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看了一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内容,总结起来,中医为什么不适合用DRG工具,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是技术方面,分组方案无法体现中医诊断和中医特色操作及治疗;二是理念方面,DRG的导向是同病组内规范行为,建立相对统一的路径标准化,但中医讲究的是个性化,强调整体性。 诊断方面,中医诊断与西医诊断存在较大差异,中医对疾病的编码被称为TCD,即对“症状”的编码,一个TCD对应多个ICD(对具体疾病的编码)。也就是说,中医某个证型可对应西医多个诊断,西医诊断也可对应中医数个证型。分组方案中的疾病诊断很难反映中医疾病证型,部分中医治疗因没有对应的西医诊断而不能纳入DRG付费体系。 治疗方面,对于同样的疾病,西医医院倾向于选择手术治疗,而中医医院常以发挥传统特色医学为主,更多鼓励针灸、推拿、小针刀、拔罐等。中医院开展的服务项目(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七大类收费项目)属于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在ICD-9中无对应操作编码。但在DRG分组时,有无手术治疗对DRG入组、点数计算以及费用结算水平差异较大,中医特色和价值难以体现。艾登科技研究团队发现,共有202条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在ICD-9中无对应编码(见表1)。 这些特色项目所在的DRG组,因为操作编码未被读取,相比较西医医院的病案,会显得费用较高。艾登科技研究团队对某省级中医院DRG入组及支付进行预测(见表2),发现中医院较为集中的病组都是中医特色项目开展较好的病种,如果按照DRG付费模式,中医院将会有巨大的亏损风险。 表2 某省级中医院预测收入降低TOP12DRG组 另外,DRG分组付费有悖中西医并重原则。中医院的多数病种治疗以中西医结合为主,在西医治疗基础上,加上中医药治疗,以取得更好的疗效,减少药物副作用,提高患者舒适度等。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成本可能要高于单纯西医治疗,特别是像中医肛肠病学这种以手术治疗为主的学科。因此,DRG分组及成本计算的规则将会压缩其中的中医治疗成本,不利于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 理念方面,中医讲求的是“辨证论治”,西医讲究的是对症治疗,中医讲究的是“个性化”,西医讲究的是“标准化”。中医治疗讲究整体思维,不仅仅是把某一个疾病治好,而是从症状入手,将其整体的症状改善。 例如,针对高血压,西医的治疗是服用降压药,只要血压降低了,便可宣告治疗成功及结束。在DRG分组中,高血压的难度系数、资源消耗、费用额度等均以此计算。 但在中医里,除了通过降压药把血压降下来,还会通过饮食、体质等调理,逐渐减少用药依赖,让患者的血压真正恢复平衡。中医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是强调整体性与战略性,真正目的是实现个体真正的健康,而不只是盯着某些数值的下降。如果按照DRG的诊疗与收费标准,中医在治疗过程中付出的这些劳动价值,就无法得到体现。 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中也明确: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对已经实行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 现在各地市也在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医保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大趋势是遴选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收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探索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因为传统中医疗法(如针灸、推拿等)在治疗某些疾病方面有明显优势,也是广大患者容易接受的治疗方法,更是很多疾病(包括手术后)患者在康复过程中采用的重要手段。对于一部分诊断明确、传统中医治疗方法技术成熟的疾病,甚至采用传统中医治疗方式可以不做手术,也能实现与手术相同的治疗效果,而费用远低于手术治疗。 如果觉得不错,就随手点个「赞」和「在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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