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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认知惯性,才能抓住时代机遇

 木子日记本 2022-11-02 发布于山东

1、

警惕认知惯性否则,有可能会失去时代带给我们的机会。

我应该说每一次互联网革命,都赶上了。

但是,总有人看的比我们远,而我们认为他是大忽悠。

十三四年前,那时互联网的权威聚集地叫A5,是站长聚集地,老大叫图王,整个互联网的头部群体是谁?是站长们,蔡文胜、郭吉军等人。

当时论坛有两类声音是被嘲笑最多的。

一是搞电商的,派代群体。

你想,搞网站的人,能去开个淘宝店吗?让人笑话。几乎所有人,都错过了淘宝,因为都没瞧上。

这就是认知惯性。

另外一个就是移动互联网,我们都是电脑用户,咋可能玩手机呢?

2011年,陈辉民,就是投资蒋辉的那个老板,他那时就跟我讲,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了。当时蔡文胜也反复劝大家,不要搞传统互联网了,要搞移动互联网。大家都理解不了。

烟台苹果做的最好的叫王小二,淘宝第一,说被颠覆就颠覆了。被王中源颠覆了,他是搞直播的。

现在直播带货有多火?全国最大的商场,年销售额也不过180亿。

所以,我认为,元宇宙大概率会是未来。

历史就是不断的被后来人改变的。

我们要跟年轻人在一起玩耍,多结交00后的朋友,知道他们在玩什么,想什么。

2、

所以我们需要web3.0。

只有web3.0可以让用户真正对自己的数据确权。

现实世界中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铸就了工业革命,而元宇宙中的私有财产只能通过区块链来实现保障,并且将引爆新一轮创作者经济的大发展。

3、

近一段时间以来,“网络封杀”成为了一个常用的、但没有制度化的监管工具。和删号删帖不同,封杀是彻底阻止一个公民使用网络社交平台、创建自媒体。

比如“郭老师”这个账号的持有人,不仅原号被封,而且永远不许在注册和使用任何平台注册账号、经营自媒体。

信息经济时代,通过社交平台创建自媒体,不仅是虚拟空间中“公民出版权利”的体现,也是一种新的劳动就业方式。如果一个人或者企业,被永久剥夺了创建和经营自媒体的权利,那么他就丧失了一种重要的就业渠道,也被剥夺了虚拟空间中的“公民合法出版权利”。

因此,封杀在信息经济时代是非常严厉的惩罚,可以说是虚拟空间的死刑。这种虚拟空间的死刑,对被处罚者在现实世界中也是非常严厉的处罚,因为会持续影响一个人的就业和公民权,它的严厉程度,至少是超过了行拘的。

4、

普通人,特别是老百姓,没创过业的人,最容易站的两个道德高地。一是阳光纳税。二是道德洁癖,例如不出轨,不找小姐。

公众人物的下限就是老百姓的上限。

任何一家公司,都经不起税务推敲。任何一个人,都经受不起SEX推敲。

放过别人,放过自己。否则,终究都把自己训练成了法官,忙着审判每个名人。

有钱人的世界,和普通人的世界,是两个世界,并不共通。这件事,有钱人们全都知道,普通人大部分不知道。

而普通人,往往会要求另一个世界遵循他的道德和规则。要求不到,就崩溃。

5、

很多时候,一个人的优点其实恰恰是这个人的缺点,无论这个优点是此人自认为的还是公认的;

另一方面,一个人的缺点其实完全有可能发展成为此人的优点,一个真正的优点,是他人所不具备的。

认识到自己的优点恰恰也是自己的缺点很困难,而把自己的缺点发展为优点更困难。但这个自我认识和历程对写作者而言可能是必须的。

6、

黄永玉先生说:“过日子就是平平常常,有时候有意思,有时候很没意思。不要成天到晚地找意义。”

就像鲜花是慢慢绽放开的,海也不是一天能够形成,所以面对生活,我们都应该有慢慢变好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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