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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25章,道法自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金苹果6 2022-10-28 发布于北京

【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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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有一样东西,混混沌沌,它比天地生得还早。空旷、神秘,它独立存在,但是自行运转从不停息,是万事万物的起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把它写成“道”,硬给它命名为“大”,这个大也叫做远去、远去之后又回返。所以说道是最大的、天也是大的、地也是大的,王也是大的,天地之间有四种大的事物存在,王是其中之一。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又效法自己的道。

这一章是对道的状态进行了初步的描写,道很悠远神秘。摸不着头绪,可以循环往复地运行。并且很大很大,这个大并不是可以丈量的大,而是虚无的大。

“道法自然”是最难理解的,此“自然”非“自然科学”的自然。这个“自然”分“”和“然”两词,意思就是自己确定这样做可以。道在天地间是最大的,它不需要效法谁,要效法也是效法自己。因为道是循环往复的,现在的道效法以前的道,效法以前自我肯定的道。

人道、地道、天道,最后归为永恒不变的道。人道学地道,地道学天道,天道学永恒不变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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