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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承炎 | 唐代新疆的水稻种植

 恶猪王520 2022-11-03 发布于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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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徐承炎,塔里木大学历史与哲学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唐代新疆历史考古、西域农业史。

【基金项目】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疆境内丝路南道上吐蕃遗存的调查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8YJC780003);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元1—10世纪青藏高原与北方草原地带的文明联系研究”(项目编号:18CKG018);2021年度兵团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兵团南疆师团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项目编号:21YB21)。

【摘要】新疆是中国古代的水稻种植区之一,研究表明,当地引种水稻的时间或不晚于公元92年,引种的品种为亚洲栽培稻中的粳稻。及至唐代,新疆的水稻种植区有所扩展,新增龟兹、西州和伊州等地,种植规模除伊州外均不大。虽如此,唐代新疆种植水稻仍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即延续了新疆的水稻种植传统,拓展了种植区域,为当地提供了重要的粮食补充物,促进了当地社会饮食结构的调整。

【关键词】唐代;新疆;粳稻

水稻,栽培稻的一种基本类型,与陆稻(亦称“陵稻”“旱稻”)相对应,适宜于水田种植。传统文献记述,中国古代栽培的水稻品种很多,《齐民要术》中记录北魏时期社会上种植有黄瓮稻、黄陆稻、青稗稻、虎皮秫、荟柰秫等24个品种;至清代乾隆年间,全国种植的品种已达2500个左右,足见水稻在中国古代的传种和影响之一斑。文献中虽如是记述,科学研究却表明,中国境内的栽培稻只有粳稻和籼稻两个亚种类型。
现代学者编著的《农业辞典》中称水稻是一种“高产稳产作物,增产潜力大,品种类型多,适应性广,对土壤要求不甚严格,南方北方、涝洼地与盐碱地都可栽培,米质亦好”,直陈水稻的优点。虽然相较于其他作物,水稻较易种植,但稻种发芽、幼苗生长等过程对环境气温却有着“严苛”的要求,即“月平均温10℃以上的有7—8个月,同期总平均温有20℃以上的,可能栽培双季稻;10℃以上有5个月,同期总平均温有17℃以上的,可能栽培单季早熟种”。除此之外,水稻无法种植。
新疆地域辽阔,具备水稻种植所需气候条件的地方较多,然囿于史料文献,学界少有相关研究成果。笔者不揣谫陋,拟结合文献史料和出土资料对新疆引种水稻的时间和品种、唐代新疆水稻种植区的分布及种植规模、唐代新疆种植水稻的历史意义等问题进行论述,以期能推进新疆水稻种植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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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疆引种水稻的时间和品种

亚洲栽培稻起源于野生稻,已成学界共识。中国古代的野生稻,“大约起自长江上游的渠州(四川),经中游的襄阳、江陵,至下游太湖地区的浙北、苏南,折向苏中、苏北、淮北,直至渤海湾的鲁城(今沧州),呈一条弧形的地带”。新疆显然不是野生稻的发生地,故而疆内古代种植的水稻不可能是由当地野生稻经人工驯化而来,只能为引进品种。
(一)引种时间
新疆何时引种水稻,文献资料阙载,但据考古材料和相关文献记述或可大致推知。1901年3月,斯坦因在喀拉墩遗址(今属于田县)一处废弃四方庭院的门道地面的垃圾层中发现了一些保存较好的谷物,后经鉴定,知有粟、稻子、大麦和兵豆等;当时,因无直接证据可证明四方庭院的确切时代或废弃时间,斯坦因便据采集的钱币中未见唐代钱币的情况推测喀拉墩遗址的废弃年代不晚于丹丹乌里克遗址。殷晴先生认为,“喀拉墩遗址与汉代精绝国遗址东西遥遥相望,处于大河下游的绿洲边缘地带,所以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向南扩展的过程中,废弃甚早,根据遗物判断不迟于四、五世纪”。虽然殷晴先生的研究将喀拉墩遗址的废弃年代提早了几个世纪,但仍未解决遗址的年代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法两国科研人员联合开展了新疆和田克里雅河下游地区的考古调查项目,项目成果显示喀拉墩遗址的年代范围为公元3—4世纪,明确了遗址的起讫年代。如此,斯坦因在喀拉墩遗址的四方庭院内采集的“稻子”也为公元3~4世纪的遗物。无独有偶,尉犁县营盘墓地出土的考古材料也表明汉晋时期当地已种植水稻。1995年11—12月,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在对营盘遗址进行考察时,清理发掘了152座汉晋时期的墓葬,其中在M19中“出土一把稻草,叶、茎保存完好,不见果实”,后期新疆师范大学生物系的工作人员在对墓地出土的粮食作物进行鉴定时,还发现有“稻子”。综上,可知汉晋时期新疆已引种水稻。
文献中的一处记述,或又将新疆引种水稻的时间推至汉代或更早。《汉书》载:“鄯善当汉道冲,西通且末七百二十里。自且末以往皆种五谷,土地草木,畜产作兵,略与汉同,有异乃记云。”明确“自且末以往皆种五谷”,而在修撰者班固生活的汉代陕西地区,“五谷”所指为粟、黍、豆、麦、稻。因此,在《汉书·西域传》完成之时新疆显然已经种植水稻,易言之,新疆引种水稻的时间不晚于《汉书·西域传》修撰者班固去世的永元四年(92)。
(二)引种品种
在全世界范围内,栽培稻只有亚洲栽培稻和非洲栽培稻两个种。其中,非洲栽培稻分布在“北自埃及南至南非,东自马达加斯加、坦桑尼亚,西至塞内加尔”的非洲地区;亚洲栽培稻则分布广泛,遍植于世界各地,又分籼稻和粳稻两个亚种。亚洲栽培稻的两个亚种——籼稻和粳稻的形成,被认为是“地理分布上即受地势高低或纬度高低的气候条件(主要是气温)所影响”的结果。
现代科学研究表明,粳稻和籼稻的种植区以北纬30°为界被划分开,即“北边种粳稻,南边种籼稻”。新疆全境“北起北纬49度11分(奎屯峰),南到北纬34度25分(空喀山口)”,显然不属籼稻种植区,只能引种粳稻。卫斯先生对汉晋营盘墓地M19中出土稻草的辨认(认为属粳稻),即“粳稻的茎秆较低较矮,叶脉较短窄”与发掘报告中所描述的稻草特征(“茎秆较低较矮,叶子较短窄”一致,也印证了现代科学的研究结论。唐代的文献记述,进一步证实了这点。《大唐西域记》云:“屈支国,东西千余里,南北六百余里。国大都城周十七八里。宜穈、麦,有粳稻,出蒲萄、石榴,多梨、柰、桃、杏。”明确记载龟兹种植“粳稻”。
综上,古代新疆引种的水稻应是亚洲栽培稻中的粳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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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唐代新疆的水稻种植区及其种植情况

