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男人,今年四岁七个月,它——是一个毛绒小狗,今年三岁八个月。他和它的相遇,缘自他去超市闲游,那时的他只有11个月大,只一眼他便爱上了它,欣欣然把它迎接回家,取名小白。 它的到来让他每晚有了睡伴,有了可以蹂躏的对象,很快小白的鼻子、耳朵甚至肠肚都被他搞得踪影皆无,只留下一个皮囊,仍日夜陪伴着他,而他终究是不离不弃地喜爱着它,直到某天,姥姥带他又寻找了一个类似的小白,并且告诉他小白因为吃胖了才会变成这样,于是他接受了这个现实,他的小白长大了。 某天他说它是他的儿子,从此他便象一个好爸爸那样对待它。而它更是在他初入幼儿园时陪伴了他的分离焦虑,他们真的是一对父子了。 他将它抱在怀里,深情地看着它,操心它的冷暖,关心它的健康。 他坐在他爸爸的自行车后面,怀里放着他的儿子,祖孙三人乘坐在一辆老旧的自行车里,不知道那车是否能够承受得住来自众人的压力。 他与它一起看路上人来人往,做心中无数想象。 他带它一起去做长途旅行,卧铺上有他就会有它。 坐在北京的街头,他也会怀中有它,甚至在天文馆里看星星,他也会让它看一下那满天繁星是如何闪耀在奇妙的夜空。 就连与野草嬉戏,它也会与他如影随行。 小菜园里收获的第一个果实,他会与它一起分享,也许这便是人生中最大的快乐。他说:“来,儿子,让我们分享这个黄瓜吧。”
有人说:“人生的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谁能说这不是真理呢,他用单纯的心去爱它,他把它当成儿子般地疼爱,即使它已经脏得找不出原来的颜色。 那日他的奶奶把它扔到地上,他心疼地撕心裂肺地哭喊,仿佛它是一个活着的孩子,那是他的儿子。他爱它不能忍受它受到伤害,而他的幸福便是我最原始的愿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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