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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wupin 2022-08-22 发布于湖北

   根据国家、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意见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回顾

  1、“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先后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圳市政府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通知》、《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的若干意见》和与之配套的相关人口政策文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2、户籍人口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全市户籍人口年均出生率13.5‰,年均自然增长率12‰,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全市六个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三年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彰。

  3、积极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通过加强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大力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得到基本保障。

  4、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进展,在基层社区和工厂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受到广大群众欢迎和支持,促进了人们婚育观念的改变,普及了生殖健康知识,取得显著效果。

  5、计生科研工作取得新成果。“十五”期间我市承担了世界卫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省科技厅和人口计生委、市科技局10多项科研项目,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连续4年有科研项目获得深圳市政府科技进步奖。

  6、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退休奖励金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得到落实,维护了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7、计生协会工作取得新突破。以创建计生协会先进街道、十佳企业和组织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协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会作用,青春健康和预防艾滋病项目进一步拓展,“春风送温暖”扶贫帮困等活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全市计生协会工作进入国家先进行列。

  8、成立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研究专家委员会,联合社会研究力量先后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出了一批研究成果。

  9、我市“十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效果欠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效力还不够高,队伍素质和数量还不适应实际工作任务的要求,技术服务水平与群众的要求仍有相当距离,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等。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一五”期间,深圳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人口形势,人口安全和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堪忧,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人口公共管理资源和自然环境资源不堪重负,人口问题成为深圳城市可持续发展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

  10、人口数量急速膨胀,趋势仍在加剧。市人口计生局报表显示,截止2005年9月30日,我市居住1个月以上人口达1107.9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04.27万人,非户籍人口903.63万人。2000年相同口径数据分别为579.05万人,128.22万人和450.83万人。五年间总人口增长了528.85万人,几乎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3.86%。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不可逆转,将进一步加剧深圳的人口集聚度。

  11、人口社会、经济和自然结构失调,严重影响城市的协调发展。从人口居住结构看,庞大人口居住在廉价出租屋,不符合现代城市居住方式。据市出租屋综管办统计数据,截止2005年11月,我市出租屋居住人口达745万人,占总人口的67.2%。这部分人口中无业人口占有很大比例,构成公共管理的沉重负担。大量出租屋形成的低居住成本导致目前这种畸形居住结构。

  从人口就学结构看,我市人口入学结构和学生来源结构不合理,教育资源的紧张程度在不断加剧。据市教育局统计,截止2005年9月,我市在校中、小学生为83.54万人,比2000年的54.14万人增加了29.4万人,生源的高速增长加剧总人口的增加。

  从人口就业结构看,在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就业的人口比例低。据市劳动局统计,截止2005年11月,外来劳务工人数439万人,多数从事简单劳动。

  从人口文化结构看,我市人口的文化程度总体偏低。“五普”数据显示,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的仅占8.38%,受过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的比例高达68.33%。

  从人口性别结构看,我市各年龄段性别比失衡现象明显。“五普”数据显示,深圳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29,大大偏离正常值103-107;15-19岁性别比为48.2,而40-44岁性别比为165.99。

  从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关系看,我市的人口数量已经逼近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极限。

  12、人口公共管理难题突出,缺乏有效的调控机制。“十五”期间我市的社会公共管理模式经历了重大转变:国家废除收容遣送条例、二线管理放宽、传统计生管理方式变革等,原有的人口管理方法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经济活动市场化、人口城市化和人口大规模流动的宏观背景下,我市人口公共管理面临三大难题,即庞大流动人口数量调控问题、城市人口结构优化问题、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本积累问题。

  13、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严峻,低生育水平受到挑战。已婚育龄妇女数量激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任务艰巨复杂。市计生统计报表显示,截止2005年9月30日,全市居住1月以上已婚育龄妇女达183.03万人,其中户籍已婚育龄妇女45.59万人,非户籍已婚育龄妇女135.44万人。2000年我市居住1月以上已婚育龄妇女107.13万人,五年间增加了75.9万人,年均增幅达11.3%。流动育龄妇女的高流动性、户籍育龄妇女的人户分离现象、流出地信息不畅、群众生育意愿强烈等,加大了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

  14、出生人口素质不容乐观,出生缺陷呈逐年上升趋势。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的监测,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5.87‰。外来劳务工中人工流产率、生殖道感染率以及性病、艾滋病发病率都呈上升趋势。

  虽然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但也有十分有利的条件和良好的基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实现“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是完全有把握的。

  三、“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5、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按照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深圳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人口问题,统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政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实现有序管理,维护人口安全;提高人口素质,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

