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羽逸尘 最近,“女魔头”劳荣枝再次引发社会公愤。 很多网友以为,劳荣枝早就被执行死刑了,没想到她还在法庭上活蹦乱跳: “还审个啥?杀人偿命,直接枪毙了,有什么疑问啊?” 这本是板上钉钉的事,却迟迟无法一锤定音。 原因很简单,哪怕劳荣枝罪恶滔天,法律依然要给她一个辩解的机会。 劳荣枝为了苟活,简直不择手段了。 她换了新的辩护律师,得到了“指点”,比起一审更加“游刃有余”,把诡辩发挥到了极致。 在8月19日的二审中,她表现得异常淡定,对检方的询问,她用一句话噎死对方: “逃亡到重庆时租房是否住在一起?” “不住一起难道租两套房吗?” “你们去这些地方干什么?” “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你说被法子英控制,为何还一起去这么多地方游玩?” “我当时心情像行尸走肉,是被他安排,我还想去华盛顿呢,我想去得了么?” “为什么要把ktv里任何事都向法子英汇报?” “我怎么知道,你可以去问法子英。” 这口才,这嚣张的气焰,要是当律师,完全不比“法外狂徒”逊色。 劳荣枝比泥鳅还滑溜,轻轻松松就反客为主。 她推翻了此前的供述,否认故意杀人罪,只承认被动参与了绑架。 她认为自己只是胁从犯,而不是主谋,把主要罪责推给了早就被执行死刑的法子英,自己则置身事外。 一到检方询问细节,她就装疯卖傻说记不清,想来个死无对证。 她当然没有证据,所以她打算打感情牌,立下“傻白甜”的人设: “我48岁,从未整容。” “我是温柔、善良、胆小......我跟法子英在一起,他对我长期的这种控制和利用......” “我走到哪里,别人都觉得我是知性美。我哪里就风骚了,哪里就风流了。” “情到深处”时,劳荣枝哭得可怜巴巴,声泪俱下,声称自己也是“受害人”: “我的任何事情都要向法子英报告,挣的钱也要全部给他,这整个事件让我这么多年都难以入睡。” 讽刺的是,“难以入睡”的20年,她毫无悔过之心,也没有丝毫愧疚。 她用多个假名混迹于声色场所,风生水起,迷倒很多无知男人,直到落网才结束了逍遥法外的“精致”生活。 如果真像她所说,她从未共谋,又怎么会心虚地逃亡那么多年? 这一次,劳荣枝明显是有备而来。 在法庭上,她该怼时怼,该哭时哭,任何表情切换自如。 她提交了一份据说是她同学的口述视频当证据: “印象中的劳荣枝善良,不爱慕虚荣。” 在法庭外,他二哥劳声桥又在为劳荣枝“造势”: “你看劳荣枝没有认识法子英之前是什么样,脱离了法子英,20年后又是什么样的人。这个东西也可以看出一个人到底是恶不恶的人。恶的人她会继续作恶,劳荣枝遭到了胁迫,法子英利用家人造成胁迫。” 他甚至大言不惭地说: “你判人家有罪你拿证据,都没有律师为她说话,就是没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法院的任何判决,都是对法律的侮辱。” 果然,这一家子都是信口雌黄的好手。 由此可见,他们的坏是深入骨髓的。 在劳荣枝的内心,自始至终都不承认自己罪孽深重。 劳荣枝案的所有争论,其实都是在围绕一个问题: 她和法子英究竟是怎样的关系。 她是真的被胁迫,不得不作恶,还是在“借刀杀人”? 目前的证据链,当然是指向后者,这是她的“最后的疯狂”,最后的表演。 她的所有罪行,使我想起了王小波的一篇经典随笔,叫《肚子里的战争》。 他年轻时,遇到一件咄咄怪事: 当时一所医院里的医生还“学艺不精”,就乱给人开刀做手术。 往往一场手术下来,把肠子都倒腾好几遍,连阑尾在哪都没找到。 王小波看了,简直要瑟瑟发抖,他建议那些医生说: “你们对人的下水不熟悉,就别给人开刀了。” 没想到,对方来了句: “越是不熟就越是要动——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最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就在这,他们借着“学习”的名义,开刀全凭个人的兴趣,借机发挥也是常事,简直是胡闹! 