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的级别一般分为大使、公使、参赞、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随员,这些职务人员基本就是驻外大使馆的标配。 那么这些外交人员的级别和职能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一一解析: 第一是大使:大使是驻外大使馆的一把手,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由本国最高权力机关同意,并得到国家元首任命方可驻外,同时还需获得驻在国的同意。 大使在驻在国履行职务时,代表的是派驻国的最高国家利益和国家元首意志,主要从事两国的合作事宜,解决双方存在的分歧矛盾。 在必要时,大使可随时请求谒见驻在国的国家元首或外交部门的最高长官,商讨某一具体事务,这一权限只有大使才有资格。不过,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大使名义上是特命全权,但并不意味着他就像古代的钦差大臣一样,可以行使“便宜行事、独断专行”的特权,大使必须随时向国内汇报驻在国的突发动向。 就大使的级别来说,绝大部分都是正司级,少部分是副部级、副司级。副部级大使中,只有中国驻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朝鲜、印度、巴西、日本共9个国家的大使属于副部级。比如原中国驻印度大使罗照辉在离任后就直接担任外交部副部长,这就属于平调。 对于往来交流少、影响力小的国家,驻外大使一般就是副司级,比如原中国驻南苏丹大使何向东,就是从兰州市副市长的位置上调任的,副市长的级别就是副司级。 第二是公使:公使属于驻外大使馆的二把手,兼任大使馆副馆长职务,通常也会有“特命全权”的头衔。早前,还存在公使馆,是驻外外交机构的一把手,但现在逐渐消失了。 新中国建立之初,丹麦、芬兰、瑞典、挪威等北欧地区的国家纷纷承认了新中国,起初并没有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双方派驻的外交官就是公使,比如中国和芬兰在建交后,由中国驻瑞典大使耿飚将军兼任驻芬兰公使,此时的耿飚就是中国驻芬兰外交机构的第一负责人。 如今的公使已经成为大使的主要助手,当遇到大使离任、休假或回国述职等不能履行大使职务的情况时,一般就由公使担任临时代办,作为大使馆的第一负责人。比如现任中国朝鲜半岛事务特别代表刘晓明大使在离任驻英国大使后,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的第一负责人就是中国驻英公使杨晓光兼任临时代办一职的。 公使和大使除了在外交礼遇上有区别之外,都享有外交豁免权。 第三是参赞:参赞一般又划分为政务参赞、商务参赞、文化参赞、科技参赞、教育参赞、武官等,他们是国家各个部门派出去的负责人,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全力协助大使处理好两国合作过程中的各领域问题,成为大使的左膀右臂。 这其中武官比较特殊,虽然他的外交地位低于公使、参赞,但在所有驻外外交官中,只有大使和武官在派出之前,需要得到驻在国的同意。而且武官的军衔级别也有差异。外国的武官基本都是由中校或少校担任,而我国派出的武官多为大校,少部分使馆里派驻的是少将,还有上校。 比如,中国驻东帝汶大使馆的国防武官黄大明,仅仅是上校军衔;像驻美国、日本、俄罗斯、埃及、朝鲜等大国的武官一般都是少将军衔。 第四是秘书随员:使馆的秘书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还有随员,他们是使馆各项工作的中坚力量,需要做的事务很多,通常是由刚进入外交系统的年轻人担任,属于驻外大使馆中级别最低的外交官,我国的很多外交官基本都有驻外使馆的秘书、随员经历。 比如现任驻俄大使张汉晖就曾担任过驻吉尔吉斯共和国大使馆的随员、三秘;还有原驻英大使刘晓明,就曾担任过驻美大使的二秘、一秘。 这里的一秘、二秘、三秘并非是大使的私人秘书,而是大使馆内各部门的业务骨干,有的可能是大使馆某个处室的负责人,肩负着学习、实践、处理外交事务的重要职责。 不过,我们发现中国除了有驻外大使馆,还有驻外总领事馆,比如中国驻韩国釜山总领事馆、中国驻美国洛杉矶总领事馆…… 那么驻外大使馆的大使和驻外总领事馆的领事是一回事吗? 其实大使和领事有着很大的区别。 首先大使代表的是派驻国的国家意志,享有崇高的外交礼遇,需向驻在国的国家元首递交国书;而总领事仅仅是派驻国往驻在国的某一地方派出的官方代表机构负责人,只能向驻在国的外交部递交委任书,只能同领事管辖地的地方政府打交道,而不能越级向驻在国的国家元首等较高地位的机构或官员打交道。 其次驻外大使馆相当于派驻国的领土,神圣不可侵犯,即使大使馆出现失火事故,不经大使的同意,驻在国的消防部门是不能随意进入派驻国大使馆的。领事馆就不一样了,不能享有大使馆那样广泛的特权或外交豁免权。 换句话说,大使属于国家级驻外代表,而领事仅仅是地方级的驻外代表,权限不同、级别不同、外交礼遇也不同。 其他网友回答:
