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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案件想抗诉,怎么做,更可能得到检察官的支持?

 案律 2022-11-29 发布于河北

无论是复查程序设计的初衷还是其背后价值来说,不可否认,复查程序对个案的救济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当一个案件想通过复查程序得到救济,作为申请人一方,可以做些什么,来提高检察官支持你的可能呢?

当然,我以下所提的建议,都是建立在申诉人的案件确实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错误的前提下。实践中,很多民事案件,本身法官审理时就存在自由裁量的空间,且不少案件在适用法律方面本就存在争议。此时,法官觉得可改可不改,检察官觉得可抗可不抗。那么,能坚持走到复查程序的申诉人,必定觉得自己的案件确有错误,十分期望在司法上得到救济。故以下内容,仅从实务角度出发,提出几点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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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准备齐全。昨天的文章中我提到,复查案件目前在大部门检察院还设置有初核程序,想让案件最终能顺利移送到民事检察办案部门进行审查,第一步,务必准备好材料。一般除了当事人双方身份信息证明外,还需要法院历次裁判文书、下级检察院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等。同时,如果有新的证据,也一并提交。

2.写一份诉请清晰,事实罗列清楚,法律依据分析层次分明的监督申请书。一般初核阶段,审查不是很严格,同时,初核阶段的审查人员一般没有专门办案部门的检察官经验丰富,所以通常你只要把你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讲清楚,言之有理,且材料准备详实,通过初核的概率比较大

3.有新证据要重点突出。证据不管什么时候发现的,只要原来没提交,也不管什么原因,务必作为重点说清楚。根据证据规则规定,目前对于新证据的认定,只要能够认定原来认定的事实等确实有误,检察官审查时一般都会考量。所以,重视复查阶段新证据的提交,这可能是撬动复查阶段启动再审程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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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主动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的内部新规定,案件进入复查程序移交专门民事检察部门审查后,需要向各方发送告知承办人通知书。在该份通知书上会告诉你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是谁以及他的办公电话。收到通知书后,及时主动与检察官沟通,如果觉得电话里说不清楚的,可以要求面见检察官。提前约好时间,通常第一次约见,检察官都不会拒绝。主动与检察官沟通,说明你的案件确实判错,也可以给检察官提供最新的司法案例什么的。说明白点,就是对你有利的材料都及时提交给检察官审查。

5.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上文提到,案件移交专门民事办案部门时,会发送通知书。所以,记住在立案时,一定要提供准确的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实践中,不少申诉人提交材料没有联系方式,到最后,案件都被不支持了还不知道。这是因为检察院办理民事案件时和法院不一样,法院要求送达,就是必须要送到。而检察院只要求发送即检察官邮寄了文书即可,不要求送达到。所以,一定要提供准确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不然后面检察官联系不上你,你也找不到检察官。期限到了,直接就会被不支持的。

6.公开听证程序有时也有必要。如果你的案件在适用法律方面争议比较大,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此时,建议你向检察院申请公开听证。因为一般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都会邀请你申诉案件所在领域的法律大咖来参加听证并发表意见。这样,在听证会上,你充分阐述你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争取得到这些专家学者的支持,因为他们的意见会作为参考,检察官不采纳专家的多数意见,是要给出理由的。实践中,有些案件就是通过公开听证,因多数专家意见主张抗诉而最终抗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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