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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PO注册制经历现场检查过会项目的备忘录

 文明2021 2022-12-08 发布于四川
2021年1月证监会发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4号),进一步规范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2021年1月,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实施了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第二十八次抽签工作,此次检查对象共包括20家首发申请企业,其中主板1家,科创板8家,创业板11家。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统计,2021年随机抽取的五批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名单共计46家,详细信息如下:
2021年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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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中国证券业协会先后启动四轮、涉及34家拟IPO公司的现场检查活动:
2022年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名单
(截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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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撤回资料的拟IPO企业,沪深交易所2021年2月就近期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现场检查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任何一个企业只要经历现场检查均会存在瑕疵,但是需要判断监管部门发现的问题对首发审核的具体影响程度,如果不存在上市的实质障碍,经过整改,公司同样可以成功上市。
据几家过会公司现场检查的问题及回复,仅有两家公司(唯特偶、开创电气)被问询到关于中介机构质量的问题,对于该类问题,中介机构在回复时可以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进行说明、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及后续的核查程序并说明该事项对发行人财务、合规方面的影响。如果无法说明具体的原因,对事项情况进行说明后提出整改措施也可能得到上市委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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