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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离家出走,提携两位诺奖作家,却死于一根牙签的宝藏作家

 置身于宁静 2022-11-16 发布于浙江

注意:文末有福利!

你读过

舍伍德·安德森吗?

这个名字你可能陌生,但你一定知道美国文坛双子星——海明威、福克纳。

福克纳称他是“文学生父”,海明威称他为“授业恩师”。

而安德森影响的后世作家还有但不限于——菲茨杰拉德、斯坦贝克、托马斯·沃尔夫、塞林格、奈保尔、阿摩司·奥兹、雷蒙德卡佛……

他虽不是特有名,但却是开冰河劈荒路的文坛先驱,也可能不是写得最好的,但却是亲手拉开美国现代文学大幕的人。

所以说,不读安德森,你的文学版图就不完整,或者说,就等于没去过美国文学的源头。

安德森最有名的一本书叫《俄亥俄温斯堡》,它另一个更知名的译名叫《小城畸人》。

这本书位列“20世纪英文百佳小说”第24名,前有《尤利西斯》,后有《人性的枷锁》。

它在国内反复出了十多个版本,无数爱书人视如珍宝,安德森也被视为“小众宝藏作家”。

除了《小城畸人》,安德森的短篇集还有:《鸡蛋的胜利》《林中之死》《马与人》。这三本里也有不亚于《小城畸人》的精彩篇章。

尤其《鸡蛋的胜利》中收录的名篇《鸡蛋》,堪称美国文学史上的宝藏范文,美国所有文学课本,所有的创意写作课,都一定会教安德森的《鸡蛋》。

如果你想学学怎么写文章,一定不要错过这篇。

值得一提的是,99读书人这版《鸡蛋的胜利》和《马与人》都属国内首次译介成中文,填补了安德森在中文世界的空白。

说书之前,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安德森其人。安德森一生并不算传奇,但有两件事不同寻常。哪两件事呢?

第一件就是他的离家出走。

安德森并非少年叛逆,而是中年出走。少年安德森由于家境贫寒,高中辍学就开始打工,后去芝加哥闯荡,直到迎娶一位富商之女,才终于翻身,走上经商之路。

安德森开工厂,当老板,生意越做越大,原本这是个“穷小子靠双手和运气实现美国梦”的励志故事,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所打断。

36岁时,生活的压力、生意的挫折终于压垮了他,某一天,安德森突发精神崩溃从办公室一走了之。这已经是安德森第二次崩溃了,这次之后,安德森下定决心,

“我再也无法忍受现在的生活和生意了,我要去做我真正想做的事儿!”

他想做什么呢?他想写作。

于是,安德森就真的抛妻弃子,舍家舍业,从此开启了人生的下半场——当一个作家。

怎么样,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

和晚年出走的托尔斯泰一样,安德森的出走,绝非鬼迷心窍,一边是赖以为生但枯燥无味的生意家庭,一边是难以割舍的自由和作家梦,两者一直撕扯着他。

虽说抛家弃子不厚道,但安德森一生为人谦和温厚,是个好好先生,对文艺青年十分慷慨,提携后辈更是不遗余力。

安德森的第二件不寻常事,就是他一手提携了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两个人——海明威和福克纳。

没有这两个人,美国文学就像大屋没了房梁,礼堂没了立柱。

1920年,安德森写出《小城畸人》蜚声文坛,同在芝加哥的海明威还是个刚打完仗一文不名的毛头小子,正当他找不到未来方向,准备去意大利闯荡时,安德森一语惊醒梦中人:

“去哪门子意大利啊,你应该去巴黎,那才是作家该去的地方!”

海明威说,巴黎可是大城市,我谁也不认识啊。安德森大手一挥,我罩着你!

说完抬手就写了两封介绍信,写给谁呢,写给当时巴黎文化圈两大山头儿——埃兹拉庞德和斯泰因夫人,而海明威正是靠这两块敲门砖,成功打入巴黎上流文化圈,从此开启了成名之路。

而安德森对福克纳的帮助则更为直接。

两人曾有一段亦师亦友的交情,年轻的福克纳常守在安德森门口,两人一边散步一边谈写作,谈人生。在安德森的熏陶下,福克纳也开始尝试写作,而他完成的处女作《士兵的报酬》,就是安德森联系自己的出版方帮他出版的。

可是,晚年安德森才思枯竭,名声下滑,而此时福克纳、海明威已诺奖加身,声名赫赫,俨然美国文坛双子巨塔,名声远远盖过了前辈安德森。当有人指出海明威早期作品有模仿安德森的痕迹时,海明威非但不承认,还写一本《春潮》来对安德森冷嘲暗讽。

而成名后的福克纳,也曾讽刺安德森文风迂腐过时, 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我们一般称之为“白眼儿狼”。

安德森虽然心寒,与二人断绝了来往,但他始终保持着沉默。

1941年,安德森在前往南美的轮船上突感腹部不适,诊断显示,一根误吞的牙签造成了腹膜炎,并最终导致了他的离世。这种死法像是上帝跟这个可怜的老好人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

在他死后,那两位“白眼儿狼”才终于良心发现,对这位老师、前辈,做出了高度的评价。

海明威称安德森为 “我们所有人的老师”——“如果没有他,我们也许现在还在亦步亦趋地模仿欧洲人别扭的贵族文风”。

而福克纳也在巴黎评论里说:“他是我们这一代美国作家的父亲,但他始终未得到过公正的评价。”(早干吗去了?)

那么安德森都写了什么?我们应该如何评价他?这三本书就能给你答案。

《鸡蛋的胜利》是安德森的代表作,名篇《鸡蛋》讲了一个美国家庭希望通过养鸡发家致富但最终破灭的故事,故事好笑又心酸,鸡蛋就象征着人难以战胜的宿命。

《马与人》充满了独特大胆的风格实验,可以说经由这部小说,安德森才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作家。

《林中之死》则是安德森生前最后一部作品,凝结了他对人生对死亡的终极思考。正如他的墓志铭所言:生命,而非死亡,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安德森的文学意义在于,他最早将美国文学带向了一个全新的现代视角——书写个人的内心。

安德森爱写生活不如意的人,他们无法排遣苦闷,又无法平息内心的撕扯,他们厌倦单调的生活,面对时代巨变又感无所适从,于是只能一点点变成孤僻、怪诞、边缘的“飘零人”——这不正是无数现代人的写照吗?所以安德森毫不过时!

因为安德森也挣扎过,所以他知道人内心的斗争,有时候和外部世界的战争一样残忍。

安德森的小说似乎总在下雨,却始终透着昏黄温润的光泽,字里行间又带着悲悯和同情,读后像是在雨夜裹紧身上的毛毯,让人身处黑暗仍愿意相信光终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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