2.领事是在国家建立领事关系后,由一国派往别一国某个地区执行领事职务的官员。领事一般都是派遣国派出的职业官员,称职业领事。此外领事馆还可以从当地聘任名誉领事。领事办公的机关称领事馆,它受本国外交部或当地的本国使馆领导。领事馆的等级有四个等级: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领馆人员除领事官外还有行政和服务人员。 其他网友回答:<2>很显然,不是一回事。外交官级别分两种,行政级别和外交衔级,外交官的职务、行政级别和外交衔级对应关系见下图,一目了然。 外交人员的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规定,我国驻外外交人员的职务分为外交职务和领事职务两大类,其中: 1,外交职务分为:特命全权大使、代表、副代表、公使、公使衔参赞、参赞、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随员。 2,领事职务分为:总领事、副总领事、领事、副领事、领事随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规定,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实行外交衔级制度,外交衔级设7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职务与衔级的关系职务是外交官对外的正式职务名称,类似公务员中的厅长、局长、科长。 衔级则是外交官序列的特殊头衔,类似于军官的军衔、警官的警衔。 与军官、警官和军衔、警衔对应类似,外交官的外交衔级与职务也有对应关系,一般根据其在驻外外交机构中担任的职务、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外交工作需要确定,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职务越高,对应的衔级越高,同一个衔级可能对应多个职务,同一个职务也可能对应多个衔级,详见下图(职级=衔级): 与此同时,外交人员也是公务员的一种,也有对应的公务员职级。 大使、公使和领事的区别1,大使,全称是“特命全权大使”,是等级最高的外交人员,国家元首之间互派的最高外交代表,具有唯一性,一个国家只能向另一个国家派一名大使。 大使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最高元首,他到任后,一定要向对方国家元首递交国书,离任时需要国家元首辞行;两国关系恶化时,可以选择关闭大使馆,召回大使,降低外交等级。 大使享有司法豁免权,如果触犯法律,驻在国警察不能逮捕,只能提请外交部送其回本国,其他如公使、参赞等外交官也拥有这项权利。 2,公使,全称是“特命全权公使”,职权与大使一样,但级别次于大使。 3,领事,是一国政府派驻外国,负责维护本国利益,保护本国公民及法人合法权益的官员,领事不具备唯一性,可以驻在一个国家的一个或多个城市(未必是首都)。 领事官分为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名誉领事等级别,但严格来说,领事官不属于外交官,并不享有外交豁免权,若是违法,需接受驻在国法律追究。大使只有建立外交关系的两国才能互派;领事则不同,即便未建立外交关系,也可以互派领事。 我是专注历史文化的狄飞惊,欢迎关注我! 其他网友回答:<2>不是一回事 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代表本国政府与所在国进行沟通,维护本国公民合法人在所在国的的合法权益,向本国公民颁发或延期护照,向外国公民颁发签证等等事项。 大使馆这种形式早在古希腊时代就已经出现了,当时希腊各城邦之间都互相派驻使团,负责各个城邦之间的沟通。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的外交来往也非常频繁,但是未能形成常驻他国的制度。 在16世纪之后,西方国家的外交制度开始趋于成熟,欧洲各国之间纷纷建立大使馆。1814年反法同盟在彻底击败拿破仑之后,在维也纳举行了一场国际会议,负责重建战后欧洲秩序的。其中规范外交秩序成为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 在此次会议之后,近代国际外交体系开始建立。 (中国驻美大使馆) 如今,驻外大使馆官员共分有以下几个等级: 特命全权大使本国驻外级别最高的官员,大使馆的最高长官。原本为君主制国家之间互相派遣的代表,对外代表君主本人,享有极大的决定权,后来演变为国家元首之间的代表。 特命全权公使级别仅次于大使,相当于副馆长。原本为君主制国家向共和制国家的派驻的全权代表,后演变为大国向小国派出的外交代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所有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则,各国开始向所有建交国家派遣大使。 “特命全权公使”虽然在级别上低于大使,但法律地位、职责及为执行职务享有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无异于大使,只在席位、礼宾规格方面与大使有别。 代办顾名思义,“代办”是“代理办公”的意思。其最初的职责是大使或公使空缺时,负责临时处理外交事务,后来成为大使馆中级别最低的外交代表。 