南有巴国。大曍生咸鸟,咸鸟生乘釐,乘釐生后照,后照是始为巴人。”

大曍即太昊。咸鸟当即玄鸟、鸾鸟、凤鸟、皇鸟,亦即凤凰。乘釐当即季釐,为帝俊之子。

《山海经.海内经》说:“(建木)大曍爰过,黄帝所为。”

《淮南子.地形训》说:“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日中无影,呼而无响,盖天地之中也。”

“都广”又作“广都”。

《吕氏春秋.有始览》说:“白民之南,建木之下,日中无影,呼而无响,盖天地之中也。”

高诱注:“建木在广都,南方,众帝所从上下也……日正中将下,日直,人下皆无影。大相叫呼,又无音响人声。故谓盖天地之中也。”

《太平御览》卷888引《蜀王本纪》说:“蜀王据有巴蜀之地,本治广都,后徙治成都。”

《华阳国志.蜀志》说:“广都县,郡西三十里,元朔二年置。”

《汉书.地理志上》蜀郡下有广都县。

《水经注.江水一》说:“江水东迳广都县,汉武帝元朔二年置。”

杨慎《山海经补注》说:“黑水广都,今之成都也。”

曹学佺《蜀中名胜记》认为,广都就在今成都附近的双流县境内。

王先谦《汉书补注》说:“《隋志》、《元和志》谓双流县即汉广都。”

都广,即今四川成都,亦即大曍后裔巴人所居。“大曍爰过”,袁珂《山海经校注》认为:“过非经过之过,乃'上下于此,至于天’之意也。”但笔者认为,“过”从神话意义上说,自然可以解释为由建木升天,但从历史意义上讲,仍当释为经过,说明太昊曾从有建木处经过,而且是因为黄帝的原因。至于究竟是什么原因,由于史料阙如,尚不得而知。

      


图七

图七是一枚皂石印章,出土于摩亨佐—达罗,天神(当即太昊)在画面右侧,中间是跪着的祈愿者,头戴牛角冠,身后有一头山羊,为牺牲,下面有七个人类仆从,有学者认为是祭祀的场面。

画面上方的铭文,笔者释为:“剪、夹,鱼,缶,天”。

意思是说,一个剪子与一个夹子与一条鱼和一个陶缶是等价的。“天”代表天族、巴人。

      


图八

印章中最常出现的图案是独角兽,在哈拉帕占总数的46%,在摩亨佐—达罗占60%。笔者认为,此独角兽即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獬豸(音谢至)。

《述异记》卷上说:“獬豸者,一角之羊也。性知人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

清代陈元龙《格致镜原》卷82引《神异经》说:“东北荒中有兽如羊,一角,毛青,四足,性忠直,见人斗则触不直,闻人论则咋不正,名曰獬豸,一名任法兽。故立狱皆东北,依所在也。”

正因为这种神兽能主持公道,所以对于一个在外经营的商贾来说尤其崇拜,因此成为某个氏族的图腾,刻在随身携带的印章上,既可以表明自己的身份,也可以起到保佑自己经商顺利、不被欺骗的作用。有此图案的氏族当为皋陶族。
图八独角兽上方的铭文,笔者释为:“橐、夹、毛皮:犁头鳐、船桨、木、缶。”

意思是说,一个橐、一把夹子、一团毛线、一张皮子与一条犁头鳐、一个船桨、一根木头和一个陶缶等价。

      


图九

图九独角兽上方的铭文,笔者释为:“花、躬(读为弓)、木:犁头鳐、竹、缶。”

意思是说,一个花饰、一张弓、一根木头与一条犁头鳐、一根竹子、一个陶缶等价。

 

    
图十

图十在独角兽上方的铭文,笔者释为:“宝贝:个、个、五十、鱼、箭头(箭头,或矛)。”

意思是说,每个宝贝都值五十条鱼、一个箭头(或矛)。

      


     图十一

图十一独角兽上方的铭文,笔者释为:“七鱼。”

意思就是七条鱼。

       


图十二

图十二左图:牛上方的铭文可释为:宝贝、间隔符号。

右图:铭文可释为“个”、“个”、“五十”、“鱼”、箭头(或矛)。

意思是说,每个宝贝都值五十条鱼、一个箭头(或矛)。 
  

 
图十三

图十三独角兽上方的铭文,可释为:“五十”、“鱼”、“箭头(或矛)”。

意思是五十条鱼、一个箭头(或矛)。

      


图十四

图十四独角兽上方的铭文,因头朝左,故须从左至右读,可释为:“宝贝:鲶、卅、夫、十、缶、玩具?手镯、锯子。”

意思是说,一个宝贝可以买一条胡子鲶、30个夫(可能为挑夫)、10个陶缶、一个玩具?一个手镯、一把锯子。

  


 
图十五

印章图案中数量居次的是大象。

图十五大象上方的铭文。笔者释为:“宝贝:二十六缶。”

意思是说,一个宝贝与二十六个陶缶等价。有此图案的氏族当为黄帝后裔舜弟象族。

      


