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札记·第10期】第2章 君子论 第4节 君子之行——义 孔子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他把“义”作为君子的行为尺度和价值标准,强调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凡合乎道义的,就要努力去做;凡违背道义的,就坚决不做。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认为“义”是君子内在的本质,它只有通过具体行动才能表现出来,这就要“礼以行之”,用礼的规范去执行它;“孙(逊)以出之”,用谦逊的言语去表达它;“信以成之”,用诚信的态度去完成它(《论语·卫灵公》)。 学习儒学关于“义”的理念,要着重搞清楚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义与仁的关系。在孔子学说的思想体系中,“仁”是统摄各种道德规范的总括性概念,它有两个基本内涵:一曰:“爱人”;一曰:“忠恕”。“义”是仁的表现形式,指公正合宜的道理,如正义,道义。“仁”侧重于内心,是君子的思想境界,是安身立命之所;“义”侧重于外在,是君子的行为尺度,是做人做事的准则。仁义之道体现了内与外、知与行的统一。所谓“无适、无莫”,是强调君子行事不固执己见,而要通权达变。所谓“义之与比”,是强调通权达变必须以符合“义”为准则,以“义”作为衡量天下一切事物的标准。 孟子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孟子·告子上》)“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孟子·离娄上》)他认为,人的道德行为的根源存在于人自身之中,就是人心之仁;而人的道德行为所遵循的正道,就是义。君子行事要“居仁由义”(《孟子·尽心上》),以仁德为出发点和归宿,以合乎道义为行为准则。在论述何谓“大丈夫”时,孟子说:“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真正的大丈夫,以仁居心,住的是天下最宽广的住宅;以礼立身,站的是天下最中正的位置;以义行事,走的是天下最光明的道路。因此,富贵不能荡乱他的心意,贫贱不能变易他的节操,威武不能挫折他的志气。在论述“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应如何抉择时,孟子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就是说,人的一生会遇到许多人生价值的选择问题,在面临价值冲突的两难困境时,为了正义事业而不惜牺牲生命,是最崇高的选择,也是一个人最难能可贵的精神。 二是义与勇的关系。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由此产生了一个成语,叫做“见义勇为”。学生子路问:“君子尚勇乎”?他的回答是,“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君子以义为最高准则,君子的一言一行,都要以是否符合义来衡量,在符合义的前提下,勇才具有道德的价值。君子只有勇而没有义,就将作乱;小人只有勇而没有义,就会为盗。“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仁者一定勇敢,仁者之勇是大智大勇,是一种奉献和牺牲精神。而缺乏仁义精神的“勇”,是匹夫之勇,会干出许多伤害仁德的事,是不可取的。孔子提出志士仁人面临大节之时,处理生死问题的原则。他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有高尚志向和道德的人,没有因贪生怕死而损害仁德的,只有勇于牺牲而成全仁德的。孟子有关“舍生取义”的论述,正是继承和弘扬了孔子的这一思想。孔孟提倡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精神,明确肯定了仁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为了正义而献身,是志士仁人最高层次的要求。这一思想影响深远,形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民族精神,养成了中华民族重气节的优良传统,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志士仁人去探索,去奋斗,去奉献。民族英雄文天祥就义之前,在衣带上写下铮铮誓言:“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表达了自己为真理和正义而献身的坚定信念,抒发了他那“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的浩然正气。 三是义与利的关系。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对于这句名言,历来有诸多误解。例如,有人把它误读为“君子讲义,小人讲利”,并据此认为,义与利是对立的。产生此误解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理解“喻”字的含义。这个“喻”字,指的是知晓、懂得。孔子的意思是说:“君子知晓义,小人知晓利。”一事当前,君子懂得以义为取舍标准,所考虑和顾及的是义;小人则只知有利,不知有义,斤斤计较于一己之私利。是“喻于义”,还是“喻于利”,这是区分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志。 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弃)之,不去也。”(《论语·里仁》)“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他认为,利益和富贵是人们都希望得到的,他并不反对人们谋取正当的利益和富贵,他所反对的是那种见利忘义的行为。对于利益和富贵,他主张“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取之有道。对于不合道义而来的富贵,孔子把它比作天上的浮云,不屑一顾。孔子还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这里的“可求”二字,强调的就是符合道义而来的富贵;这里的“不可求”三字,则是指不合道义的富贵。