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安 全 文 明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项目监理部
年 月 日
监理细则审查表(业主)
第 次审查 细则名称: 共 页 审查内容 审查意见 1、工程信息描述是否准确 2、工作依据是否正确 3、工作内容是否齐全 4、管控要点分析是否准确 5、质量通病治理措施是否有效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实施细则(方案)会签、审批表
会 签 、审 批 栏
专业监理工程师 会签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工程信息简述 - 1 -
二、编制依据 - 2 -
三、 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 4 -
四、监理检查要点及标准 - 14 -
一、工程信息简述
(一)、工程基本信息
本工程共有栋楼,建筑高度分别是,结构形式,建筑面积,脚手架涉及的范围。
(二)、专业设计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本工程楼施工升降机选用施工升降机。
施工电梯主要由导轨架、吊笼、防护围栏、底架附着装配,平衡系统,电气系统和安全装置组成。
本施工升降机是电梯,单笼额定载重量kg,起升运行速度m/min,最大提升高度m,其他参数见下表
施工升降机主要技术性能重量参数表
名称 施工升降机 生产厂家 型号 运行速度 额定载重量 吊笼尺寸(内空) 最大起升高度 外笼自重 额定功率(KW) 标准节/每节自重 吊笼自重(含传动机构) 防坠安全器型号 标准节尺寸 附墙架类型 附墙间距 导轨架与建筑物距离 基础地面承载 导轨架自由端最大允许高度 供电熔断器 限速器动作速度 限速额定制动载荷 电梯吊杆起重能力 吊笼总重量 本工程临电负荷,采用接零保护系统,涉及机械设备。
本工程存在重大危险源,检查要求是。
降水设置,抽水泵设置,临时防火设备。
临时用电负荷,供电方式,配电箱设置,接地保护
消防通道设置,消防设备及器材设置,
工程围挡可根据施工进度分段封闭设置,高度不得低于,底部应
围档材料应选用材料。
进场大门宜采用材料。
基坑施工需防护。本基坑深度为,采用防护
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
备注:根据项目设计文件进行选用、补充
二、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安全帽》(GB2811-2007);
《安全带》(GB6095-2009);
《安全网》(GB5725-2009);
《密目式安全立网》(GB16909-1997);
《起重设施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建筑卷扬机》(GB/T1955-200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60-2008);
《塔式起重安全规程》(GB5144-2006);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2007);
《施工升降机》(GB/T10054-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1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GB5306-85);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
《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
《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GB5099-1998);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工程所在地相应的法规。
备注:根据项目设计文件和项目实施时间增减规范和标准,并将所采用规范和标准调整为最新版本
三、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一)、安全管理
1、根据施工进度及特点采用经常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办公生活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的使用等,每月对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比和总结。
2、严格检查验收程序,对新搭设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塔吊等重要设施、设备在使用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进行验收,垂直运输、塔吊等重要设施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未经检查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3、监理通知:对在施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安全隐患以监理口头通知、工程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的形式,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反馈。
4、会议形式:利用工地例会、专题安全会议对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定期不定期向业主汇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情况,并积极听取业主的有关要求。
(二)、安全工作措施
(1)监理措施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 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和按规程操作。预防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及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3)对土方开挖,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现场交叉作业、高处作业、垂直运输、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经总包审查合格,报监理部到现场复查。
4)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的动态情况,改进工作方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对不落实安全生产的单位及违章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5)督促检查各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具体落实情况。
6)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三)安全隐患管理
分项工程 隐患类型 工程实体 电缆、电线 未达到《购物中心设计安全技术标准》、《项目系统安全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类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现场燃烧实测要求 建筑用材 外墙、管道保温材料 装修装饰材料 工地周转材料 安全网 现场燃烧实测并经材料消防性能复试报告不能证明为B1级的 冬施保温材料 易燃易爆物品 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证书资料 购物中心开业前、住宅入伙前项目缺少3证 (建设工程消防建审、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意见,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证明文件) 施工安全行为 对地下管线资料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位置不清或无保护措施擅自施工 未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上岗证过期(1人标准)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专项方案编制、未审批及专家论证 建筑拆除施工单位无资质,未编制方案 基坑支护 方案 基坑边坡是否堆载、是否设置挡水台 监测 施工单位及基坑监测单位是否按监测方案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是否超报警值及控制值 土方 土方开挖不得超挖 人工挖孔桩 是否设置通风设施,是否设置救援绳,是否进行坑内防水,护壁是否按设计施工,是否配置看护人 工程桩 盲孔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基坑支护 无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未按方案实施 未进行位移和沉降监测 基坑周边堆料距坑边距离<设计规定 自然放坡的坡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 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措施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或开挖不均衡 缺陷修复 止水帷幕是否有渗漏现象,是否及时修复 排水 基坑积水是否及时排出 文明施工 基坑内、肥槽内等施工区域可燃物垃圾清理不及时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方案 是否由承建单位经公司级总工审批后组织专家论证会(项目公司及监理单位参加) 是否按论证后的方案实施,监理是否编制实施细则 应急预案 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施工安全 方案 无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审查通过的论证方案 模板支撑架 检查模架(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剪刀撑设置等)是否按方案实施 