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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务角度看销售精装房!

 湖经松哥 2022-10-20 发布于湖北

现在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公司是直接销售精装房,那么从税务的角度,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

而房地产公司销售精装房又应如何缴纳增值税呢?

首先大家来看下销售精装房要看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签订,发票如何开具呢,如果合同中注明精装费用包括在房价中并且一并开票,那么精装收入与销售房地产收入一并按照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将精装收入与销售房地产收入分别进行开票的,则销售房产按销售不动产适用9%的税率,房中的家具、家电等精装物按销售货物适用13%的税率。

由此可见,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必然节税与第二种方式。

政策依据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文)第四一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当房产公司销售精装房且不单独计价一并开票时,就构成了混合销售,可以按照9%一并缴纳增值税,由此达到了节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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