富贵与贫贱,都涉及人的切身利益,而君子在富贵与贫贱面前必须坚守的道,就是仁义之道。 义利关系涉及人的核心价值观,是儒学和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的命题。孔子肯定人都希望富贵,厌恶贫贱,同时又要求按照义的标准来决定对富贵、贫贱的取舍,不以不合道义的手段求取富贵,也不以不合道义的手段摆脱贫贱。义与利是辩证的统一,义利相济、以义制利,是孔子对义利关系的基本主张。 对于个人来说,坚持“义利相济、以义制利”,是他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点。孔子说:“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他告诫人们,“凡事依据自己的利益而行动,会招致很多怨恨。”利益是人们行为的一种依据,但不是唯一的依据。君子在面对可得之利时,要考虑它是否符合道义。符合则取之,不符合则坚决不取。如果一切行为都围绕着谋取私利转,在追逐利益时不惜违背道义,必然招致社会與论的谴责,失去人们对他的信任。唯利是图的人或许会得意于一时,但不断累积人们对他的怨恨、不满,难免落得失败的下场。只有把“义”字摆在前头,先义后利,义然后取,才能博得人们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从而获得事业的成功。 对于国家来说,坚持“义利相济、以义制利”,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点。荀子在论述国家和社会治理时指出:“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当今时代,中国社会加速转型,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思想意识更趋多元、多样、多变,一些人对人生价值、人生意义产生了迷茫,“一切向钱看”遮蔽了他们的心灵,对金钱、物质的过分崇拜和追求,扭曲了他们对义利关系的认识,物质利益成为他们评价事物的唯一标准。信仰缺失了,良知没有了,高尚的人生追求也就没有了,道德滑坡、腐败蔓延、社会风气不正等令人忧虑的问题,也就随之而产生。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一个人如果没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就会变得庸俗;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没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就会腐化堕落;一个民族如果没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就会迷失方向,落后挨打。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坚持“义利相济、以义制利”,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治本之策,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不断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对于世界来说,坚持“义利相济、以义制利”,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维护世界和平,实现合作共赢的基点。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种全球性问题日益突出,各国利益交织空前紧密,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快速发展,世界越来越成为命运相连的“地球村”。这就决定了各个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必须摒弃过时的零和思维,不能损人利己,更不能搞你输我赢、一家通吃。有鉴于此,中国向世界郑重提出坚持正确义利观,郑重宣示我国作为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明确表明破解大国之间战争悲剧这一历史宿命的意愿,成为新时期中国外交的一面旗帜。 正确义利观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价值观。“义”,反映的是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更不能惟利是图、斤斤计较。正确义利观集中表达了中国外交义利兼顾、弘义融利的道义观和责任观,公道正义、平等相待的权力观和秩序观,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观与发展观。 坚持正确义利观,就是要在国与国之间交往中,找到利益的共同点和交汇点,有原则、讲情谊、讲道义,多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就是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有时甚至要重义轻利、舍利取义,永远做发展中国家的可靠朋友和真诚伙伴。 坚持正确义利观,就是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秉持以义为先、义利并举的价值导向,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统筹我国同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具有差异性的利益关切,寻找更多利益交汇点,调动沿线国家积极性,推动建设一个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共同繁荣的新型全球化,最终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 正确义利观充分体现了中华文化“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中和理念,是汇聚各国共同利益、凝聚各国共识的一面旗帜,是中国贡献给世界的全球治理理念,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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