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省2022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2022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01个,涉及居民21.3万户,预计投资79.9亿元。《通知》从八个方面对各地提出具体要求,具体如下。 一、明确改造重点。 各地应对老旧小区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排水等老旧管线、消防设施以及群众意愿强烈的改造事项作为重点优先列为改造内容。 二、整合各类资源。 各地应加大摸排力度,摸清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短板,充分挖掘改造小区及周边地区可盘活利用的闲置房屋资源、空闲用地等存量资源,区分轻重缓急,在改造中有针对性地配建居民最需要的养老、托育、助餐、停车、体育健身等各类设施,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出台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资源、改造中既有土地混合利用和存量房屋设施兼容转换的配套政策。 三、加强长效管理。 各地应明确街道、社区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改造机制。纳入改造计划的小区要同步完善长效管理,引导居民成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议事机构,对改造后的管理模式、缴纳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等形成共识并书面确认。 四、重视质量安全。 各地要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事中事后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压实项目参建各方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完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五、筹措改造资金。 各地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补助资金等资金支持。通过片区联动改造,挖掘资源,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争取信贷支持,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等筹措改造资金,支持居民提取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要加强部门合作,整合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及时整改问题。 各地应及时核查整改审计、各类督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或虚报、瞒报、伪造改造数据及情况的,视情况取消申报下一年度改造计划资格。 七、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宣传力度,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报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全省推广。主动关注社情民意,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范舆情风险,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八、加快项目建设。 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要求,加快完善项目各项手续,尽快实施改造,确保全省 2022 年计划城镇老旧小区项目。今年 6 月底前全面开工。对于往年改造未完工项目,要加快项 目进度,有效缩短工期,避免因长时间施工对居民造成的影响,确保今年 3 月底前全面完工。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中国老旧小区改造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22-202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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