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SEP诉讼在全球各个国家都呈高发态势,例如在中国包括华为诉IDC案、西电捷通诉索尼案、华为诉康文森案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在以往,纠纷主要集中于通讯领域,而近几年来发展到汽车领域,例如AVANCI专利池囊括了3G、4G等大部分的标准必要专利,也向德国、美国等一些车企进行了战术许可计划。那么,类似的诉讼还会不会对物联网其他的一些行业,比如智能家电、智能穿戴、智慧城市等漫延呢?他们的许可模式、发展趋势又将呈现出什么样的态势?8月17日-19日,由知产前沿新媒体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峰会”在杭州召开,在17日举办的SEP会前专题研讨会上,北京隆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康兴律师为大家带来”智能家电及物联网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模式及发展趋势“的主题分享,知产前沿新媒体现将康律师的主题发言整理成文,供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参考学习。在通信行业,SEP诉讼的许可人基本上都是单独的权利人,比如高通、爱立信、IDC、诺基亚等,他们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联合态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的实施者通常都有着自己的专利储备,扮演着多种角色,比如权利人、被许可人等。而进入到汽车行业时上述现象便发生了改变。汽车行业的被许可人往往没有应对SEP诉讼的经验,也没有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的储备,因此在角色上常扮演的是彻底的实施者。于是,汽车行业中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阵营就变得明晰,在这种阵营的对立下专利权人就有了共同的利益诉求以及联合行动的动力基础,这也是AVANCI专利池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之一。在通信领域的SEP中,向权利人购买专利包的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生产专利实体)们,为了尽快实施专利价值,会向多个许可人发放许可,这也容易引起诉讼,就很容易产生一个权利人同时向多个被许可人发起诉讼的情况,比如康文森以4G标准必要专利诉华为和中兴,以及CCC同时诉小米和OPPO。这样很容易导致被许可人联合起来强烈反击,一致对外。而在汽车领域,专利权人组成了像AVANCI这样的专利池之后,在向汽车巨头发出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邀约时会采用各个击破的方式,并向最先加入的被许可人许以更加优惠的条件,在遇到不配合的巨头时,会采用群狼战术——利用内部规则促进成员向对手轮流发起诉讼以迫使其就范。最后在许可层级和计价基础上,通信行业中经过多年的产业实践以及司法判例基本上形成了以终端设备为计价基础的习惯,比如HTC诉爱立信案中法院并没有支持HTC以最小可销售单元来作为计价基础。到了汽车行业中,由于交易习惯的不同以及组件产品价格的差异巨大,不同的许可层级以及计价基础对于许可费的影响巨大,组件级许可和终端级许可的争议更加凸显。 二、SEP许可模式在智能家电及IOT行业的发展趋势 与智能手机、智能汽车相比,智能物联网行业呈现出产品多元化及被许可人分散的特点,扩散到智能家电、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卡表、智能工业设备等多方面产品,物联网的市场主体众多,集中程度更低。同时,物联网行业所需要的通信标准也是“碎片化”的,与汽车通信中仍然使用3G、4G通信标准相比,其他物联网行业对通信的需求和使用的通信标准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智能家电领域主要使用wifi、蓝牙、Zigbee等通信标准,而对大量的低功耗广域连接的应用中,例如工业、能源等领域,NB-IoT和LoRa是典型代表。因此从许可模式看,当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进入到智能家电及IOT行业时,一方面由于物联网企业也不具有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的储备,从角色上依然是彻底的实施者,许可池模式可能仍然会占据主导地位。另一方面,由于物联网企业的产品和被许可人会呈现出更加分散的态势,对专利权人来说采用专利池方式收取许可费会更为高效;而以被许可人角度来看,采用专利池方式打包许可,对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纠纷、避免混乱的许可费诉讼也是更方便、高效的方式。在许可层级上,组件级许可以及终端级许可的冲突可能会加大,一方面由于一般物联网行业相比汽车行业的利润更薄,采用组件级许可或终端级许可对被许可的影响会加大,另一方面目前已经有组件级许可成功的先例,比如NORDIC与华为达成的低功耗广域蜂窝标准必要专利的组件级许可。从发展趋势看,物联网领域芯片公司的集中度更高,对于权利人来讲谈判会更有效率,对被许可人来讲更有可能获得组件级许可,对于芯片公司而言,看似增加了许可费成本,但最终的许可费有可能有利于被许可人,又为终端产商扫清了知识产权的障碍,因此有可能会呈现物联网领域芯片公司主动寻求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发展趋势。作者: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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