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防止疫情传播蔓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市卫健委组织专家组对近期发生的居家隔离期间出现交叉感染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对容易造成感染的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并提出具体应对措施。现就居家隔离期间应注意的事项提出如下建议: 一、做好闭环管控。来(返)我市人员提前48小时微信扫描“乌海码”小程序,点击“返乌报备”进行登记报备,并做好落地到家的全程闭环管理措施。同时由社区做好被隔离人员返回时,小区、楼栋其他居住人员的管理工作,避免被隔离人员与其他人员接触,同时对被隔离人员经过的楼层走道、楼梯、电梯等场所进行消毒后,其他人员方可有序流动。 二、严格自我管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被隔离人员及共同居住者均不得外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避免使用空调。非单独居住者的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必须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主动向社区报告监测结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四、注重个人卫生。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内侧遮盖口鼻。使用一次性擦手纸,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应立即洗手或手消毒。五、配备必要物品。隔离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六、加强盥洗卫生。为避免病毒通过下水通道形成气溶胶传播,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每天消毒一次;家庭共用卫生间,每次用完厕所消毒一次;保持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尽量减少使用卫生间及浴室的次数。七、做好卫生间消毒。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门把手、水龙头等手经常接触的部位,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八、做好室内家居消毒。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窗通风。 2.餐具使用后,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的毛巾、衣物、被罩等清洗时,要单独放置,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或采用煮沸15分钟消毒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3.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每天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九、做好垃圾处理。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 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十、保持良好心态。减少恐惧心理,注意补充营养,规律生活起居,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加强体育锻炼,增强抵抗力,如有需要可拨打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0473-2788999。十一、承担相应责任。对于破坏封条、门磁,擅自外出以及不按要求及时、准确报告居家健康信息的,一律改为集中隔离。对居家隔离拒不配合或违反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安全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疫情防控关系大家的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用暂时的“不自由”换取长期的、安全的“自由”,用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克时艰,在最短时间内把疫情控制住,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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