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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程序:船舶搁浅时应采取的措施

 琉璃梨 2022-09-21 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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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搁浅事故大多是人为失误造成的,有时是由于与港口有关的资料不充分,有的是由于未知的珊瑚礁和岩石。操纵疏忽和航行操作不当也应列为船舶重大搁浅事故最常见的根源。然而,有故障的导航仪器、恶劣的天气条件或引擎故障也可能导致意外的触底或搁浅。这种事故对船舶和环境都有影响,但最坏的情况是造成人员伤亡。本文强调了船舶意外搁浅的严重性。

术语“意外搁浅”在航运中描述的是船舶对海床或水道一侧的意外冲击。然而,搁浅也可能是有意为之,目的是为了船员或货物着陆(即冲滩,beaching)或进行维护或修理(即倾斜,careening)。由于任何误解或错误的决定都可能导致不利的局面,故意搁浅需要非常小心的操纵和高超的导航技能。然而,我们必须更加注意是意外搁浅,经营公司应确保船员意识到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的紧急行动。

搁浅事故案例

2013年6月30日,一艘装载胶合板和钢制品等杂货的散货船从中国连云港出发,前往韩国釜山,以便装载更多的钢铁货物。随后,船舶在2013年7月2日接近南部外港锚地。

经过釜山港界限后,船长进入驾驶台,准备与驾驶团队一起前往釜山港锚地抛锚。该轮以航向356度、航速11.5节通过釜山VTS边界,向VTS中心报告,在到达N-4锚地后,VTS指示抛锚。

当该轮按照操纵速度和航线接近4号锚地时,发现4号锚地周围太拥挤了,船长要求VTS重新分配另一个锚地,VTS指示该轮在5号锚地下锚,并与其他船舶保持4根缆绳的距离。接近5号锚地时,船长命令四名船员在艏楼甲板上准备抛锚并减速。

然而,当该轮到达5号锚地时,船长发现这里的锚泊位置也很拥挤,附近有4艘船太近,并遇到了大浪和低能见度。该轮在5号锚地外海域寻找另一个锚地时,从南部过来一个大浪,VTS用VHF紧急指示船舶改变右舷方向,但船舶在釜山龙山附近Saeng-Do岛的岩石上搁浅。该轮抛下锚链,发现双层低压载舱被淹。船长将该情况报告给VTS中心,请求拖轮救援。船员们离开了船。几天后,该轮在4号货舱处被撞成两截,船尾部分在同一位置搁浅,船头部分完全淹没在水中。

船舶搁浅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 应通知所有利益相关者

- 将事件通知港务局

- 立即停止发动机

- 立即检查,以确定是否有内部损坏,进水或泄漏,以及水密门是否关闭

- 光信号、形状信号和声音信号

- 控制可能的污染

- 船舶位置、日期和事故时间的记录

- 及时通知公司

由于上面的清单简要描述了船员在需要时应采取的程序,下面链接中SQE Marine提供了一份更详细的清单,包括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行动:

https:///wp-content/uploads/2018/06/SQE-MARINE-Grounding-Stranding-2018_06.pdf

(来源:Safety4sea;原文题目:Emergency Procedures: Actions to be taken in case of ship grounding;原文发布日期:2018/6/8


编译:Michelle Miao

审核:Cindy 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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