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年休假还能要300%工资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对于双方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应当依照约定履行。但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作为主导的一方,处于强势地位,可能会单方制定一些有损劳动者权益的固定条款,所以劳动法律的规定条款会更加偏向保护 劳动者的权益。实践中,劳动者自愿或者“被自愿”签订合同条款,放弃了某些劳动权益,日后产生争议,这些协议内容也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哪些 权益劳动者自愿放弃后还能主张呢?一、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能否要求补缴?王某是某铝材公司员工,公司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在公司干了一年半 ,王某提出离职,并且在离职报告上写明原因是未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补缴社保。公司以王某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为由,拒绝 了他的补偿金和补缴请求,随后产生劳动争议,王某提出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公司出具了一份有王某签名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承 诺书内容为“由于本人自身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本人承诺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后果自负,并且不因此与公司发生任何劳动纠纷 。”仲裁委认为,王某并未对签订承诺书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提供证据证明,所以承诺书真实有效。因劳动者自身不愿缴纳社会保险不 能归责于用人单位,王某因个人自身原因不愿缴纳社会保险,又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裁决:某铝材 公司补缴王某应缴未缴社会保险,驳回王某的经济补偿金请求。实践中,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情形很常见,一方面试劳动者不想缴社保,自愿放 弃。还有一部分是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要求劳动者签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社会保险的缴纳义务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者主动 放弃也无法免除义务。二、自愿放弃工伤待遇索赔,发生工伤后还能获得赔偿吗?赵某是某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事故由员工自行负责,本公司概不负责”,赵某当时并未表示异议。某日赵某按公司规定外出访问 客户,行至郊区的高速公路,与一辆货车相撞。经交警勘查,认定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但货车司机已不见踪影。赵某伤势较严重,被立 即送往医院抢救,赵某的妻子要求单位支付其垫付的医疗费用,给予赵某工伤待遇,并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医药公司称,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 不负责,赵某应自行承担责任,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王某不服,遂自行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并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起诉,要求企业给予 赵某工伤待遇。处理结果:医药公司应给予赵某工伤待遇。自愿放弃工伤待遇在实践中分为两种情形,一种就是上述情形,承诺发生工伤后自行负责 ,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还有一种是发生工伤后,单位协商一次性赔偿,然后签订协议不再申诉,这种情形下协议一般来说是有效的,但如果赔偿金 额与应当支付的金额差距太大,员工可以要求补齐差额。三、劳动者同意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能否要求补差额《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最低工资 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 标准规定属于我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即便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发放工资,用人单位仍然构成违法。四、自愿放弃离职经 济补偿是否有效自愿放弃离职经济补偿分为两种情况:劳动者在职期间与用人单位具有隶属性,这就决定了在职期间签订承诺书的双方并非平等主体 。且劳动者在职期间不享有经济补偿金的利益,固放弃其未享有的利益约定应归于无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自愿放弃 经济补偿金承诺书,双方不再具有隶属性,此时签订的承诺书具有合同性质,只要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事由,该份承诺就应被评价为真实有效。五、自 愿放弃加班工资劳动合同中约定自愿放弃加班工资,排除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加班而获得报酬的权利。由于这个条款单方面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实际是无效的。员工仍然可以向公司主张自己获得加班报酬的权利。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 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员工自愿加班单位是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六、自愿放弃年休假,还能要求300%工资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 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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