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年前,萨伊提出了一个后来被称为“萨伊定律”的市场规律:供给会自动地创造自己的需求。萨伊定律的名声近代一直不怎么样,多数人对之进行口诛笔伐,现在甚至有人将之拿来但经济学的笑话讲。萨依是怎么描述“供给决定需求”的?萨伊认为,商品交易,不过是以物换物,货币只起到一个媒介作用。货币的唯一用途,就是购买商品,人们不会把它储藏起来。这实际上就是说,供给能自行创造需求,供给和需求是恒等的,不会出现生产过剩。 萨伊说货币具有惟一用途当然有失偏颇,但是也未必不是对货币“四不像”角色思考之后的心得。如果把货币看作是异化的商品,则萨伊说交易不过是“以物换物”则是无可指责的事实陈述之辞。就此一点来说,但凡不符合“以物换物”之一般交换形态的经济学理论一定难以具有普遍适应性,也就是《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所说的,但凡不适用于2+2的经济学理论一定有问题。 兜里没钱怎么会想到市场上去买东西?如果兜里有钱了,消费的欲望就明显强烈,这是一个事实。十几年前初到深圳的时候有一种生活体验:如果兜里装上一两千元,一天下来就少去一大半甚至所剩了了,而如果兜里只有百十块钱,一天下来大部分还在兜里,就是一个“穷玩”。这个体验本来是说当时深圳的物价高企,兜里的钱少了,没有什么买得起的,也就只好不买了。民间俗话把这种由于支付能力增强而带来的消费冲动说成是“被钱烧的”、“有几个臭钱,看把你烧的”。 有几个发了点财的朋友总是问,有什么值得投资的项目没有啊?该干点什么呢?如果没有现金积蓄,他就不会有这种投资欲望了,有了也是白搭,属经济学所说的无效需求。 如果你在一张调查表上写上“私人飞机”、“海滨别墅”、“游艇”等项目,站在街头做一个市场调查,结果可想而知:你碰到的大多是普通平民,没有这个支付能力,因此需求几乎为零。但是你把这个调查表拿到“游艇俱乐部”里进行消费意愿调查,结果就不一样了,你此时得到的需求信息就是由富人们有效的供给产生出来的。 兜里没钱时的需求不是经济学人所说的需求。讲“交换”,就有一个交换者资格的问题。其实,经济学不再热衷于谈论具有本质经济学意义的以物换物的交换之后,却一直以另一种形式再谈论这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这就是所谓的“有效需求”的概念。没有支付能力的人,就是没有交换者资格的人,其需求就是“虚假”的,是经济学所不予考虑的。 单单考虑以“交换”方式满足需求来说,供给的确是产生需求的一个原因,当然这个“需求”是限定要用交换手段解决的。如果没有参与交换所要求的供给能力,人会不会有需求?当然有,但是,这个需求无法在市场上得到解欲,不是经济学家所说的“有效需求”,这种需求只有通过市场之外的方式去解决,比如抢夺。乞丐饿了知道去乞讨,但是当乞讨无果又饿得要死,他就会到路边的食摊上抢东西吃,有时尽管有拳脚相加,他还是先把食物塞到嘴里,这是本能,和经济学无关。 故而,如果将“需求”理解为经济学人所讲的有效需求,即指在市场上通过交换手段得到满足所实现的需求,则萨伊说“供给决定需求”也是完全正确的。在理论体系上,这个被认为过时的经济学理论其实和现代主流经济学只考虑有效需求的思想是逻辑一致的,相比之下,现代经济学倒向稀缺论,却又强调需求的有效性即支付能力,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在理论的逻辑一致即自圆其说方面,是倒退了而非进步了。 萨伊的“供给决定需求论”,说到底其实就是经济是建立在盈余之上的理论,是盈余论,而不是当今经济学所谓的稀缺论。在私有制前提之下,任何物品都是有主的,所需之物的稀缺不过是所有权的丧失而已,而供给本身无所谓稀缺,稀缺就没有了供给,稀缺就意味着无效需求。 似乎和“萨伊定律”背道而驰的是“凯恩斯定律”:需求决定供给。那么,到底是“供给决定需求”还是“需求决定供给”?两个定律有没有矛盾?如果按照上面对萨伊定律的理解,可以说两者没有矛盾,因为此需求非彼需求,此供给亦非彼供给。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认为经济学的对象就应该是“交换”,而任何一宗交换当中都涉及到四个供求量:交换双方对自有物品的供给和对对方物品的需求。因而,讲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不能笼而统之,要说清楚是哪一个供给和哪一个需求。