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被扣3分,罚200?”老李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原来,他因“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而被认定为违章。 老李回忆,那次他驾车靠近斑马线时,正好遇到通过斑马线的一名中年人,正当他脚踩刹车准备停车礼让行人时,正好那名中年人先主动停步礼让,考虑到后面还有机动车,于是他未多想,就踩油门通过了。 哪知,这一脚油门,给他换来的,却是一张“扣三分,罚200”的罚单,而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一条“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老李认为,自己驾车靠近斑马线时,行人已经主动停住了,怎么能算“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呢”?况且,那时候后面也有车,如果大家都不走,反而会造成交通堵塞。 不服气的老李将交警部门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交警部门撤销处罚。那么法院会支持老李的诉讼请求吗? 我们一起来看法官是如何判决的吧: 首先,人行横道是行车道上专供行人横过的通道。在没有设置红绿灯的道路路口,行人有从人行横道上优先通过的权利。 而机动车与行人相比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必须对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给予一定的权利限制,以保护行人。 其次,认定行人是“主动礼让”还是“被迫礼让”。 案发时,中年人已经走上了人行横道线,准备穿过马路,当看老李驾驶车辆远方驶来时,中年人明显放慢脚步,以确认老李是否停下来,当看到老李没有明显减速的趋势时,中年人才为了自身安全而“主动礼让”。因此,法官认为,这种情况与其说这是“主动礼让”,不如说是“被迫礼让”。 据此,法院认为,老李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线而未停车让行,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行为,交警部门的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写在最后 独角兽评述:这种情况其实我们日常在开车中会经常碰到。法院的这个判例告诉我们,机动车和行人穿过人行横道路路口属于一个互动的过程,任何一方都无法事先准确判断对方是否会停止让行,因此,处于强势地位的机动车此时应当主动停车让行,而不应利用自己的强势迫使行人停步让行(除非行人有明确示意机动车先通过),这既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保障作为弱势一方的行人安全通过马路、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生命安全的现代文明社会的内在要求。 所以,下次开车遇到斑马线行人主动让行,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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