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作为一种与诉讼并行的争议解决方式,广泛适用于解决民商事争端中。 仲裁的起源是商业行会根据交易惯例解决商人之间的纠纷,是在各方共同选择下的商人自治,与国家通过诉讼行使司法权有很大区别。 仲裁的管辖权来源于双方当事人的选择。仲裁机构的性质并非国家机关,不享有国家司法权或行政权,若仲裁过程中对方可能转移财产,则有必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后若对方不主动履行,也需要交由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 仲裁案件如何 申请财产保全? 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要区分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两种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若干规定》)第9条的规定,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仲裁机构应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做出保全裁定并执行。 根据《执行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机构应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保全裁定并执行。 2 仲裁案件胜诉后,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案件胜诉后,若被申请人拒绝履行仲裁裁决,申请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仲裁裁决执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符合以下条件时,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 (1)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 (2)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 3 仲裁案件申请强制执行 应具备何种条件? 根据《仲裁裁决执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执行内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无法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1)权利义务主体不明确; (2)金钱给付数额不明确或者计算方法不明确; (3)交付的特定物不明确; (4)行为履行的标准、对象或范围不明确。 因此,仲裁裁决或调解书需满足权利义务主体明确、执行内容明确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否则会被法院驳回执行申请。但申请人对法院驳回执行申请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 被申请人能否要求法院 不执行仲裁裁决? 人民法院对仲裁具有司法监督权,可以监督仲裁程序、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或者案外人若认为存在不应该执行的情形,可以申请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以下情形,法院可裁决不予执行: (1)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且事后未达成; (2)裁决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超出仲裁机构受案范围;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法;(4)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及法院认定执行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可裁定不予执行。 若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重新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阅读|分享|励志|横渡|法律 分享美好,是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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