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理学的视角看中国文化 私心与克己 Selfishness And Self-denial 我们都听过道德绑架,也都知道电信诈骗,没想到最近被官方科普到了“道德绑架式”诈骗。 套路是这样的: 骗子通过快递上的电话添加到买家微信,称自己是物流公司的,自己车上弄丢了买家的快递,希望买家不要和商家说,自己家里很不好过,怕丢工作,可以三倍价格赔偿。 以此为借口索要到银行卡号,并给一个链接希望买家签收快递,否则会被投诉,被炒鱿鱼,一家老小都指望自己的这份工作呢。 就这样,在骗子一步步的卖惨中绑架买家的善良,使其掉入陷阱。 凭什么用你的道德标准来绑架我的利益? /电影《驴得水》 道德绑架 互联网的发达放大了许多东西,包括“道德绑架”,我们的手机里从来不缺这些类型的新闻: 以“为了你好”之名束缚操控孩子来遵循父母的意愿; 以“孩童无知”为由逃避责任让别人做出牺牲; 以“母亲义务”之名捆绑不幸婚姻中的母亲; 以“公平正义”为理由敦促有钱人向弱势群体捐款; 以“尊老爱幼”之名强迫年轻人向老年人让座…… 总有一些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武断性地定性被绑架者的好坏,先入为主地以“弱者有理”的姿态对他人进行公开谴责与批判,仿佛为了“社会不公”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而非出于个人私利。 事实上,“道德绑架”从来不是新闻,“贬斥私利、颂赞公义”这的既定道德规范又是如何形成的呢?今天分享朱建军教授从心理学家的角度看中国人的私心。 无私与自私 在无私以及相对应的自私这方面,中国古代有不同的态度: 墨家的态度应该说是无私的,他们以兼爱的伟大精神,全心全意地为大众的福祉而奔波。墨家团体中,类似传说中的共产主义,有钱大家用,有饭大家吃。 而杨朱的态度则是“自私”的,他的一句名言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杨朱的表达也许比较夸张,但是他的思想实际上和西方的个人主义精神颇为合拍,有利于现代公民意识。 儒家在这方面的态度不同于墨家也不同于杨朱。简单地说,儒家最早重视的是“义”和“利”的区别,认为君子固然不排斥利,但是义更加重要。但早期儒家并不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只是后来的儒家逐渐变质,逐渐把义和利对立,贬低追求利的行为。并且,逐渐把“无私”和“义”混为一谈,把“利”和自私混作一谈,于是无私就成为了一种伟大的道德境界,而自私则逐渐被看作是一种罪恶了。 在儒家排斥“自私”和溢美“无私”的过程中,其实受到了佛教的一些影响,虽然这个影响未必是佛教的本来意图。简单说来,就是从佛教“去我执”的追求中以及禅定实践中,儒家受影响加强了对“无私”的追求。 粗略地说,“我执”大致上指的是人和其他生物的“自我保存本能”。出于这个本能,任何人和生物都有一种追求自我利益的倾向,也就是“自私”的倾向。有一本生物学名著叫作《自私的基因》,就是阐述在基因层面,这种为基因的自我保存和复制的倾向是如何表现出来的。 在一个社会中,必须有一种超越这种自我保存本能的原则,社会才能建立。如果每个人都仅仅为自己生活,那么社会最容易出现的情况就是“丛林法则”和弱肉强食。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有一种超越于每个人的“私利”的“公义”,而这个“公义”和每个人的“我执”是不同的。儒家的重视“义”正是这个原因。而为了“义”的实现,每个人必须“克己”。按照精神分析心理学的术语是用超我抑制本我,也就是不完全按照自己的自私的欲望行动。 当然佛教“破我执”的目的和儒家不同,佛教的目的不在于社会,而在于个人精神的超越,破除我执,则精神就可以超越自我保存本能的限制,使精神的境界开拓。这是一种精神性的追求——我们不再是本能的奴隶,而成为了自由的精神。儒家和佛教,一是社会性的,一是宗教性的。 去我执的方法上,佛教提供了一个新的方法:禅定。中国虽然也有类似的方法,比如道家的坐忘,但是毕竟佛教才有最体系化的禅定技巧。儒家吸收了这个方法,用于“克己”的功夫,使克己更有操作性了。 如王阳明《传习录》中有这样的描述: 一友问:“欲于静坐时,将好名、好色、好货等根,逐一搜寻,扫除廓清,恐是剜肉做疮否?”先生正色曰:“这是我医人的方子,真是去得人病根,更有大本事人过了十数年,亦还用得着。你如不用,且放起,不要作坏我的力子!”是友愧谢。 这里的静坐时,将好名等根扫除的功夫,就是儒家的克己功夫。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其中有佛教禅定和破除我执的影响在。 儒家吸收佛家观点,总体上来说是有好处的,借助佛家的启发,新儒家把儒家思想中原来虽然蕴含着,但是并没有明确表达的一些东西明确化了。关于人性的本质,关于天命的本质等问题,在孔子都没有明确地论述,而借助佛家的启发,宋明理学对这些哲学性的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思考和阐述,王阳明的成就就是其中的高峰。 狠斗私心一闪念 所谓狠斗私心一闪念,就是要求人,在发现有任何“私心”的时候,马上“狠斗”,也就是强力压抑。按照当时的说法,这样的效果是可以让人达到“大公无私”的境界。在实际操作中,这个口号压抑人性,压抑人的正常欲望,压抑人的正常需要,产生了很大的危害。“狠斗私心一闪念”这样一种极端的态度,实际是儒家的“克己”和佛教的“去我执”、禅定中的“去杂念”结合后,又被逐步扭曲形成的结果。 儒家思想是为社会生活服务的,是“世间法”;而佛教是为了超越性的追求服务的,是“出世间法”。因此,对待“我执”或者“人欲”,这两者的根本目标就不一样。 作为追求超越的出世间法,作为宗教,当然可以让信徒追求一种很特别的境界,破除我执。但是,作为世间法,这个目标就并不适当,因为“人欲”或者“我执”恰恰是世间生活的基础,是不需要破除的,只需要控制调节。世间法的“克己”只需要一种自律、自我控制和管理能力就可以了,不应当把佛教中的一些用于出世间的方法引人。引入不当,就出现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做法,出现了把正常的个人利益追求看作是“自私”,甚至出现了“狠斗私心一闪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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