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医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案例资料 7月1日在全麻下行经皮肾镜钬激光碎石术。术后发生脓毒血症、感染性休克。 7月13日,经抢救治疗无效死亡。 患方诉讼法院,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结论如下 (一)关于A医院对被鉴定人诊疗行为的评价: 1、被鉴定人女,51岁,2020年6月30日因泌尿CT示:右侧肾盂结石伴右肾及输尿管积水、腰痛不缓解入A院诊治,入院查生命体征正常,无其他明显阳性体征,医方诊断:右肾结石。给予完善检查,拟择期手术治疗。当日被鉴定人尿常规回报:白细胞4024.2/uL,红细胞计数246.7/uL,细菌计数88172.2/uL。经知情同意后于7月1日在全麻下行经皮肾输尿管镜下激光碎石取石术,术中见肾盂结石约3*3cm,钬激光碎石,并将结石从穿刺通道取出,输尿管内置入F6号双J管,留置F14肾造瘘管,尿道保留F16号双腔尿管。 2、被鉴定人术后返还病房半小时即出现寒战、心率快、呼吸急促、给予吸氧,左氧佛沙星及头孢他啶抗炎治疗。复查血常规:白细胞1.27×109/L、中性粒细胞49.5%、淋巴细胞比率49.8%,查血气提示代谢性酸中毒,医方考虑脓毒血症、感染中毒性休克,于17:20转往ICU继续救治。被鉴定人持续高热、血压下降,凝血功能障碍,乳酸持续升高,低钾等,给予纠酸、美罗培南联万古霉素抗感染、升压药维持循环、输血、补液、补钾等治疗,被鉴定人病情无明显好转。 术后第1天(2020年7月2日)被鉴定人喘憋加重,氧合下降,心脏、肝脏、肾脏功能异常,给予调整利奈唑胺及加用氢化可的松,持续床旁血滤、西地兰强心、上调血管活性药物剂量等,经过上述治疗效果不佳。 7月3日,予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予以丙泊酚、右美托咪啶、诺扬泵入镇静、镇痛等治疗。 7月6日停镇痛、镇静药物后发现昏迷状态,持续大剂量血管活性药物血压仍难以维持,感染指标明显加重,多脏器衰竭。 7月13日充分向家属交代病情,家属放弃所有治疗,被鉴定人死亡。 死亡诊断:泌尿系感染、右肾结石、脓毒血症、感染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低蛋白血症、应激性溃疡伴出血、肝性脑病、缺氧缺血性脑病、肺部感染等。 A医院针对感染性休克早期补液量不足,存在过错。 (二)关于A医院医疗行为与被鉴定人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分析:被鉴定人因“右肾结石”入医方行“皮下输尿管镜下钬激光碎石取石术”,术后返回病房半小时即出现脓毒血症、感染性休克、酸中毒,给予纠酸、抗炎、升压等药物及输血、补液等治疗,病情进一步恶化,感染控制困难,出现多脏器功能障碍,经综合救治疗13天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 判决结果 编辑:急外小编 图片用于医学交流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热线: 186101046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