  16、基本原则: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

  ──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生命线和灵魂。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人口管理,一手抓计划生育。以计划生育为依托,抓好人口管理;以创造良好人口环境为导向,抓好计划生育,二者互为支持,互为补充。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综合治理,健全和完善职能部门经常性协作配合机制。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一票否决”责任制。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四、总体目标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出生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水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益保障明显改善,其中计划生育基本免费项目覆盖全体育龄人群,育龄群众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

  ──到2010年末,户籍人口出生率低于14.0‰[注1],自然增长率低于12.5‰[注2],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8%[注3]以上。

  ──构建符合深圳特点的人口宏观调控体系,建立人口安全的长效预警机制,实现人口的有序管理,人口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到2010年,建立“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有深圳特色的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机制。

  ──到2010年,初步形成以人口问题统筹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的政策法规体系。

  五、主要任务

  17、建立新的人口管理长效机制。

  核心是建立人口管理服务四级平台,即在现有的人口计生公共管理服务队伍的基础上,完善人口计生管理网络。一是市级人口计生管理平台,主要职能是制定政策导向,指挥和协调人口计生管理,实现人口计生总体管理目标,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执行监督。二是区级人口计生管理平台,主要职能是根据市级政策要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功能,规划人口数量和结构,制定区域人口计生政策调控导向,指挥和协调人口计生管理,实现人口计生区域管理目标。三是街道人口计生管理平台,主要职能是根据市、区政策目标,制定和执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议案,指导和监督社区开展工作。四是社区工作站人口计生管理平台,主要职能是根据市、区政策和街道制定的实施方案,整合社区治安、计生、出租屋、卫生、消防、物业等公共管理服务资源,协调居民委员会等部门,落实人口计生政策、措施。

  建立人口动态监测统计制度。整合统计管理资源,建立统一、权威、科学的人口数据统计系统,人口信息发布和共享系统,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建立人口安全预警机制,预测人口发展、人口和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关系的变化发展趋势,及时预见不安全因素的征兆,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做到趋利避害。

  18、控制人口数量,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优化人口结构。

  转变人口居住模式,加大对城中村、出租屋的拆除重建和综合整治力度,大幅度减少出租屋居住人口。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人口就业从低端产业向高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从劳动密集型企业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转移。通过产业升级,优化人口就业结构,减少经济增长对人口数量的依靠。

  引导人口在各功能区域内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以人口统筹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做到产业规划、就业规划、建设规划与人口规划相结合。抓住特区外农村城市化、地铁1、3、4号线建设、旧城改造等机遇,调整特区内外人口分布与城市功能居住区布局。

  密切关注老龄人口增加所引起的社会需求和资源供给变化,积极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建立多层次、高水平、广覆盖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事业。

  深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协调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在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专项治理。建立举报制度,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对利用B超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和没收非法所得,从严查处涉案人员,力争在“十一五”末期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19、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先投资人的发展。

  大力推广婚前医学检查,深入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强出生人口素质的检测,把出生人口素质的筛查、检测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增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降低意外妊娠、人工流产、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疾病的发生率。

  20、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严格执行现行生育、节育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生育政策的稳定与连续。按省人口计生委要求,积极开展“两项活动”[1],认真执行“三项制度”[2],对政策外生育对象依法落实处罚措施,形成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制度环境。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巩固公安、教育、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建立健全一套组织、决策、协调、管理、投入、服务、宣传等各个工作环节有机联系的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效机制。

  依托社区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在全市社区开展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优势和作用,进一步促进“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城市计生管理与服务机制的落实,使广大居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责任制、监督管理机制、入户登记制度、资料核实制度、信息录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宣传、办证、查验证、知情指导、随访服务等工作的规范运作,形成系统运作制度体系。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总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经验和教训,探索建立以常住人口为考核对象,结果和过程相结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评估和考核体系,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的落实。建立调动基层积极性的考核机制,完善评估机制,推进考核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客观公正地评价实际工作水平。对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实行“分线要求、质量评估、综合考核、动态管理”,注重年度考核与抓好平时工作的监管相结合。

  21、建设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基础工程,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的若干意见》和与之配套的相关人口政策文件精神,建立领导责任制度等各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制度,强化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服务机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三有四同”[3]的管理和服务模式,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流动人口的孕前型管理,严格防止政策外怀孕和生育。

  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基本知识宣传、咨询,做好避孕药具发放和补救措施落实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构建流动人口社区管理服务平台,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密切配合和协作,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区域协作制度,提高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流动人口组织程度,逐步形成信息导向,按需流动,凭证管理,全程服务,从根本上扭转人口流动的无序性和盲目性。