其他外交官员 武官代表本国军方,负责与所在国军方进行联系的外交人员。武官的任命需要得到大使馆所在国的同意。 公使不同于特命全权公使,公使不是馆长,也不属于外交使节,无需经过大使馆所在国批准。 除了上述官员,大使馆成员还有: 参赞 除了大使馆以外,还有一种驻外机构叫“领事馆”。 领事馆的出现是为了分担大使馆的工作压力,毕竟在一些个头比较大的国家,大使馆的工作实在是太繁忙了。为此大使馆就在所在过各地设立一些分号,用于负责本区域内签证等工作,而这些分号就是领事馆。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领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两个国家断交,一定会撤销大使馆,但不一定撤销领事馆。 领事馆官员有: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理人。其中“总领事”所在国所有领事馆的最高长官,受所在国大使馆和本国外交部双重领导。 目前我国共有18个城市设有领事馆,分别是: 香港:121个 上海:75个 广州:61个 成都:16个 重庆:10个 沈阳:8个 昆明:8个 南宁:6个 武汉:5个 西安:4个 厦门:3个 青岛:3个 长沙:1个 拉萨:1个 哈尔滨:1个 呼和浩特:1个 二连浩特:1个 呼伦贝尔:1个 (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 其他网友回答:当然不会是一回事,我们首先来看看什么是外交官?外交官又有哪些级别呢? 另一部分是本国派往外国的外交人员,比如说大使,公使,参赞,秘书还有领事等。所以大使公使还有领事都是对外的外交官,属于第2类。 其次,外交官有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和随员衔七种。 大使、公使和领事都是外交官职,而不同的国家的大使和公使就会有不同的外交衔。在一个国家不同的城市的领事,也会拥有不同的外交衔。这都取决于大使馆和领事馆所在的国家或者城市的发达程度。 那么大使馆和领事馆又有什么区别呢?里面有工作职务都是哪些呢? 领事馆是一个国家住在另一个国家重要城市的外交机构,属于一个大使馆下面分属的外交机构。 在一个国家大使馆驻地只能在首都,而领事馆可以是个大城市,大使馆只有一个领事馆可以有很多个。 像我国各国的大使馆都在首都北京,而在上海,广州,成都,南京等各个大城市都会有各个国家的领事馆。大使馆能够掌控整个国家的外交权力,而领事馆的职权只在所负责的城市。 大使馆的主要职责是为了促进两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大关系,促进两国之间的友好往来。 那我们再来看一看大使馆和领事馆内都有哪些官员:大使馆内的主要官员为大使,公使和代办。 大使:全称是为“特命全权大使”,简而言之就是受特殊命令可以全权负责的外交官。是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所派遣的最高使节。在另一个国家能够享受到本国所能享受到的最高外交使节待遇。 而且能够与派遣到的国家高级的官员进行谈判。是一个国家在另一个国家的最高代表,但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大使的身份地位会不一样。 像在中国驻美国,俄罗斯这些大国的大使,就会可以是大使衔,也就相当于副部级干部。如果是一些小国即使是特命全权大使也有可能是公使衔,就是厅局级干部。 在大使馆内还有像代办和一些随员们。他们都是大使馆内的工作人员,负责平时的文案工作和完成大使公使所派遣的命令。还有一些武官,负责保护大使馆的安全。 然而领事馆主要的职员就是领事了。领事是领事馆的主要人物,一般能够达到公使衔。领事是政府派在外国重要区域中心,以维护本国利益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官员,受到本国驻首都大使馆大使的命令与调遣。 所以大使是一个国家只有一个的外交官老大,而公使是大使手下的副手。领事就是领事馆有多少就有多少个领事了。大使是公使和领事的上级,而公使和领事之间的级别相差不多。 外交官的级别很特殊,主要分为常驻外交代表级别、外交官级别,语境不同意思也就不一样。 外交官级别 各国外交官级别设置衔级不一样,但大体上是保持对等的。以我国为例,外交官级别如下所示: 大使 大使的级别高低不一,除驻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朝鲜、印度、巴西、日本等9国是副部级之外,绝大多数都是正司级,也有一些像南苏丹这样影响力小的国家是副司级。 公使 公使是大使的助手,可以理解为我国驻外大使馆的“二把手”。 参赞 参赞分类比较细,主要有政务参赞、商务参赞、文化参赞、科技参赞、教育参赞、武官等。这里的武官比较特殊,与大使一样需要得到驻在国同意才能排过去。武官军衔高低不一,从少校一直到少将都有。 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可不是通俗意义上的秘书,而是一种衔级。随员类似于我国公务员中的科员,也是中国外交官的基层力量。 比如“战狼外交官”赵立坚,就曾担任过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馆随员、三秘,还当过中国驻美国使馆一秘。 