支撑架顶部自由端高度不得超过50cm 立杆底部不得采用U托,上部U托不得超过20cm,现场是否符合要求 支撑体系钢管直径、厚度是否满足方案要求 扣件是否采用国标产品,重量是否符合国标要求 方案未按规定编制与审批,高支模、大跨度模板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剪刀撑搭设情况、自由端高度等不符合方案要求 支架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不符合规范要求 拆模是否符合要求,拆模方法是否正确 外架 外架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剪刀撑是否按方案实施 作业面外架临边防护是否满足要求 外脚手架与结构之间是否防护到位 脚手架与结构连接、立杆基底、脚手架完整性、与方案符合性 脚手架防坠网是否按方案搭设 脚手板铺设是否按方案搭设 剪刀撑搭设情况、与建筑物拉接不符合方案 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要求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脚手架不得堆载,密目网必须阻燃,现场是否符合要求 悬挑钢梁锚固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卸料平台 卸料平台是否按方案搭设 悬挑钢梁及卸载钢丝绳锚固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有标示,是否经检验验收 通道是否满铺跳板 大型机械 施工前完成方案审批、验收手续 未进行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安装载荷限制、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 多塔作业任意两台之间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升降机防护门10%以内未设置或常开(每增加10%,安全隐患提升一级) 5级以上风力及其他气候条件不应吊装作业,仍违章吊装作业 作业人员无证上岗(1人标准) 塔吊基础是否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施工,天然地基下是否进行钎探 安装及拆除是否按方案实施及验收 检查塔吊、外用升降机、吊篮使用是否违规,限位是否符合要求 抽查施工吊篮安全绳、配重、施工荷载情况是否满足方案要求 是否形成定期保养及巡检记录 特殊气候前后,是否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安全通道 安全通道是否按方案搭设(应采用50厚脚手板铺设双层硬防护) 安全网 安全网材料非阻燃 安全防护 水平及立面防护安全网是否符合要求 作业面临边防护未同步(防护缺少20米以内为一般隐患,缺少长度每增加10米,安全隐患升一级) “四口”无防护措施 “五临边”无防护措施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文明施工 材料堆放 材料堆放须堆放有序整齐,高度不宜超过2米,并有明显标志,现场是否符合要求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须集中堆放,垃圾堆放点必须有遮挡措施,且垃圾及时清运,现场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道路 施工现场的道路及场地是否及时硬化,道路是否清洁,车辆出入口是否设置车辆清洗设施 积水 地下室是否存在积水 场内整洁 施工场所内不得随地大小便,现场是否管控到位 临时用电 方案 开工前完成方案审批手续,各阶段是否分别编制方案及审批、备案 配电系统 无方案或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非多级配电、逐级保护 配电箱和开关箱非“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在建工程外侧与高压线的距离小于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且无可靠的防护措施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检测不灵敏 是否采用三级配电系统,接线及线路敷设是否规范 是否按集团制度要求进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 保护 线缆须架空敷设或穿钢管埋地敷设,现场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 现场办公、生活区 临建板房 现场办公区隔墙及屋面材料应为A级,隔墙板应封闭至板底 安全疏散 消防安全、防火、疏散通道满足要求 厨房 现场生活区厨房应设置灭火毯及灭火器,厨房燃气罐须独立放置,现场是否满足要求 用电 生活区照明须设安全电压,统一设置专用充电插座,现场是否满足要求 管理制度 应建立生活区管理制度,每周是否进行检查 消防安全 易燃物管理 应按计划限量进场,且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设禁火标志,现场是否符合要求 可燃、易燃垃圾是否及时清理 临消系统 临时消防设施、主管管径、消火栓间距、水压是否满足要求 楼层水枪、水带、灭火器是否配置到位 检查现场临时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临时照明布局是否合理,照度是否符合要求 工作面是否及时配置消火栓系统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 未设置 堆放物料占用,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扑救作业要求 临时消防管网 未设置 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 进水干管直径<100mm 24米以上的建筑未设置直径≥100mm的消防竖管 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水 消火栓、消防泵房、竖管无冬季防冻保温措施 两个相邻消火栓间距大于60米(相邻消火栓间距每增加10%,隐患等级提升1级) 手提式灭火器配备 地下室重点防火部位少于2组 地上重点防火部位少于1组 现场可燃材料库房少于1组 工程实体内明火作业部位少于1组 手推式灭火设备 地下室每个重点防火部位少于1组 动火管理 未按要求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实施电气焊 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1人标准) 现场动火作业无旁站看火人员、无灭火器、接火盆等防护措施 现场动火作业区域距易燃可燃材料区<10m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或堆放处距离工程实体<10m 四级以上风力,仍进行室外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前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人是否经培训 灭火设施、接火盘、看火人等是否到位 电焊作业时是否设置接火斗、监火人、灭火器 动火前是否清理相关区域可燃物 施工现场及周围严禁燃放烟花 人员管理 结构阶段现场吸烟管理是否到位 装修阶段现场吸烟管理是否到位 消防演练 总包是否在结构阶段每三个月组织一次,装修阶段每两个月一次消防演练,是否有演练记录及影像资料 监理检查要点及标准
序号 分项 检查要点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 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 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临边高处作业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料台与挑平台周边,无外脚手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井架与施工用电和脚手架等建筑物通道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横杆的连接 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防护栏杆安全网 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 两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 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洞口作业 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 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洞口洞口防护构造 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下边沿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固定式直爬梯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必须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0m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得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顶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各预制构件,严禁站人和行走。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悬空作业 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进行防护。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绑扎梁、柱、挑梁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混凝上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浇筑离地2m以上,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并架设安全网。 