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阶段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行项目前期工作咨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压覆矿床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防洪评估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 1、定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是指在查清地质灾害活动历史、形成条件、变化规律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和危害能力的分析评判所需的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主要包括:地面地质调查费;地质钻探、浅井、槽探等费用;制图、报告编制、评审等费用。 2、计算依据 1)《关于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意见的函》(发改办价格[2006]745号) 2)《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19〕2号) 3、取费辨析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应计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地质灾害易发区依据工程所在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依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指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评估。各项目建设单位是评估的责任主体,应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应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4、计算方法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1士20%);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地质灾害评估基本收费×工程规模调整系数×工程类别调整系数×地区调整系数。 国家发改委《关于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注:基本费用包括进行地质灾害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图件绘制、技术分析,以及评估报告的编制和评审等全部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中确需进行勘察工作,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中通用勘察收费规定另行计取勘察实物工作费用。 注:1.火电工程按照厂房、引水管线、水库及堆灰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以上四 类工程的收费办法计取,但总费用不应超过25万元。2.地区调整系数范围为O.8~1.2,地区调整系数的具体数值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确定。 《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取费指导价格》(2017年版)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基本取费表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规模和工程类别 调整系数表 地区调整系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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