常驻外交代表等级 常驻外交代表等级的划分,可以追溯到1815年维也纳国际会议。此次会议决定,明确把外交代表划为大使、公使、代办。如此一来,就消除了因外交代表等级划分不统一而引发的外交事故。毕竟,人娶媳妇还要讲究门当户对,更别说国与国之间交流,要不然就会闹国际笑话。 此后百年间,外交官级别逐渐细化,具体情况如下: 特命全权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简称大使,是外交官中级别最高的。19世纪末以前,只有大国之间才能互派大使,小国是没有权力互派大使的。随着国际社会秩序的重塑,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基本上都能互派大使。 特命全权公使 自二战后,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互派大使,很少派公使。公使有两层含义:外交代表中的公使、外交代表机关中的公使。前者需要经过驻在国同意,后者则不需要。 代办 代办在外交官中是级别最低的,没有外交全权,仅能办理最基本的外交事务,并对侨民提供必要服务。按照国际交往惯例,一旦将对方的外交官级别降到代办,就说明两国关系不好,距离断交只是一步之遥。 大使、公使只有国家元首才能任命,而代办则是由本国外交部来任命。值得一提的是,三者都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是一致的。 至于领事,管的是一个国家某个地区或城市的外交事务。比如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就是属于这一类型。大使及大使馆则不一样,负责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并且与总领事馆及领事是上下级关系。由此可见,大使、公使、领事不是一回事。 其他网友回答:外交官等级制度非常森严,因为其最初是国家、教廷之间交往的代表,非常注重仪式、地位和排场。最早都是把教皇的大使排在首席,因为其代表教皇,背后是上帝,然后再是其他国家按照实力强弱进行区分为大使、公使。不过如今,外交官的等级在全世界基本是统一的,联合国还有专门关于外交官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确立了外交豁免权、外交官的相应职责。 目前,世界各国在其他国家一般都有使领馆,使馆设立在驻在国首都或政治中心,领馆则在其他地方设立,大使馆和领事馆分工有所不同,里面所从事工作的人的头衔和级别也不一样。对于这些使领馆里面有外交官身份的工作人员而言(使馆里面除外交官外还有其他雇员,不具备外交官身份),一般都有相应的头衔。 大使馆的外交官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大使、公使、公使衔参赞、参赞、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随员(有时还有职员)。其中因使馆大小不同,并不是所有的使馆都有公使和公使衔参赞。一般使馆的政务参赞是二把手,大的使馆的公使一般是二把手。对于大家经常听到的代办,其实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外交官头衔,他不过是大使不在时,由其他外交官临时代理大使职权。 领事馆一般从事领事业务。领事官员基本也是外交官,其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总领事、副总领事、领事、副领事、领事随员。其中领事随员就是随员级别,副领事相当于三秘。有的总领事如果此前担任过大使,也称大使衔总领事。 其他网友回答:外交官,顾名思义是从事外交工作的官员。由于工作需要,外交官们经常是西装革履,以车代步,出入各种宴会、酒会,给人的印象是,很“贵族”、很风光、很神秘。其实,他们同国家机关里的其他公务员一样,只是分工不同。外交官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在国内,包括外交部和地方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一部分在国外,包括三类:驻外大使馆,驻外领事馆,驻国际组织、地区组织代表团。 大使馆是中国派驻在外国首都的机关,相当于在该国的“大本营”,负责全国事务;领事馆则是派驻在该国重要城市的机关,只负责管辖区域事务。外交部,因其在国家部委中人数最多,也号称“第一大部”。 根据《驻外外交人员法》规定,我国外交人员实行单独的一套职务、职级晋升体系。我国外交衔级设七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职务方面,分为两类:外交职务、领事职务。 外交职务与职衔,可以大致对应如下: 领事职务与职衔,可以大致对应如下: 就我国情况,大使本人在国内的级别最高者是副部、司、副司级(同样是大使,级别也可能相差很大)。公使及公使衔参赞一般是司、副司级,参赞是副司、正处级,一、二等秘书为处、副处级,三等秘书、随员为正、副科级。另外,总领事属司、副司级,副总领事是副司、正处级,领事多为处、副处级,副领事、领事随员则属科、副科级。