悬空进行作业 在高处作业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支模、粉刷、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处。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模板部件拆除后,临近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操作人员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机械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变配电所、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 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 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机械用电 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间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配电箱电力容量 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的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头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禁用手撑推压钉管和将枪对准人;
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间,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起重机的操作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拔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起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档滑行。
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有空中。
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卷简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
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在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 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 气候突变,发生暴(雪)雨; (3)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4)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5)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装载机,挖掘机的操作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在行驶或作业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位。
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入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夯实 夯实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
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运输机械的操作 电缆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或在金属管道上通过。施工现场应设标志,严禁机械、车辆等在电缆上通过。 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需要搭人时,人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有货物上面。 运载易燃、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应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灭火器。途中停放应避开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装卸时严禁火种。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混装备用燃油。 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车上所有电气装置,必须绝缘良好,严禁有火花产生。车用工作照明就为36V以下的安全灯。 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工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六颁发的拆装资持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悬挂振动桩锤的直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水管。
搅拌机作业中,当料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电缆线就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焊接设备的操作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气(液)体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小型施工机具 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立杆一般规定: 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设一拉撑点;
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每二步以上设置;
剪刀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
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钢管上严禁打孔。 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折除。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的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连墙件的布置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连墙件的构造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有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立杆搭设 严禁将外径48m与51m的钢管混合使用。 连件、剪刀撑、斜撑的搭设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拆脚手架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件。 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水平架设置应符合 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 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连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 连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落地操作平台搭设 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接;
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
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
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挂设验收合格牌,限载标志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提升机械一般规定 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附柱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紧使用铅丝绑扎。 附柱架的材质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杆等做附柱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提升机的缆风绳应径计算确定(缆风绳的安全系数n取3.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是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缆风绳应有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采取措施,防止架体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紧使用铅丝、钢筋、麻绳等代替。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应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应良好。 提升机安全防护 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理员和装卸料时的工作荷载。
