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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系列专题1——重疾险是如何被发明和设计的?

 韩箴言 2022-09-15 发布于广东

      “我们需要重疾险,不是因为我们会离去,而是因为想好好活,有很多得了重病的人,他们虽然活着,可在财务上已经死了!”

          ——重疾创始人Dr.Barnard

       2020年的春节,让我们终身难忘!一场疫情,让我们明白:活在这个世上,除了生死,其他的一切都是小事!除了健康,一切都是浮云!好好的活着,就是幸福!

       的确,生命无常,健康弥足珍贵!我们可以看到:疫情单日新增最高15000人,最高单日死亡97人,这样的数据让我们如此恐慌和不安。

      但如果有一个病种,每日平均新增人数是10764人,日均死亡人数是6405人,我们将会如何看待?这个病种就是威胁我们人类健康的最大杀手——恶性肿瘤。另外还有近年来增加迅猛的心脑血管疾病,所以,与新冠肺炎相比,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更可怕。

       这也让我们深切的看到:病毒风险,何止一种?健康风险,何至于此?疫情一定会过去,而人生的路还很长。

       这段时间,大家也都在讨论“疫情过后想买啥?”据《经济日报》报道:超七成受访者表示:“今后会增加重疾险、医疗险等保险产品”。这场疫情,唤醒了大家对健康的空前关注,更唤醒了人们对保险、尤其是健康险的极大关注。







     健康险分为: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护理保险。从今天开始,我们就重点介绍健康险中最重要的——重大疾病保险,我把重大疾病保险做成系列的专题课程,共有10个专题(10个专题内容见本文末“重疾险系列专题大纲”)。今天我们就开始分享重疾险,那想要了解重疾险,首先要追根溯源,接下来我们就介绍重疾险系列专题1——重疾险是如何被发明和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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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通俗的来讲:重大疾病保险就是由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针对符合投保要求的、同时又有重大疾病这方面需求的客户,就可以和保险公司签订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在合同生效期间(需要经过疾病等待期),如果客户出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比如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肌梗塞等疾病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理赔。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投保了30万保额的重疾险,将来如果确诊重疾(比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或者实施了某项手术(比如重大器官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或者身体达到某种状态(比如深度昏迷、双耳失聪等),保险公司就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赔30万给客户,这个赔付金额不是根据客户看病花多少钱、也不管后续是否去治疗,而是看客户买了多少保额,买多少保额就赔多少,同时,这赔的30万不是客户看病治疗之后赔的,只要符合之前提到的确诊重疾、实施某项手术、身体达到某种状态这些条件,是可以提前赔付的。这跟客户先看病掏钱再报销的理赔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当然,以上只是一个简单的重疾险理赔的例子,实际在理赔中有可能会复杂的多,因为现在重疾险在保险责任这个方面拓宽了很多,不但赔重疾,还赔轻症,轻症可以理解为重大疾病的早期。并且有些重疾险中的重疾和轻症还有多次的赔付。在以后的《重疾险系列专题——重疾产品如何理赔》这个内容的分享时,我会重点的来介绍。

      刚才了解了重疾险的概念后,我们知道:重疾险和其他的人寿保险相比还是有很大优势的,重疾险是保险发展史上的一大创新,为全世界罹患重疾的人们带来了生存的希望和福音。那重疾险是如何诞生?如何被发明和设计的?其实,关于重疾险的起源,这里边蕴藏着一段令人惋惜又充满爱的故事。重疾险的发明者是南非的伯纳德博士,他是一位伟大的心脏外科医生,他做了世界上首例心脏移植手术。伯纳德博士在一次演讲中分享了他的经历:“在1967年,他和他的哥哥,也是一位杰出的心脏外科医生,进行了世界上首例心脏移植手术,这个病人活了18天,第二个移植患者活了18个月,第5个病人活了15年,第8个病人活了23年。在他的病人中,有一位女士,当时34岁,有自己的事业,离过婚,带着两个孩子。

伯纳德博士(右)和患者女士(左)

       有一天,她来到伯纳德博士的诊所,因为她一直在消瘦、有疲劳感、还出现多汗和咳嗽的症状,她还有吸烟的习惯。她的X光照片显示在她的肺部出现了阴影,后来的活组织切片检查中我们在她的肺部发现了癌细胞。通过手术,我们切除了癌细胞肿块。接下来两年,伯纳德对这位女士的情况进行了追踪,在此期间,她的癌细胞向另一片肺叶转移,同时还进一步向肝脏和骨骼转移。两年后,这个女士再次来到伯纳德博士的诊所,从她的眼神中,伯纳德再次感受到了死亡的讯息。她呼吸急迫,脸色苍白,毫无血色,眼神中布满了对死亡的恐惧。伯纳德问她:“您为什么来我的诊所?您应该和您的孩子待在一起,向他们解释,几天后他们会失去母亲,您完全不用这么费事来我的诊所。她回答道:“医生,我刚下班。我是刚刚从工作岗位上过来看您的。”她还在工作,她需要为孩子们留下积蓄存款、为他们赚足汽油费,房租,还有教育基金。两个月后,她去世了。她生前购买的人寿保险获得了赔偿。这份保险的目的是为了照顾她的孩子们,为了给他们更多的保障,但我们却永远的失去了她,孩子们永远的失去了妈妈。她本可以在确诊后和孩子们分享更多的时间,可是却需要挣更多的钱而带着重病去工作。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患者确诊后虽获得了治疗,活了下来,可是已经倾家荡产、债台高筑,他们在财务上已经死了。这就是我们越来越需要面对的难题,这件事深深的触动了伯纳德医生,作为医生他可以救病人,甚至可以延迟和挽救患者的生命,但他却不能解决因为缺钱而放弃治疗的难题。