  2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素质。

  加强人口计划生育机构建设。在全市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工作站四级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组织网络;在管理功能上,形成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行政执法三大机构,为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提供组织保障。

  提高从业文化技术标准。街道、社区工作站人员的文化水平由“十五”时期以初、高中为主向高中、大专以上转变。市、区两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应占人员总编制的15%[注4]以上。街道计生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要向医疗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方向发展。街道服务中心(站、所)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两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90%[注5]以上的在岗人员为医疗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其负责人必须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骨干。

  完善社区工作站人员配备。社区工作站根据辖区人口比例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需要,按总人口1500人或500户配备一名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人员录用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程序,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达到“四懂三有一好”[4]。加强队伍培训,不断更新计生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推动计生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服务观念,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充分发挥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塑造一支求真务实、作风过硬、敢于创新、团结和谐、高效管理的人口计生队伍,把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温馨使者,成为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23、深入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努力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区。

  大力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免费提供查环查孕和普查普治服务,2010年以前,争取六个区进入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区行列。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按照《深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定级管理办法(试行)》标准,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到2010年,市、区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达到四星级以上,街道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全部达到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所定级管理办法》(粤人口计生委〔2004〕69号)要求,其中宝安、龙岗两区90%以上的街道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达到二星级以上。

  推动各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男性科建设,逐步开展男性方面的技术服务。

  发挥市计生服务中心的“龙头”作用,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不孕不育治疗的临床技术,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网络化生殖健康技术指导等方面形成全市优势地位,为育龄群众提供高质量生殖健康服务。主要任务是建设好一个基地(性与生殖健康咨询教育基地)、一个系统(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两个重点专科(宫颈乳腺重点专科和生殖与性医学专科)。

  完善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点。在社区健康中心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药具发放和指导、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避孕节育手术及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每三万人左右配备一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点,建成能满足不同时期育龄人群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的服务网络。

   加强市、区、街道三级计生药具机构的管理,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实施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以免费发放为主、市场营销为辅的药具供应模式,完成药具管理“四统一”[5],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计生药具需求。计生药具机构作为药具供应的主渠道,要在防治性病和艾滋病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24、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及时准确和规范的信息渠道。

  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为依托,履行人口管理信息职能。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为主导,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备的育龄妇女管理信息与服务系统,2006年市、区、街道、社区工作站四级启用户籍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逐步完善人口计生信息网络环境,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履行人口信息管理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完善电子政务,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化。办好市、区两级人口计生网站,完善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系统;2007年前建立和完善内部办公自动化,形成集决策、行文、邮件、政务、档案等信息为一体的内部办公信息库。

  加强技术服务应用系统建设,建立数字化服务站。2007年底前,各级计生服务中心(站、所)要全面应用药具管理系统,实现科学合理地进行站内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调拨、发放,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提高药具使用情况监管水平;全面应用生殖健康和优质服务信息系统,并将业务系统与现有的B超机、红外乳腺仪等医疗设备及指纹识别仪进行对接,建成数字化服务站。

  25、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用法律法规规范公民的生育行为以及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为新时期深圳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大依法行政和普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公开政策和办事程序,简化手续,依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办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复议制、行政执法检查制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由于计划生育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要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做好“五五”普法工作。

  切实提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加大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严格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执业许可、有关项目变更以及准许再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两项行政许可。

  26、加强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构建开放、和谐、创新的深圳人口文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深圳人口文化理论创新。充分发挥党校、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和广大群众人口意识教育,提高人口风险意识,树立科学的人口安全观。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生男生女顺其自然、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观念;传播生殖健康知识,传授独生子女教育方法和知识,宣传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男性健康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宣传方式。2006-2010年,每年开展一项婚育新风进万家主题活动,明确参加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各机关、部门的职责,运用各种宣传载体,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加强人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集展览厅、小型影剧院和音乐厅、人口文化培训教室和人口文化工作室于一体的深圳市人口公共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人口文化服务;建设人口文化公园,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思想,建设相关的雕塑和人口文化设施;建设深圳市人口学院,以教学促科研,培养人口方面专业人才。

  建设社区生育文化服务网络。到2010年,全市社区各配备一个生育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服务功能项目为生殖健康咨询、电话热线指导、电脑查询、药具发放等,每个社区生育文化服务实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继续巩固和发展人口计生宣传舆论阵地,办好深圳电视台“优生优育大家谈”栏目、深圳电台生殖健康栏目,做好《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综合性报道和人口计生公益广告宣传,在全市形成立体宣传格局。

