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言而有信,立于不败之地

 王苏律师 2022-09-26 发布于北京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某县政府为履行环境保护治理的行政管理职责通过受让资产的形式订立《资产转让协议书》,并不违反相关的规定。该协议受让资产的价款是在履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多次协商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后所确定,在订立协议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已经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对于受让涉案资产所支付的对价及能达到的行政管理系有所评估和预计的,其在《资产转让协议书》作出的承诺应有相应的公信力。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