至于别人的生死,反而没人在乎了。 王小波由此悟出了一个道理: “一切人间的荒唐事,整个社会的环境虽是一个原因,但不主要。主要的是,那个闹事的人是在借酒撒疯。 这就是说,他明知道自己是在胡闹,但还要闹下去,主要是因为胡闹很开心。” 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劳荣枝,适用于那些披着羊皮的狼。 对她来说,法子英就是她的“酒”,虽然充满罪恶的味道,但也充满了诱惑。 以此,轻易地就能过上奢靡的生活。 劳荣枝口口声声说是被胁迫犯罪,受其驱使。 殊不知,她很可能也是在“借酒撒疯”: 她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会造成怎样的罪孽,但她沉迷于法子英深入骨髓的恶,欲罢不能。 她在一审时说过,当年“有机会逃走”,逃离法子英的“魔掌”。 在二审时,她冷静下来就“大翻脸”了,狡辩说自己年纪小不会逃。 前后矛盾的说辞,再次印证了王小波的结论: 劳荣枝和法子英不过是臭味相投,彼此助长威风。 她借着法子英尽情释放自己的天性,尽情撒酒疯。 20年后,她又在法庭上“撒酒疯”,以为这样就能免于一死。 以此类推,“借酒撒疯”的人不只是劳荣枝,还有她背后为她出谋划策的“高人”,以及说“疑罪从无,放了她”的那类人。 他们看见了劳容枝的假慈悲,看见了鳄鱼的眼泪,独独没有听到受害者家属的哭声。 1999年,仅31岁的木匠陆中明遭到法子英毒手,留下一个失去顶梁柱的家。 那时,他最小的孩子才3岁,就永远地失去了父爱。 而劳荣枝从此成了陆中明妻子朱大红心里的一根刺。 此后,朱大红和三个孩子相依为命,东奔西走,过着乞丐一般的生活,最困难时连咸菜都是奢侈品。 三兄妹不得不从小习惯寄人篱下的生活,被人嘲笑时也只能偷偷抹眼泪。 他们有求于人时,希望得到理解。 与此同时,他们内心却很抵触被同情。 这意味着,伤口再次暴露在空气中。 陆中明妻子如果不是为了三个孩子,恐怕早就彻底崩溃了。 她干着最苦最累的活,也不过是想把孩子拉扯大,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只能把他们养大,没办法培养。” 一句话包含了多少苦涩! 她在得知劳荣枝落网时,心情极端复杂。 在庭审中,她所经受的痛苦,化为了一句话: “你的心是肉长的吗?” 对他们来说,只要劳荣枝没被执行死刑,压在心上的石头就无法放下。 这是赔多少钱都无法“和解”的事。 如其中一位被害者家属所说: “要她的钱干嘛?我不要这个赔偿,我要她为这几条命付出代价。”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对受害者、好人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 劳荣枝在得到上诉权利,得以在法庭上辩论后,最好的结局依然是死刑。 从这个角度看,为劳荣枝辩护的律师,不应该“用力过猛”。 因为劳荣枝“演帝级”的表演,她蛊惑人心的一字一句,都是在受害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 所以,为她辩护的律师,应该只代表一种法治精神。 否则,任何图谋都有“借酒撒疯”的嫌疑。 一位网友说得好: “这个案子之所以这么长久和轰动,就是告诉社会:犯罪嫌疑人躲得再好也会被挖出来追责,犯罪嫌疑人再穷凶极恶也有自己的法律权利,就是要在犯罪嫌疑人有充分法律权利的前提下办成铁案以儆效尤。”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劳荣枝案的判决结果,意义重大,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