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竞争的变化 闻歌 著 大自然对待每个物种都很公正,这个公正就是不干涉任一物种,物种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如何决定?原本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但却仅用一个最简单的规则将这问题解决,这个规则就是竞争。不同物种之间竞争生存空间和食物,同一物种内部个体之间竞争生存和基因遗传的机会。遍观所有自然事物,好像就这一个规则就解决了所有问题。 物种之间的竞争从未曾发生变化,其它生物内部个体的竞争看上去也一直未变,而人类内部的竞争却好像在发生着变化。 在原始社会,那些体力出众、身材强健的个体最为受人尊重,因为这些个体不仅是捕猎的主力,在与别的个体争夺头领位置的时候往往是胜利者。头领具有生存和基因遗传的特权在动物时代已经得到群体公认。只是竞争并不会消失,常常有更强壮的个体来挑战头领位置,而且由于生物老病的必然,任何头领的位置定会被替换。大多数动物好像都没有头领位置的“父传子”,而是靠血淋淋的拼杀,胜者上位。可见,皇位继承的规则很可能是文明的产物,而不是本能的。 最初人类个体竞争力的主要标志是体力。随着人类发展,蛮力之外,手巧的人也得到认可,因为巧手能够栽种有籽植物,提供食物。还有人可以制作更好的工具,让捕猎或采集的效率都提高了。这时候,纯粹的体力优势不再独受人青睐,那些能工巧匠也成为人们羡慕的人。人们提高自己竞争优势的选择增加了,即便没有天生的强壮体魄,也可以提高各种技能。 无论是强壮的身体和熟练的技能,它们能够给拥有者带来更好的物资资源,从而可以有更好的生存和繁衍机会。当然,文明中的享乐方式更多了,竞争力强的人有更多机会获得这些享乐。 其实即便是在荒蛮时代,人的另一个能力已经显露出非凡成就了,那便是智力,它帮助个体掌握知识并产生一些抽象的计谋。人们发现这些抽象知识也能让人在竞争中提高胜算,于是总结、理解和获取知识也成为提高竞争力的内容。然而,抽象知识被广泛认可的道路显得更为崎岖,因为这些知识看上去并没有直接用于生活资料的生产,在许多时候,利用抽象知识取得竞争胜利的人会被人诟病。不过,由于竞争胜出是判断竞争力的唯一标准,抽象知识和智力终归也成为竞争力的内涵。 在文明的内容丰富之后,许多世俗的目标成为了人们的竞争对象。从前的竞争目标是更高的等级或权力地位,后来其它能够代表资源的事物也成为竞争的目标。在经济活动成为人类重要的社会活动之后,许多竞争便围绕着金钱而展开。在经济领域的竞争虽然是文明社会的内容,由于取得更多的财富便意味着更多的选择范围或更多个人自由,所以在经济领域的竞争丝毫没有减少竞争的本质属性,竞争依然残酷。 个人自由和世俗的成功已经成为大多数人参与竞争的目标。在现代文明社会,只要竞争的方式和目标导致的结果是提高个人自由,并且保障个人自由不受侵犯,那么竞争的本能无论在短期还是在长期都会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因为财富的终极来源是对自然规律的了解,所以竞争胜利者一定掌握了别人所没有的知识。 然而,竞争的目标是会被人为改变的。文明发展到现阶段,世俗的成功并不像原始竞争那么清晰地与群体的生存与发展相关联。原始社会有更多身强力壮个体的群体延续下来的可能性就很大。可在现代社会,个体在追求个人财富时很可能并不是通过知识的增多而得来的,而是通过许多普通人不知道的途径转移来的,这降低了群体进步的可能,甚至于会导致文明的退步。 特别是当个人自由不被保障的社会,“分配”成为财富来源的主要方式,竞争财富即为竞争分配的权力。因为竞争的目标总是为了财富,而不会管财富的来源,所以竞争者会不惜侵犯别人的自由来实现目标。显然,这会损害文明。也许长期来看,这种方式会在积重难返时刻会突然变向,可是在短期内对文明的损害不可避免。 也许由于竞争是本能的,所以有时人们会为了竞争而竞争,完全无关乎竞争的对象。如果你仔细观察那些进入到令人憎恶的环境中仍然会拼命争取的人,你就知道竞争是人的一个本能需求。他们竞争的东西是他们本不想要的,但他们还是会去夺取。 一个文明如何对待竞争,体现着文明的发展水平。试图消灭竞争的群体,竞争的目标是分配权力的群体,其文明定会退步。文明进步的根本条件是个体知识和技能的提高,如若其决定的个人自由得到群体秩序的保障,这一定是个向上的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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