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门),其强度应能承受1KN/㎡水平荷载。
上极限限位器,该装置应安装有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提升机使用规定 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应采取防滚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施工升降机 每台施工升降机装拆配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吊笼底部四周设防护围栏;
升降机周围上下应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吊盘超高限位、停靠装置灵敏可靠;
卷扬机应固守牢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
缆风绳应20米设一组、每增10米增设一组;
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
卸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
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档板牢固。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网
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
吊篮高度超过30米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设置标记、上下联络有信号装置;
附柱装置首道不超7米、把杆高度不超井架顶部;
(15)架体应设避雷装置。 塔式起重机 每台塔机装拆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塔式起重机施工时的人员配备。应确保架驶员1名,上指挥1名,下指挥1名;
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 消防设施 检查施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有明确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大门口、临时办公区、生活区配置不少于一套集中消防架。消防架中灭火器、消防斧、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应按照5件/套配置。 施工现场消火栓相邻间距不大于60米。消防水平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设消火栓口,并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消防水枪。 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如现场没有正式市政水源,则临时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小于72m3。 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 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现场用火管理 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楚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5级(含5级)以上风力应停止室外电、气焊切割作业。 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具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材料设备防火管理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可设置吸烟区。吸烟区应远离可燃物。吸烟区内应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对于不按要求随意在现场吸烟的工人,必须制定管理制度,并按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制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前由监理进行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 消防设施 检查生活区内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备用状态。 检查生活区的室外消火栓,两个相邻消火栓间距不大于60米。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周围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水龙头、枪头,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检查消防供水的水源和水压。如没有正式市政水源,则临时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小于36m3。 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建材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 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成都市监理企业现场安全信用信息评价表 序号 评价分类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应得分 实得分 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自动采集的行为管理 监理机构制度建设 在施工安全管理信息化子系统中,自项目部加密锁创建项目部监理用户后1个月内未上传监理机构信息的,扣5分;1个月内未上传监理规划或监理细则的,扣5分。 30 2 方案审查及安全设备设施验收 在施工安全管理信息化子系统中,自施工单位提交方案审查及安全设备设施验收15日内无审核意见的,扣3分/次。 3 安全检查 在施工安全管理信息化子系统中,未及时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信息上传的(月检于次月5日前),扣2分/次;未及时进行专项安全检查信息上传的(要求检查截至日期后3日内),扣3分/次;下达的安全隐患或扬尘污染,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成或整改不合格的,扣3分/次。 4 现场监理 在施工安全管理信息化子系统中,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3日内无现场监理信息上传的,扣3分/次。 5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系统 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子系统中,出现报警提醒3日内未见处理意见的,扣3分/次;起重设备未上传检验报告或未履行安拆告知或未办理使用登记已使用的,扣2分/次。 6 深基坑监测管理系统 在深基坑监测管理子系统中,出现报警提醒3日内未见处理意见的,扣3分/次。 7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抽查的行为管理 监理机构、人员及制度建设 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理人员的,扣3分;安全监理人员未在岗履职的,扣1分/人;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部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3分;审批手续不全的,扣2分。 6 8 施工、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审查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的,扣2分/项;施工及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的,扣1分/人。 4 9 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措施等的审查 未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扣2分/项;达到条件而未审查其专家咨询论证的,扣4分。 4 10 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的验收 未按规定参与验收的,扣2分/项。 4 1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未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巡查的扣4分;实体防护与方案不符,且未提出并落实整改的,扣4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扬尘污染未及时责令整改的,扣2分;对下达的监理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未继续跟踪消除隐患的,扣2分;监理日志安全文明施工记录不详的,扣2分;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情况未及时报告的,扣2分。 8 12 对重大危险点源现场监理 重大危险源辩识及审批手续不完善的,扣4分;未按规定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现场监理的,扣2分/项;记录不详的,扣1分/项。 4 13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抽查的实体状态 施工现场实体状态 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实体状态得分0.8 40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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