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确立“周日单休” 自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尽管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限定在每天8小时至10小时,没涉及每周工作多少天,实际上每周只休息一天,而且加班加点是常事。 改革开放后,中国和国际的接触越来越多,观念上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劳动者的休假权利越来越重视。每周休息一天得到了落实,但是一周只有星期天才能休息。当时流行一句话:“战斗的星期天,疲劳的星期一”。 二、1994年国务院确立“大礼拜”和“小礼拜”,也就是“单双轮流休息” 1992年,劳动部了解到世界主要国家实行的都是一周40小时工时制。于是,他们提出了“缩减一天工时”和“缩减半天工时”两种方案。他们最初认为,从每周工作48小时减为40小时,步子迈得太大,主张先减到44个小时。 1994年2月3日,国务院发布第146号令,实施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自3月1日起,当月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第二周星期日休息,依次循环。不过这种依次循环的休假制度比较“折腾”,没到周末大家就得盘算“这周是休息一天还是休息两天啊?” 三、1995年国务院在次确立“双休制”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令再次宣布,将每周工作44小时进一步缩短到40小时,保障公民的休息权。自当年5月1日起,全国实行5天工作制。从此“双休日”成为中国人生活的一部分。 四、1999年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增加公众法定休假日,将原来的每年公休7天增加为10天。春节、“五一”、“十一”法定休假3天,加上前后两个双休日,就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连续7天的长假。每到假期,全国各景点人满为患,黄金周沦为“黄金粥”。2007年12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08年开始,“五一”黄金周被取消,原来的三个黄金周缩成两个。 五、2007年12月,国务院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除了取消“五一”黄金周外,同时规定:以往的3个7天长假模式变成“2+5”模式:保留国庆和春节两个“黄金周”,全年安排5个3天“小长假”,分别是元旦、清明、劳动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全年节日总放假天数由原来的10天增至11天。中国部分传统节日由此成为法定假日。 另外国家还有其他只有部分公民和部分重大事件相关的节日 1、 部分公民可以享有的假日 1949年12月,当时的政务院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法定假日放假办法,妇女、中等学校以上学生、儿童及军事机关人员还分别享有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各半天的假期。1999年版的办法将儿童节由半天延长至1天,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放假时间维持半天。2007年,儿童节放假人群的年龄限制,由13周岁以下放宽至14周岁以下。 2、 国家的一些重大事件放假 近年来,当一些重大事件发生时,包括运动会、国际性会议、历史纪念日等,比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当地都安排了放假。此类情况的放假安排一般仅限于某个城市范围之内,不过,还有2015年 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全国放假1天。 3、 理论上的“2.5”天小短假 2015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夏季作息,安排“周五下午+周末”。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模式实现制度化的可能性不大,就好比“带薪休假”喊了这么多年,实施得比较好的单位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对于更加注重经济效益的私企来讲,还是比较难实现。网友虽然一边倒支持“2.5天”小短假,但也纷纷表示不看好:“部分事业单位和公司双休日都没有,更何谈周五下午放假。” 针对我们国家放假的问题讨论,最近又有新的消息,社科院报告:建议全国2030年起实行4天工作制,在我国劳动生产率达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可实行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4天的四天(36小时)工作制。届时,国家就可以取消每年通过前挪后借形成的黄金周或小长假制度。员工可根据自身需要与单位进行协商,灵活安排自己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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