图十六

此外,印章图案中还有瘤牛、犀牛、水牛、短角无驼背牛等。有这些图案的氏族当为蚩尤及其兄弟族,因《太平御览》卷78引《龙鱼河图》说“蚩尤兄弟八十一人”。

图十六短角无驼背牛上方的铭文,笔者释为:“宝贝:鱼、手镯、廿、鱼钩。”

意思是说,一个宝贝可以买一条鱼、一个手镯和二十个鱼钩。

    


图十七

图十七瘤牛上方的铭文,笔者释为:“麻布、桔槔、竹、陶拍、车轮、间隔符号。”

意思是说,一块麻布、一个桔槔、一根竹子、一个陶拍、一个车轮(或一辆车)、间隔符号。此印章当省略了“宝贝”铭文,因其已成为基本货币。

为了检验以上的释读是否自洽,笔者还将对下面一些印章铭文进行释读。

      


     图十八

     图十八:先从右至左,再从上至下,最后从左至右,第一个铭文为“团鱼”,第二个铭文为“六十”,第三个铭文为“鱼”,第四个铭文为“耒”,第五个铭文为“十”、第六个铭文为“缶”,第七个铭文为桔槔,第八个铭文为卅(三十),第九个铭文为“箭头”,第十个铭文为“十”,第十一个铭文为“人”,第十二个铭文为“十”,第十三个铭文为人挑担形,似甲骨文“倗”字。此印章当省略了“宝贝”铭文。

     意思是说,一个宝贝可与一个团鱼、六十条鱼、一把耒、十个陶缶或一个桔槔、三十个箭头(或矛),又或十夫与十朋等价。

       


图十九

图十九:第一行从右至左,可释为:宝贝,间隔符号;第二行从右至左,可释为:胡子鲶、棉布、缶。

意思是说,一个宝贝可买一条胡子鲶、一块棉布(有经纬线标志)和一个陶缶。

      


图二十

图二十第一行从右至左,可释为:一个团鱼、一条鱼、一条胡子鲶、一个桔槔、三十个箭头(或矛)与五十条活鱼等价。

第二行从右至左,可释为:二十棵菩提树与一条犁头鲶、一条鱼、一个桔槔、三十个团鱼、一个“花饰”、一个陶缶或五十条活鱼、一把梳子等价。

第三行从右至左,可释为:一个车轮(或一辆车)与一个夹子、一个桔槔、三十条胡子鲶和一条活的犁头鳐或一个缶与六十条活鱼等价。

第四行从右至左,可释为:一个团鱼、一条犁头鳐、一条胡子鲶、一个桔槔、三十个乌龟、一个陶缶或五十条活鱼等价。

第五行从右至左,可释为:一把尺子、一个宝贝与一个团鱼、一个夹子、一条鱼、一个桔槔、三十七个?、一个陶缶等价,或一个圆规、一根木头与二十条活鱼等价。

第六行从右至左,可释为:一棵菩提树、两个珠蚌、一个箭头(或一枝矛)、一个凳子、一个宝贝与一条犁头鳐、一条鱼、一个桔槔、五十个头巾、一个陶缶或一个团鱼、二十条活鱼等价。

第七行从右至左,可释为:一个橐、一条胡子鲶、一个钟、一个陶拍与十二个桔槔、三十条胡子鲶、一条鱼、一个手镯、二十个陶缶或一个酒壶与二十条活鱼等价。

第八行从右至左,可释为:一张网、一张弓、一块玉璧、一个陶拍与一个团鱼、一条鱼、一个桔槔、三十个手镯、二十根木头等价或一个圆规与一个夹子、一条鱼、二十条活鱼等价。

《尚书.多士》说:“唯殷先人,有册有典。”说明我国至少在商代就已发明了文字,但殷墟甲骨文已属商代晚期,自发现之日起,就以一种成熟的文字形态呈现于世人面前。按照文字发展的规律来看,这种文字形态肯定不是它最初的样子。那么,甲骨文的前身是个什么样子,中外学者探索了一个多世纪,仍然未能找到答案。虽然后来陆续在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大溪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石家河文化、陶寺文化等遗址中出土了一些刻画符号,但它们多为单字,只有山东邹平丁公龙山文化遗址出土了5行11字,但尚未释读成功。笔者亦对这个问题感到困惑。照理来说,从古至今,在中国境内发现的古文字遗物数不胜数,不应该在文字发展史上存在这么大的缺环,但至今没有发现,其原因不外两个方面:一是尚未出土,但这种可能性已经极小;二是根本就不在中国境内。现在看来,后一种可能性极大。

比较而言,古印度印章文字较甲骨文原始,基本上是象形文字,没有指事和会意文字,更没有形声字;只有名词和数量词,没有动词、形容词等;人物象形均为正面而无侧面,但较新石器时代的刻画符号成熟,已有合文与间隔符号。如果笔者的释读正确的话,印章文字可弥补中国古文字从新石器时代刻画符号发展到殷墟甲骨文之间的空白。它将与商博良破译罗塞塔石碑、文森斯特破译线形文字B一样,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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