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偷吃别人外卖 导致嘴巴肿 家长找上门来要赔偿 孩子在小区内被流浪狗咬伤 小区里没有任何提示标志或警戒线 …… 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办? 一起来看 ↓↓↓ 外卖被偷吃,吃坏了还是我的错? 在外卖平台购买的零食、甜点,经常被偷。有一次,我点了一个变态辣鸡翅,没想到偷外卖的是一个小孩儿,结果偷吃了鸡翅后导致嘴巴肿,他的家长还根据外卖单上的门牌号找上门来要医药费,这种情况该赔吗? 根据描述的情况,当事人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以下具体进行分析。 首先,虽然孩子是因为吃当事人点的鸡翅造成嘴巴肿,但该状况是其自己过错造成,当事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当事人是正常点外卖,孩子自己偷吃后导致嘴巴肿,当事人对此并无过错,当事人的行为与其受到伤害之间也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无需承担责任。 其次,虽然孩子是未成年人,但其偷外卖的行为已经违法。如果外卖价值不高,虽无需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但其擅自取走、偷吃外卖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当事人有权要求孩子及其监护人赔偿外卖损失。 综上,建议当事人向对方家长进行说明,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和平处理此事,可以选择报警或向法院诉讼,并保留好外卖购买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由第三方机构处理纠纷。 孩子在小区被流浪狗咬伤 物业该不该负责? 孩子在小区内被流浪狗咬伤,无法确定具体是谁在饲养这只流浪狗,但小区内很多人都喂过它。流浪狗在小区死角处生完小狗后,开始见谁咬谁,孩子就在此时被咬。此外,小区里没有任何提示标志或警戒线。和物业沟通后,物业态度强硬,认为此事与物业无关,没有道歉也没有任何经济赔偿。这种情况之下,可以要求物业赔偿吗? 可以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如果无法找到小狗的原饲养人,则应由目前的管理人承担责任。但如果小区内喂养流浪狗的人只是偶尔喂养,通常不认为是流浪狗的管理人。在这种情况下,不建议找喂养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人,放任流浪狗在涉案小区内逗留,也未采取任何提示标志、张贴告示或设置警戒线等合理措施,致使小区内的人员一直面临着安全隐患,可以认为其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物业公司对于小孩被无主流浪狗咬伤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孩子被流浪狗咬伤的客观事实,可以找物业赔偿。如果物业态度强硬,可以搜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为解决流浪狗伤人的问题,物业公司也应当用心做好服务管理工作,防止业主受到侵害。 转自:“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来源: 央视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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