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那么,对于增值税条例所规定的境内应税行为,小伙伴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确把握,从而对兼营应税行为有比较清晰地理解与认识。 (1)境内纳税人之间销售的货物,由于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都在境内,其应税行为都属于我国增值税的管辖范围。 (2)境内纳税人销往境外的货物,由于其货物的“起运地”在境内,其应税行为仍然属于我国增值税的管辖范围。 (3)国际间的货物运输、转口货物,如一国运输货物通过中国的铁路、公路或中国的机场、码头等将货物转口他国,或利用中国的运输工具将货物运往第三国,这些货物由于其“起运地或所在地”都不在境内,其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应税劳务的“发生地” 对于应税劳务的发生地,一般理解,劳务发生地就是具体提供劳务的地点。 (1)境内纳税人之间相互提供的应税劳务,由于“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其应税行为都属于中国增值税的管辖范围。 (2)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由于“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无论其在境内是否设有经营机构,其应税行为都属于中国增值税的管辖范围。 (3)凡是境内纳税人前往境外提供的劳务,由于其“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外,因此其行为不属于中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货物:看其“起运地/所在地” 2、劳务:看其“发生地”,不看劳务提供方是谁,而看“发生地点” 3、《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遵循的【属地原则】,即对地理位置发生在境内的“货物”和“劳务”征收增值税,这和企业所得税是一致的。 (1)【无形或服务的“交易一方”在境内】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总结】 境外向境内提供的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当同时满足三点: (1)销售方——必须为“境外”的单位/个人; (2)购买方——为“境内”的单位/个人在“境外”购买; (3)使用行为——该行为必须“完全”在“境外”使用或消费。 关于境内外增值税应税行为,小编曾写过一篇比较深入分析的文章,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前去查阅【笔记+导图】增值税暂行条例征税原理逐条解码—增值税“境内外”划分的判定原则(四),里面有具体实务解析,此处不再赘述。 第一章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运作流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概述 *(一)房地产 *(二)房地产开发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条件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运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 1.【土地获取】 * 2.【立项规划】* 3.【用地审批】* 4.【知识拓展】 *(1)项目公司如何有效获得土地开发项目?*(2)取得开发项目的不同形式及税负分析*(3)房地产企业接受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涉税问题*(二)建设施工阶段* 1.建设施工阶段特点* 2.建设施工阶段重要成果文件*(三)销售或自持阶段* 1.销售阶段特点* 2.自持阶段特点* 3.销售/自持阶段重要成果文件第二章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 一、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一)政策解码*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VS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2.有偿转让VS无偿转让* 3.涉及权属转移VS不涉及权属转移*(二)图表总结*(三)政策依据* 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一)土地增值额* 1.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 2.扣除项目金额*(二)政策依据* 三、土地增值税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一)土地增值率和四级超率累计税率*(二)提醒注意* 四、土地增值税的税款预缴与清算*(一)按次申报VS定期申报*(二)预售备案VS核定定额*(三)税款预缴1、预征依据*2、预征税率*3、预缴税款*引申解读:一般计税方式VS简易计税方式*【举例说明】土地增值税VS增值税税款预缴与申报*(四)土增清算*1、土增清算含义及流程*2、土增清算条件*3、清算后转让处理*4、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土增清算实务课程将以“PPT+视频”形式进行讲解,购买课程的小伙伴可以获得相关的课件及涉税政策文件包。有不清楚的问题小伙伴们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在【爱问财税】实务交流群进行讨论,小编会抽时间进行解答。 【往期文章推荐】 PS:由于微信公众号推送方式发生变化,请小伙伴们关注【爱问财税】公众号后,按照以下步骤将公众号“设为星标”或“推荐给朋友”,也可以点击文章右下角的“在看”,或将文章分享到朋友圈,帮助到更多的小伙伴。欢迎关注并转发,您的关注就是小编持续分享的动力,再次感谢小伙伴们的支持与鼓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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