       因此,后来他就设计了一种保险产品。它能够解决病人在确诊为重大疾病的时候,能够获得一笔保险金作为治病的费用,而不是等到人身故、人死以后才能获得赔偿,那样对病人是无济于事的。

      在他的倡导下,1983年,伯纳德博士和南非的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世界上第一张重大疾病保险。据说最早的重疾险只包括6大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尿毒症)。其实人一生可能患的重大疾病,超过80%患上重大疾病的概率就是这6种。重大疾病保险诞生后,迅速传遍了整个世界,各个国家积极响应并作出对策,借用保险的科学方式让有需要的人度过难关。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出现,大大解决了人们因患病没有钱而放弃治疗的难题,增强了患者重获新生的信心。

重疾险在全球和中国的发展

      1986年后,重大疾病保险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

      1995年,我国内陆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在已发展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产品。

      1995年至2007年间,中国多家保险公司开发了很多款的重大疾病保险,我印象最深的是国寿的《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记得当时是保10种重大疾病,卖的非常火爆。在这段期间,由于保险公司条款中的疾病定义和中国医师协会的关于疾病的定义存在着不一致,所以在理赔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医生诊断是癌症,但保险公司说这和我们定义的癌症是不一样的,这个我们不赔。所以在前期的理赔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后来,在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组成“重疾险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及使用规范》正式出台,统一了疾病标准:也就是医院和保险公司针对重疾的标准是一致的。如果医院诊断是恶性肿瘤的话,保险公司就得认,就得赔。另外:规定凡是保险公司开发的产品中有包含“重大疾病”这4个字的,必须包含这个重疾规范中的25种疾病。这25种疾病,占到重疾发病率95%以上。目前中国内陆市场开发的重疾险,都包括这25种疾病,这也是当时保监会的统一规定。这个规定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选择重大疾病产品以及后续的理赔,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从2007年至今,重疾险在中国的发展非常迅速,重疾的保障种类从最初的10种到现在的100多种;保障责任范围从之前只保重疾,到现在扩展到保重疾的早期“轻症”,以及“中症”;赔付次数从之前的患重疾只赔一次,到现在可以赔多次,并且有的还设置了不同的重疾、轻症的分组;此外,重疾险针对不同人群的设计更加细分,有女性重疾险、少儿重疾险、特殊人群的重疾险等;还针对重疾中的某种疾病设计专属的保险比如防癌保险等。

      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国重疾险保单数量已达3亿张,平均每年新增3000万张保单,新单保费1000亿元以上。可以预见,随着中国国民保险意识的提升和经济的不断发展,重疾险在中国的发展将会进入一个更为辉煌灿烂的黄金时代。

重疾知识点

以下为原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3、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2)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冠心病通俗将就是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硬化等具体的症状表现的统称

6、终末期肾病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  肝性脑病;

(3)  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13、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见9.20)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14、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

15、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16、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8、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19、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20、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23、语言能力丧失 :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

25、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重疾险疑点

重疾险理赔是确诊就赔吗?

      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也不是所有的25种重疾确诊就能赔的,具体还要细看条款,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确诊就赔

比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

2、实施某项手术

比如: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

3、身体达到某种状态或者经过一定时间

比如:脑中风后遗症、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瘫痪、严重脑损伤疾病确诊 180 天后,仍遗留障碍才能理赔;终末期肾病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90 天 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才能理赔。

写在最后:

    今天我们介绍了重疾险的概念、重疾险的起源和发展,相信大家对重疾险已经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今天的重疾险系列专题1的分享就到此结束了,让我们期待下一次分享《重疾险系列专题2——重疾的特征》,谢谢大家!

      以下是我规划的重疾险系列专题大纲,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理解重疾险,并且让大家能够运用重疾险做好自己和家庭的风险规划。


重疾险系列专题大纲

1、什么是重疾险?重疾险是如何被发明和设计的?

2、重疾的特征

3、重疾产生的原因

4、重大疾病导致的损失有哪些?

5、针对重疾,我们能够运用的社保和商保有哪些?

6、针对重疾,社保是如何理赔的?

7、针对重疾,百万医疗保险是如何理赔的?

8、针对重疾,重大疾病保险是如何理赔的?

9、针对重疾,如何科学的设计保险方案?

10、如何高效讲解重疾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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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韩谨言:一个爱学习、爱思考的80后,也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从大学学习保险专业到如今一直从事保险行业,整整17年,历经保险培训、企划、产品包装策划、保险销售管理等岗位。保险陪伴我走过了人生最美的青春年华,将来还要伴随我的一生。特别愿意分享、坚守基督教的信仰,敬畏保险行业,秉承“不误导、不夸大、真实的讲、讲我信的、终身服务客户”的原则,永远做保险的宣传布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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