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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上访、理性维权,一定记得避开这4类18项

 世昌崇文 2022-10-06 发布于河南

“群众动嘴、干部跑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信访,信访工作原则之一即是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使群众通过书信、电邮、传真、电话、走访等反馈的问题、矛盾,在基层就能得到妥善化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村委会、居委会及其成员等的职务行为有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事项,都可以通过信访途径提出。

比如在征地拆迁领域,每年就有部分群众,针对执行的拆迁补偿标准不透明或者偏低、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不合理、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或态度不好、外嫁女等特殊群体的补偿款如何分配之类问题,口诛笔伐,向有关部门“讨一个说法”。

京尚律师提醒您,依法信访是您的权利,但得依着法律法规来,正确合法行使,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3〕25号 )》,这些事,您不能干!

1、歪曲信访:

(1)在网络平台制作、复制、传播有关信访事项的虚假消息

(2)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3)用口头、书面等方式公然侮辱、诽谤他人

(4)以帮助信访为名骗取他人公私财物

2、以己为棋:

(1)跳河、跳楼、跳桥等自伤、自残、自杀行为,制造社会影响的

(2)以放火、爆炸等自伤、自残、自杀,危害公共安全的

(3)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

(4)以持续缠访闹访等威胁、要挟手段,敲诈勒索

3、伤害他人:

(1)将老弱病残幼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2)在信访接待场行祭奠之事,或者停放尸体

(3)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4)明知患有艾滋病等严重传染疾病,故意撕咬、抓挠他人

(5)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4、影响秩序:

(1)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

(2)诉求已经依法解决,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

(3)以递交材料、反映问题为由,非法拦截、强登、扒乘交通工具

(4)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暴力方式表达诉求

(5)在公共场所或大型活动、会议期间喊口号、拉横幅、穿状衣等

的确,中国人讲究“不蒸馒头争口气”,有相当一部分人进行上访,系其诉求原本就无法通过正常救济途径处理,比如说起诉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法院不再处理,所以说及时维权很关键。

现在网络通讯发达,足不出户就能大致了解自身遇到的纠纷、问题能不能维权,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行政案不是要你与官斗,民事案也不是要你与民争,它的本质是拿起法律武器,合法维护本应该属于您的权益,自己能解决、跨过去的最好,解决不了的邀请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员参与,搭成您通往合法权益的一座桥也不赖。

京尚律所要告诫所有维权的主体,切记死缠烂打,一条道走到黑,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寻求专业帮助,别到头来花费了相当的精力,却收不到内心可以接受的结果,还错过了法定维权时限。

总之,别等待,越是等待越是消耗您的维权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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