至迟从东汉永元四年始计,到李唐立国,新疆种植水稻也有超过500年的历史。然限于天山北路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渊源”,及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直为漠北草原游牧民族所统治”的史实,唐代以前的天山北路恐未开展水稻种植,其时种植区主要集中在南疆的塔里木盆地。
及至唐代,新疆的水稻种植区域有了变化。梳理文献史料和出土材料(文书和考古材料),可知唐代新疆的以下地区有水稻种植活动。
(一)文献史料记载
《大唐西域记》载:“(屈支国)宜穈、麦,有粳稻,出蒲萄、石榴,多梨、柰、桃、杏。”据之可知龟兹地区有粳稻种植,但具体地点不详。《通典》中记与龟兹毗邻的疏勒也有水稻种植,即“(疏勒)土多稻、粟、蔗、麦、铜、铁、绵、锦、雌黄”。除此,《册府元龟》中还有“(开元)七年二月癸未,涞仂伊州岁贡年支米一万石宜停”的记述,表明唐代的伊州也有水稻种植,且种植规模可观,所产稻米曾作“岁贡”之物上贡唐廷。
以上诸地(龟兹、疏勒和伊州)虽为文献确载有水稻种植活动的区域,但除伊州(今哈密市)外各地的种植情况均阙载于史,无法进一步了解种植规模。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文献中还有一处记述或与唐代新疆的水稻种植区有关,即《通典》中的“于阗”条记:“其地多水潦砂石。气候温,土良沃,宜稻麦,多蒲萄。”史料中虽未明言唐代于阗地区有水稻种植活动,却称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条件适合种植稻麦,这为探究唐代于阗地区是否有水稻种植活动提供了指引。
(二)出土材料所见
唐代于阗地区是否有水稻种植活动,文献史料中并未明确,但表达了某种可能,于阗地区出土的文书资料则直接证实了这种可能。斯坦因1908年在和田地区的麻扎塔格戍堡遗址(今属墨玉县)采获的《唐〔开元九年?(721?)〕于阗某寺支出簿》记:“(正月)十四日,出钱壹伯文,买白纸两帖……籴稻谷花贰胜,六十文。”有学者认为这里的“稻谷花”是“稻米”,如此,则当地显有水稻种植活动。无独有偶,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收藏的一件编号为GXW0192的《唐某年十月欣衡连衡等馆领物账》(和田地区出土)载:“1.□米陆斗……;……7.连衡九月、十月使料,米陆斗,酒两袋……”也表明于阗地区生产稻米,有水稻种植活动。除此,还有一件年代稍晚收藏于英国国家图书馆东方文献部编号为Or.8212/1923的藏文文书残件(斯坦因原编号为Dom.0152,和田地区策勒县达玛沟出土)也有“以米粟放贷”的表述。综上,知唐代于阗地区有水稻种植活动,且麻扎塔格戍堡和达玛沟周边区域可能是于阗地区当时的两个水稻种植点。至于于阗地区的水稻种植规模,殷晴先生曾据麻扎塔格戍堡遗址所出的《唐〔开元九年?(721?)〕于阗某寺支出簿》中记的米、粟、麦的市价(米每斗折算合300文、粟每斗合15文、麦每斗合30文)和支出簿所载的四个月中仅买过稻谷花一次且是用于招待官僚观灯的情况,推断“(稻米)非常人和一般僧侣所能食用”,于阗当地“实际上稻米产量极少”。
龟兹地区出土的文书资料也对《大唐西域记》中所记屈支国“有粳稻”的种植点做了补充。1907年法国学者伯希和在今库车市西南的都勒都尔阿护尔(Douldour-âqour)遗址获得一批汉文文书,其中编号为D.A92的文书中有“1.廿六日付厨米壹硕同日付细米玖豇抖;2.同日付侍卿厨米壹硕同日付马员米壹硕;3.席明府米五升”,编号为D.A107的文书中也有“5.曹舍利四斗得米二斗四升……”,似表明都勒都尔阿护尔遗址附近有水稻种植活动。除此,中国西北科学考察团成员黄文弼先生也曾于1928年在新和县通古孜巴什古城考察时采获一件屯卒领屯米的文书(即《白苏毕梨领屯米状》),其中记“□历十四年米□□三月二十三日白苏毕梨领得……;□屯米四豇抖半麥豇(面)壹硕捌豇抖豇措壹……”。这些文书资料既印证了文献所载唐代龟兹地区有水稻种植活动之实,又明确了部分种植地点。
除以上各地出土的文书资料对唐代新疆地区的水稻种植区有所反映外,疆内的考古材料也为水稻种植区的探寻提供了直接证据。1908年4月,斯坦因在清理麻扎塔格戍堡外靠近外院V的大门处的一处大的古代垃圾层时,发现“这些垃圾堆主要由稻草、粪便、动物骨骼等混杂组成”。近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在尉犁县境内的克亚克库都克烽燧遗址中发现了34个不同的植物种类,其中粮食作物有6种,即“水稻、青稞、大麦、小麦、粟、黍”。此外,中国科学院科技考古团队的分析检测结果也显示,吐鲁番市阿斯塔那墓地的部分墓葬中有水稻遗存。
综合以上出土文书资料和考古材料所反映的情况,可知唐代于阗地区的达玛沟和麻扎塔格戍堡附近、龟兹地区的都勒都尔阿护尔遗址和通古孜巴什古城附近、西州(今吐鲁番市)和焉耆地区的克亚克库都克烽燧遗址附近有水稻种植活动,但各地的水稻种植规模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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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唐代新疆种植水稻的历史意义

