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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筏子”不是“扎”的 ——《红楼梦》与东北方言之一二二

 山人也 2022-09-09 发布于河南

“如今三姑娘正要拿人扎筏子呢,连他屋里的事都驳了两三件。”——《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0年)第六十回

“扎筏子(zhā fá zi)”,义为“作为出气的对象或泄愤的借口。”——尹世超主编《东北方言概念词典》(黑龙江大学出版社 2010年)

“扎筏子(zā fá zi)”,或作“扎罚子”,义为“作为出气的对象或作为受惩罚的典型。”——陈刚《北京方言词典》(商务印书馆 1985年)

“扎筏子(zā fá zi)”,也说“作法”、“做法子”,义为“抓住某人的错误加以惩戒,以发泄愤怨,震慑众人,树立威严。”——周汝昌主编《红楼梦辞典》(广东人民出版社 1986年)

尽管'扎筏子’与'作法子’两组词使用过程中极容易出现语义纠葛现象,但二者表义的侧重点还是有区别,前者侧重出气,后者侧重立威,宜看作两组不同的词。”——孟德腾《“扎筏子”与“作法子”》(吾喜杂志 转自《红楼梦学刊》2017年第01期)

不才我愚钝,难以理解诸位方家对“扎筏子”诠释的理据何在,难以理解“扎”与“筏子”有啥关系。且不说,“罚子”或“法子”,因何与“筏子”相通?

没办法。刨根问柢吧。柢,应作“底”么?先不管它。

“槎(chá”,义为“木筏”。——《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 1998年修订本)

“槎”,又“桴也”;“桴”,“编竹木代舟也。大曰筏,小曰桴”。——《康熙字典》(标点整理本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7年)

“编竹木代舟”,义即“槎筏子”。辨义选字。“扎筏子”,在拙作《东北方言注疏》中,作“槎筏子”。“槎”读作“zhā”之依据,是拙作中的“声母z与c与s相互转换的非普遍规律”。云朝朝朝朝朝朝朝朝散,潮长长长长长长长长消。经典楹联,堪称这条音变规律的力证。

除却“槎”,有没有本音本义可选的字呢?

“查”,“锄加切”;“庄加切,并同槎”;“水中浮木”;“尧时巨查浮西海上,十二年一周天,名贯月查”。——《康熙字典》

“查”之“庄加切,并同槎”,相当于今音之“zhā”,且与“槎”“并同”。在《新华字典》中,“查”音“chá”又音“zhā”。

“神秘的贯月槎——中国古籍中记载的不明飞行物”。——凤凰网(2015年2月19日)文章标题之“贯月槎”,亦即《康熙字典》之“贯月查”。

“扎筏子”,应作“槎筏子”;“槎筏子”,义同“查筏子”。“槎竹木(代舟)以渡”,是其在拙作《东北方言注疏》中的本义。“槎”,“查”,在此皆读作“zhā”。

*谨向用网络图片的作者表示感谢!

作者简介  

吴歌,曾用名吴戈。男。祖籍山东。原籍辽宁省锦州市现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现居住于锦州市。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服务于内蒙古自治区国有金融机构。工作期间进修过美术。

锦州市作家协会会员,锦州市凌河区作家协会前主席,辽西区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工业摄影协会会员,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会员,内蒙古自治区艺术摄影学会会员。

金融专业论文和业余摄影作品,曾在全国比赛中获奖。在锦州市第二届“最佳人物”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佳写书人”。所著《东北方言注疏》(白山出版社 2016年),或为东北方言考据开先河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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