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原产地证步骤: 提交申请: 申请单位出口每批货物时,应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并严格按照签证机构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下列材料: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要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并由申领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一份、签证机构... 办理原产地证步骤: 提交申请: 申请单位出口每批货物时,应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并严格按照签证机构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下列材料: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要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并由申领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一份、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 审核、签发原产地证: 签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前述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符合下列条件方接受申请: 资料必须齐全、有效,单证填写完整、正确,文字清晰,印章(正、副本全部加盖)和签字无错漏。 原产地证内容须与申请书、发票一致 。 对含进口成分的货物要提供明细单,如明细单难以查清的,申请人应提供补充说明,并接受签证机构的核查 。 经审核,含有进口成分的货物未达到原产地标准的,应申请《加工装配证明书》或《转口证明书》。 签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审核无误后,即在原产地证第十二栏进行签证,加盖由贸促会统一刻制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单据证明专用章",授权签证员签字。签证机构只签发原产地证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一正二副交申请企业。另一 本、申请书、商业发票等有关文件,由签证机构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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