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学HR专业,毕业后在公司干了15年人事工作,光上仲裁庭就超过20场+的HR老白菜,每当发文和大家分享“打工人遇到劳动纠纷时该如何依法维权”的案例时,总会有人评论说:你跟我说这个有什么用?有几个公司这么做的?说了等于没说… 实说实说,作为一个HR,同时也是打工人,真心觉得这的确是让人觉得无奈但又无法反驳的事实。 图片来源于网络 直到今天早上,和一位友人讨论“公司20号发上月工资到底违不违法”时,突然就通透了… 关于“劳动法'形同摆设',企业视同儿戏,还普法(讲法)有啥用”这个问题,它的底层逻辑不是指望着公司主动遵守,而是让劳动者维权时能有法可依! 首先明确一下,劳动法在立法的本意上绝对是偏向劳动者的。至于在具体的执行中,落地成何种程度,这个是和多种因素有关的! 图片来源于网路 就拿“企业要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来说,为什么北京落实得这么好?这个大家可以问一下自己在北京工作的朋友自然得出结论:因为北京查得严! 当然,这个地方的强制力不是劳动者能控制的。劳动者同样不能控制的还有企业怎么做。 这个说白了也正常。劳动法偏重保护维护劳动者权益,那么对立面的企(资)业(本)家的权益,自然就相对地少了一些“保护”。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尽管法律要求了,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没有人会害怕自己获得的利益多,只会怕少),企业自然是能打擦边球就绝对打擦边球的情形。 话说回来,换做是你肯定也这样做,因为人的本性都是利己的。不信你摸着自己的胸口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么想的?! 这种情况下,劳动法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我可以以法律为依据,依法维权呀! 图片来源于网络 同样拿企业不给员工缴社保为例,我们要维权,首先得有法律明确说这是违法的吧;企业违法了要承担什么责任,是不是也得需要法律明确了,我们才能提起相关的诉讼请求?才能维护权益、伸张正义是不是? 所以你看,在现阶段,在企(资)业(本)方做不到自觉遵守的前提下,你更需要多学习、了解劳动法了,因为你需要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运用劳动法来依法维权! 图片来源于网络 但如果“你说了等于没说,没有用”,那我还真没办法。你这是自己主动放弃自身的合法权益,自己不去争取。对于这种情形,什么叫“不告不理”,你可以了解一下。说句难听点的,是你自己跪久了都没想过要站起来!反过来说跪着就是现状,那你怪谁? 所以对于“公司视劳动法为儿戏,还谈法干啥”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就是“它不是指望着公司能主动遵守来改变现状,而是让劳动者维权时有法可依,并通过依法维权来改变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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