水稻是一种高产且耐盐碱的粮食作物,稻米更是“谷中之上品,世间之珍藏”,故其一经人类驯化便得广泛种植。新疆引种水稻的时间最晚可追溯到东汉永元四年,及至唐代,已有500余年的种植历史,然梳理文献史料和出土材料则发现:唐代新疆的水稻种植相较于以往历代,除种植区域有所变化,种植规模仍较有限。虽如此,唐代新疆开展水稻种植活动仍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一)延续种植传统,拓展种植区域
从引种水稻伊始到唐初的500余年间,新疆的水稻生产发展十分缓慢,种植区域也很有限,可确知的地点除上述于阗地区的喀拉墩遗址和焉耆地区的尉犁县营盘墓地附近外,只有疏勒。虽如此,新疆的水稻种植传统却未尝中断,考古工作者在唐代焉耆地区的克亚克库都克烽燧遗址中发现了包括水稻在内的6种粮食作物的种子,这既表明尉犁县境内的古代居民延续了自汉晋以来的水稻种植传统,又实证了唐代焉耆地区曾开展过水稻种植活动。据此一例,可知唐代新疆种植水稻具有继承当地种植传统的历史意义。
史料文献和出土材料表明,唐代新疆的水稻种植范围相较于汉晋南北朝及隋代已有较大变化,即新增龟兹、西州和伊州等种植区。除此,原有的水稻种植区如于阗,种植地点也有增加,即从喀拉墩遗址所属的于田县扩展到达玛沟所属的策勒县和麻扎塔格戍堡遗址所属的墨玉县。
(二)提供粮食补充,调节饮食结构
在“农作物以粟、糜为主,麦次之”的唐代新疆,稻米显非主食,然稻米却以其所具有的高营养价值而受重视。和田地区出土编号为GXW0192的《唐某年十月欣衡连衡等馆领物账》、新和县通古孜巴什古城出土的《白苏毕梨领屯米状》以及库车市都勒都尔阿护尔(Douldour-âqour)遗址所出编号为D.A92、D.A107的文书均表明,居于新疆的唐代先民曾将稻米作为一种重要的粮食作物用以补充生活之需。
伴随着稻米逐渐成为除粟麦以外的重要粮食补充物而融入唐代新疆居民的社会生活,当地的饮食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史料文献中记述的于阗王李圣天以“粳沃以蜜,粟沃以酪”为食,即是对此变化的具体诠释。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农业考古》2022年第4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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