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上选拔干部时,非常注重干部的思想品质和作风,要经历多个环节和程序,层层把关,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把那些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出来。 为选出一个好干部,组织部门认真按照选拔程序,严格把好拟提拔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和廉洁关。 中央对此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组织部门和考察组在提拔干部时,必须落实“凡提四必”的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要做到“凡提四必”,具体是指以下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实践证明,这项规定非常有效;有不少的干部档案造假案例,有些科级、处级,甚至是厅级领导干部都存在档案造假的问题被查处。 一般是在考察组对拟提拔对象实地考察的时候,审核该干部的人事档案,重点审核年龄、党龄、工龄、学历、经历和干部身份信息,如果发现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涉嫌造假、存疑或认定信息影响使用的情形,在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没有全部查清楚之前,不能提交党委会或常委会讨论。 早期档案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的时候,有些人就篡改自己的档案年龄等信息,现在他们要为自己的违纪行为买单。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凡是在省直机关提拔副处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或者在市县提拔科级干部,拟提拔人选都要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信息,组织部门对干部报告的年收入、房产、车库、股票、基金、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出入境情况等这些家产家事,马上去函给公安、证监、保险、房产等部门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干部存在瞒报情况,则按照规定对干部进行处理处分,并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有不少干部,有的拟提拔处级,有的是拟提拔厅级,甚至有的是拟提拔为省级领导干部时,因为粗心大意或者故意为之,漏报了房产、车库、股票、基金或者投资型保险等信息,不仅影响了提拔或者重用,还受到了组织上的处理处分 。 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组织部门和考察组在考察干部时,必须按照规定给纪委去函,了解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纪委都会针对拟提拔人选出具廉政意见。 如果纪委出具的廉政意见中,反馈拟任用人选有信访举报,或者有问题线索在查的,要暂缓提拔使用;在信访举报线索没有核查清楚,没有结论时不得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 如果拟提拔人选受过处分而且还在影响期内的,那么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必须等影响期过了以后才能提拔或重用。 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组织部在派出考察组对拟提拔人选实地考察时,以及在发文任命之前,都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可以反映人选的思想品质和作风等方面问题;如果信访举报事项内容具体,时间、地点、人物等基本要素较为明确,可以依据线索进行核查的,也就是“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组织部门必须联合纪检部门进行核实;凡是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党委会或常委会讨论。 需要注意的是,对有信访举报的干部,不要简单地挂起来、拖下去,要把问题及时核查清楚,真正做到对干部负责,也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有利于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结束语: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选人用人的,区分不同情况,追究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组织部长、组织部其他干部和考察组人员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