萨伊定律的对象是消费者,其中的供给和需求都是针对消费者来说的,也就是上面所说的是个人的供给能力决定了可以通过市场解决的个人需求的产生。而这个“产生”,其实也不过是无效的潜在需求向可以通过交换得到满足的有效需求的一种转化而已,本来就有,只是因为供给能力达到交换对方的要求而变成市场上的有效需求罢了。“供给”不过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当中的“东风”;而凯恩斯定律的对象则是宏观经济中的两个部门,分别指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即居民的需求决定了厂商的供给,也就是强调厂商的理性人特征,厂商会追随居民的需求而生产。 故而,萨伊定律和凯恩斯定律没有矛盾,各自适用的对象和场合都不同,但都依然符合心理学上的需求是一切行为的中心的原理。将两者对立起来,其实是误解,有点“关公战秦琼”的味道了。 现代经济学的均衡理论都是针对所谓不均衡现象而展开的,这就和萨伊根据其自己的这个定律推导出了生产不会过剩的结论有冲突了。然而,均衡理论实在是不怎么样,均衡的概念本身也含糊不清。如果均衡是存量概念,则可以说加上有效需求的概念,均衡是时时处处存在于市场上的,市场就是均衡。现实当中只存在正常的供求速度的不均衡,这不过是厂商生产追逐居民需求过程中速度的匹配和惯性的超越,是一种存量状态,而没有基于需求量和供求量之间不相等的非均衡存在。就人类的生产历史来说,可以认为全部产品都用于人类消费了,而倒入大海的牛奶是少之又少而完全不值得经济学给予关注的。如果均衡被看成是流量概念,现代西方经济学的需求量和供给量概念都是基于一定时段而定义的流量概念,那么只要假以时日,任何市场供求也都是均衡的。因此,现代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比之陈旧的萨伊定律又是一个经济学理论的倒退。 实际上,大家在日常交换行为中也都注意到,你拿出(供给)N圆的钞票则只能买到N圆所需求的商品,这就是萨伊所说的“供给和需求恒等”,以此而论“没有过剩”也就是顺理成章的结论了。 “生产过剩”的确是一个十足的伪概念,至少以现代经济学的“有效需求”观点来看是这样。我们不能看到一个时点上厂商仓库里有存货就说生产过剩。今天卖不掉不等于明天卖不掉,在厂商期望的价位上卖不掉,不等于降价也卖不掉,你一直等到仓库里没货了,它就在此之前的“一定时间段”里达到“供求量之间的均衡”了,因为供求量被定义为一个时段内的流量。 现实当中,生产线不可能连到每个居民的家里和消费场所,任何产品都有一个“库存”问题,惟有当经济学家可以有效地确认库存的商品最终会在烂掉之前是要倒掉的而不是卖掉的话,再说“过剩”不迟。 如果执意要把生产速度超越销售速度看作是“生产过剩”的话,那么这不是一个经济学的问题。因为,按照和萨伊定律相左的凯恩斯定律来说,厂商是跟随居民需求而生产的,压根就不可能存在没有订单的生产。经济学里的“理性人”假定,从根本上决定了萨伊定律的成立,即“没有生产过剩存在”,或者说经济学不会去研究所谓的“生产过剩”。 “需求不足”是常常出现的一个专家口吻的论调,自凯恩斯定律出笼并强调刺激需求的政策以后更是不断地为专家们用来分析经济态势,但这种论调其实无论从萨伊定律还是从凯恩斯定律来看都是不可成立的。以萨伊定律来看,供给决定需求,供求处处均衡,没有“不足”和“过剩”之说;而以凯恩斯定律来说,既然需求决定供给,那么当需求不足时过剩的供给又从何而来?岂不是自我否定?如果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同时存在,则这时的供给一定不是需求产生的,比如厂商的无根据盲目生产或赌博式库存,而这种非理性的盲目行为本不属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但偏偏是厂商有了点库存,经济学家就忧心不已,“需求不足”论调就会跑出来。无怪乎《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把经济学家戏称为厂商的“帐房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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