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方的指导下给自家农田喷洒农药后,旁边农田的作物也出现枯萎现象,施药方既进行了施救又作了赔偿,产生大笔费用,认为责任该由销售方承担,销售方虽未推卸责任,却不作赔偿,这笔费用该由谁承担? 案件回顾 2021年,田磊和其他3名亲戚一起在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承包了5100亩农田种植小麦。当年5月,为了给小麦除草和杀虫,田磊联系了开农资店的张农。 张农给田磊配置了所需农药,在送农药时,张农实地查看了田磊种植小麦的情况——小麦地旁边只间隔了一条路和一条水渠,水渠旁就是一片棉花地和辣椒地。张农告诉田磊,所配农药须在无风或背风的情况下进行喷施,这样就不会对旁边的作物产生药害。 5月30日,田磊等人在无风条件下,使用无人机对麦田进行了农药喷施作业。时隔6天,旁边棉田的棉农发现自家棉田受到药害,找到田磊等人要求对方给个说法。当晚,田磊等人赶忙配解药对所害棉花实施救治。 后经鉴定,麦田喷施药物后药物没有漂移,棉田受到药害是因除草剂蒸发熏蒸所致。此次棉田药害,田磊等人因解救棉田及赔偿棉农损失共计36.8万余元。 田磊认为自己是在张农的指导下喷施的农药,这些损失应由张农承担。张农表示他还需与厂家协商。田磊等人先将所有支出垫付给了棉农,但张农不肯赔偿。田磊等人将张农诉至昌吉州奇台县人民法院。(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法院判决 经鉴定,棉花受到药害,确实是田磊等人喷洒农药所致。 法官认为,田磊等人没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张农查看了田磊种植的小麦地,作为销售商对农药喷施的危害具有专业知识,明知间隔距离只有一条路、一条水渠,在不具备长距离间隔的情况下,配置具有危害性的农药,造成棉田受损,也有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今年8月,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对田磊一方已垫付的36.8万余元损失,张农承担18.4万余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 ▶▶▶ 喷施农药前除了要考虑天气、风向等因素外,还应弄清药品种类及周边农户种植作物情况,避免因天气原因或其他因素造成药物漂移或气味扩散,给他人和自身财产造成损失。如果发生损害,双方都应第一时间固定损失,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采用公证等方式对证据进行确认,避免产生纠纷。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通讯员:潘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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