有的国家,外交官序列中还有专员、档案秘书。我国礼宾习惯,将专员排在一秘之下、二秘之上。档案秘书在随员之后。 按照《驻外外交人员法》,特命全权大使和代表、副代表为特命全权大使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余之外的代表、副代表,由国务院决定;总领事,由外交部决定;公使、公使衔参赞、参赞、副总领事以及其他驻外外交人员的职务,由外交部或者其他派出部门决定;其中,三等秘书、副领事以下职务,在驻外工作期间由驻外外交机构决定。在外交衔级方面,大使衔,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公使衔、参赞衔,由外交部或者其他派出部门批准,外交部部长授予;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派遣时由派出部门批准和授予,驻外工作期间由派出部门根据驻外外交机构的意见批准和授予;三等秘书衔、随员衔,派遣时由派出部门批准和授予,驻外工作期间由驻外外交机构批准和授予。 在大使馆、领事馆中,除了外交部派出的官员以外,还有商务、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派出的专业外交官,称呼上与政务外交官一致,只是在职衔上需加以注明。军队派出的外交官,称做武官、副武官、武官助理等。 逐渐消失的公使。早期,公使也是由国家元首派遣,亦可加上“特命全权”字样。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一种看法,即对于不太重要的国家才派遣公使。在英国,外国公使向女王递交国书时,英方不派官员和礼车前往公使馆迎接,公使只能乘自备车前去王宫,且不能带领其他随从官员。据说,公使没有与君主直接谈判的权利,公使只能同驻在国政府打交道。 新中国成立以后,多数国家与我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只有丹麦、瑞士、芬兰、北也门等曾与我国建立过公使级外交关系,至1963年,我国与上述国家的关系均先后升格为大使级。以后,新中国与其他国家未再建立过公使级外交关系。比较特别的是,匈牙利驻华公使夏法朗柯1950年2月来华,仅仅5个月后,夏法朗柯公使即升为大使,又重新递交了大使国书。 现在世界上公使级外交关系已难看到。不过,包括我国在内的不少国家,在其驻外一些较大的使馆中设有公使一职,有的国家甚至给公使冠以“全权”。但这类公使不由国家元首,而是由外长派遣,不是馆长,只是在大使馆中职衔最高的外交官而已。 其他网友回答:在我国驻外外交官分为,随员,三秘,二秘,一秘,参赞,公使衔参赞,大使。驻美,俄,日,英,法,德,印,联合国为副部级别,其他为正厅,再小的一些国家为正处。 二战之前驻外外交官最高级别均为公使,二之后基本称为大使。领事隶属于大使领导,是本国派驻在其他国家首都之外城市的外交机构,其机构称为领事馆,领导者称为领事,领事馆归大使馆领导。 如我国在美国的芝加哥,旧金山,西雅图均有领事管,同样,美国在沈阳,上海,成都等地也有领事馆。 无论大使,公使,领事都是本国派驻所在国的外交人员,均享有司法豁免权,不受所在国法律制裁的权力。 其他网友回答:<2>诚邀,如题。答案很简单,从名字就可以看出,大使、公使、领事指的不是一回事,否则就算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也没有必要给这些舶来品搞这么多的同义字。大使、公使、领事——现代外交关系中三种不同等级的外交官 按照1961年各国在奥地利通过的《维也纳交际关系条约》,大使的全称定为“特命全权大使”,是两国之间最高等级的使节。由一国首脑向另一国首脑差遣,享有最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首脑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商洽。 公使又称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是大使之下的一个等级,由国家首脑差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本质位置、职务以及所享用的交际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此外有些国家在大使馆中设有公使,此类公使与特命全权公使不同,不是使馆馆长,不由差遣国首脑向承受国首脑差遣,而是使馆中仅次于大使一级的交际官,其录用不需事前获得承受国赞同。 领事和大使公使又有所不同了从地域来看,总领事是由一国政府派驻外国某一城市或区域的交际官员,比如美国驻广州,驻成都的使节就是领事,最高级的领事称总领事。一般来说,领事是不享受交际特权和交际豁免权,另外,假如两个国家绝交,一定会吊销大使馆,但不一定吊销领事馆。所以领事馆其实也象征着最低程度的外交关系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外交官级别怎么排的?大使、公使、领事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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