  繁荣人口文化宣传作品创作,打造具有深圳特色、时代精神、丰富多彩的先进人口文化精品力作。

  27、加强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工作,完成好一批有影响的重点科研课题。

  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生殖健康技术上水平上档次。坚持公益性的研究方向,立足于引进和推广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同时,积极与国家重点科研机构实行科研合作,争取在“十一五”末能有自主创新的科研成果。

  市人口计生科研所要巩固完善现有的人口出生监测点,为建立我市人口预警系统积极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建设一个以常见出生缺陷筛查和基因诊断为中心的“优生遗传实验室”、一个服务于生殖道感染和不孕不育症研究、治疗的“生殖健康专科门诊”、一个与国家人口与健康科技信息平台资源共享的“深圳人类遗传资源和生殖健康数据库”。市人口计生科研所和市计生服务中心要完成好《妇女意外妊娠危险因素调查与干预研究》等重点科研课题[注6]。

  28、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福利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计划生育奖励机制。

  建立以政府为主投入渠道的奖励资金兑现机制,全面落实和兑现户籍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等法定优惠奖励政策。完善生育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参保面,提高统筹度。建立健全户籍人口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制度,对独生子女病(伤)残、死亡、节育手术并发症而造成的困难家庭实行有效救助。建立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优惠长效保障制度,保障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基本的生产、生活、就学、就医条件。

  29、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高对人口问题的规律性认识。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加强人口发展规律研究。加强区域人口流动研究,合理引导人口流动和分布;深入研究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规律,科学确定深圳人口发展战略远景总体目标;加强人口基础研究和特色研究,以及人口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政策性研究。

  “十一五”期间重点研究方向包括深圳人口发展态势、人口资源环境关系、产业结构调整、可持续发展效果评价以及建立人口安全预警体系的研究;深圳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发展、综合治理、信息共享机制的研究;建立“合理引导、公平对待”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机制,推动构建和谐深圳的研究;深圳人口数量、出生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力资源开发研究;深圳人口发展变化与公共服务管理需求之间的关系研究;深圳国际化城市人口发展模式研究,等等。

  六、保障措施

  30、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是我市未来五年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以务实的精神推动“天下第一难”工作,把人口发展计划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部分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强化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力度,落实职能部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确保“十一五”计划指标的完成。

  31、加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完善人口计生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逐年提高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资金投放重点是落实优待奖励政策、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服务网络、购买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主要是解决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免费项目,特别是流动人口基本项目的免费问题,以及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出生缺陷筛查等。要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促进落实规划,通过科学的项目管理办法,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2、设立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指标体系,注重人口计生中期评估。

  以《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依据,按照人口发展水平、公共服务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三方面设立量化指标,建立“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中期评估工作,重点建立与人口计生事业规划相关的监测、评估和督查体系,对规划中涉及到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以及政策措施的完成和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要不断创新规划评估的方式、方法,及时发现、解决和研究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发挥绩效评估和中期评估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导向和推动作用。

  33、落实“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行力。

  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深发[2005]13号),加强“从政十德”教育,建立责任系统,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级的责任,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建立责任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尽责者奖,失责者罚,能上庸下。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努力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注释:
[注1]、[注2]:见下表
户籍人口情况统计表

年份 总人数
(万人) 出生人数
(万人) 出生率
(‰) 自然增长率(‰)
2000 124.92 1.8 14.68 12.13
2001 132.04 1.8 14.06 12.33
2002 139.45 2.25 16.60 15.14
2003 150.93 1.59 10.63 9.10
2004 165 1.82 11.5 9.8
2005 180 2.55 14.8 13.1
…… …… …… …… ……
2010 260 3.8 14.0 12.5

  数据来源:《统计年鉴》

  [注3]:在“十五”计划(97%)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百分点,实际上“十五”期间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已年年达到98%以上。
  [注4]、[注5]:依据《深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定级管理办法(试行)》

  [注6]:包括:《妇女意外妊娠危险因素调查与干预研究》;《围绝经期妇女身心健康流行病学调查与干预研究》;《深圳市育龄妇女艾滋病社会网络综合干预模式研究》;《白化病的遗传流行病学调查及基因诊断实验研究》;《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测定方法建立的研究》;《深圳市育龄妇女乳腺疾病的流行病学研究》;《深圳市育龄妇女宫颈病流行病学研究》;《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变化与影响因素研究》;《深圳市整体化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模式的研究》;《外来务工青年婚恋观念、性行为与生殖健康现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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