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2022年第9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10月8日我市在长沙市涉疫场所新时代广场返潭人员中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严防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跨区域流动。提倡非必要不离潭,市外人员非必要不来潭。暂停跨市城际公交。所有入潭、离潭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落脚点完成“落地检”等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实行外省来(返)潭人员报备制度。 二、加密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城市区(包括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人口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以3天为周期开展一次。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社会机构线下培训活动。提倡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红、黄”码人员、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频次核酸检测人员、在隔离监测期间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各类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扫场所码、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测体温、消毒、通风、戴口罩、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入住宾馆、酒店、民宿,进入旅游景区、文化场馆等场所需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老年人凭爱心卡、学生凭学生卡、残疾人凭残疾人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临时取消上述人群凭老年人证(含老年人身份证)、学生证、残疾证乘车。 五、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执行至2022年10月31日。 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来源:湘潭市新型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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