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德国各州双旦防疫规定各不同】你所在州现在就开始收紧了,你“造”吗?

 德国败吧 2022-09-09 发布于德国

德国联邦和州政府(新冠峰会)本周二同意12月28日起开始收紧措施(点击查看),但有些联邦州正在提前开始收紧,甚至平安夜就开始实施了~各州的小伙伴请提前注意本地防疫政策~

这是新冠病毒“陪伴”德国人的第二个圣诞节,依然几乎没几个人能搞明白“乱七八糟”的新冠政策,尤其是要跨州与亲友团聚时,那就更是乱得一“批”……

德国败吧今日第三条:返德规定变更啦!圣诞期间出国玩的小伙伴必须要看!

►巴符州:收紧措施于12月27日周一开始,届时将只允许最多10人相聚,14岁以下孩子不算在内。

►勃兰登堡州12月27日起开始收紧,私人聚会方面:接种者/康复者相聚,无论是在室内还是室外,都只允许最多10人;一旦有未接种者参与,只能与另一个家庭的最多2人相聚,均不包括14岁以下孩子,新接触限制措施期限先到1月19日

►下萨州:新冠峰会中通过的决定何时开始实施,还未公布,据州长Weil表示最迟会于28号开始实施,提前些也是有可能的。宣布“Weihnachtsruhe圣诞静休”,实施更严格的新冠规则~

目前规定是:

●圣诞平安夜(24号)最多允许25人在室内聚会,或在室外最多50人相聚,但必须都是接种者或康复者

参与者超过10人必须实施2G Plus!而且必须记录参与者联系方式必须佩戴FFP2口罩(在家里聚会可免口罩义务)。

●未接种者只能与另一个家庭的最多2人相聚。

但是:目前还不清楚上述规定是否贯穿整个圣诞假期,但平安夜规定应该会如上述。

▶︎餐饮业2G Plus适用于“圣诞静休期”,无论室内还是室外。但餐饮业老板也可选择:将客流量降低到70%,就只需执行2G即可

▶︎电影院、剧院或动物园等休闲设施开放,但也需执行2G Plus,或者将客流量降低到70%,只执行2G。

▶︎禁止举办超过500人的大型活动

▶︎夜店、舞厅必须关闭。

▶︎与其他州不同,零售业不再实施2G规则

►不来梅:打算效仿“邻居“下萨州,认为制定相同的规则是有意义的。也就是说:12月28日起,不来梅只允许最多10人私下相聚,不包括15岁以下孩子。

►汉堡:在圣诞节前就大幅收紧,即平安夜/24号开始,就对接种者和康复者实施接触限制,最多10人私下相聚,不包括14岁以下孩子,而未接种者之前就已经收紧了,只能与另一个家庭最多2人相聚。

▶︎餐饮业限制营业时间(23时关闭),例外:跨年夜允许开到1月1日凌晨1点,此外允许不再提供“站位”;

▶︎关闭舞厅、夜店;

▶︎重大活动是否以“无观众”方式进行,还未决定。

▶︎12月31日也要执行严格规定:禁止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集会31日15时~1月1日上午9时,不允许超过10人在公共场所会面或站一起。

►梅前州:12月24日起,康复者和接种者最多10人进行私下聚会,一旦有未接种者参与,只能与另一个家庭的最多2人相聚,均不包括14岁以下孩子。

►黑森州:12月28日起,如峰会中所决定的,对所有人实施接触限制,康复者和接种者最多10人进行私下聚会,一旦有未接种者参与,只能与另一个家庭的最多2人相聚,均不包括14岁以下孩子,州长Bouffier强调,这只是对私人住宅中聚会的“紧急提议”,但不会触犯《基本法》对住宅的保护(小败注:也就是说不太会“突袭”住户进行检查咯?);且各类大型活动不得超过250人参加

夜店、舞厅于12月28日起关闭,允许只销售饮料,但不可以跳舞,该规定无关感染率有多高。州长说,不保证该措施会一直持续到1月13日,不排除增加措施的可能性。

►萨安州:目前感染率最高的联邦州,且接种过两针的人在人口中占比也比较低——67%。

节日期间,州政府建议康复者和接种者最多10人进行私下聚会,但未接种者(必须)只能最多与另一个家庭的最多2人相聚。

▶︎零售商店2G规定(超市、药店或书店除外)。

▶︎餐饮业:2G,但餐馆可选择执行2G Plus。

▶︎夜店、舞厅:12月23日起关闭。


►巴伐利亚、柏林、北威、莱法、萨尔、萨克森、石荷和图林根州

如新冠峰会中决议(点击查看)~

▶︎12月28日起收紧,即康复者和接种者最多10人进行私下聚会,一旦有未接种者参与,只能与另一个家庭的最多2人相聚,均不包括14岁以下孩子。

▶︎“跨区域”体育、文化等类似重大活动,只能以“无观众”形式进行。

2G:只有疫苗接种者和康复者可进入某些公共场所

2G Plus:接种者和康复者也要出示阴性检测证明,才可进入。

3G:疫苗接种者、康复者和阴性检测者(快速检测即可)可进入某些公共场所。

3G-Plus:疫苗接种者、康复者和PCR阴性检测者可进入某些公共场所。

(来源:德媒Bild、Berliner Morgenpost)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