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百家姓之宓姓:羲皇后裔,洛水神妃;鸣琴不下堂而治,孔子推赞雄才大略

 夜读日思 2022-12-20 发布于黑龙江


最有趣的百家姓典故

无限精彩尽在夜读日思

文  |  乔公子   配图  | 精选

夜读日思  |  第1089篇原创作品  


宓姓,是一个古老的姓氏,传说是伏羲氏的后代,古代,伏和宓通用,所以,伏羲氏也写作宓羲氏,所以,古代宓姓叫做伏音,后来才演变成mi四声读音。至少,春秋时期,宓还是读伏的,那时候最出名的就是孔子的弟子宓不齐,什么时候开始读mi,已经无从考证。

在宋版《百家姓》里,宓姓排位在侯之后,第231位,按照目前人口排名,在441位,人口大概10万左右,属于稀有姓氏,如果你有宓姓朋友,一定要珍惜,对她好一点,毕竟,物以稀为贵,人,亦如此。

宓姓,最出名的就是宓妃,被称为洛神,传说是中国先秦神话中黄河之神河伯的夫人,掌管洛河的女神,美丽又极具魅力。屈原的天问,就曾经写过宓妃,是诗人追求的神女。

中古时期的传说,在两汉文学里得到延伸,《淮南子》里就说过:妾宓妃,妻织女,天地之间,何足以留其志。


你一定知道一个典故,建安文学最牛的大神,号称才高八斗的曹植,曾经写下千古名篇《洛神赋》,人神相恋,唯美浪漫,而民间又把这个传说演变成曹植和甄氏的叔嫂恋,所以,甄妃又被称为甄宓。

让我们重温这段文字,“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感受宓妃之美!

乔公子最喜欢的书法家赵孟頫,他写的《洛神赋》流传于世,又极大地推动了宓妃的真实性和艺术性。

甄宓的故事很值得聊一聊,出生于公元183年的她,父亲是无极县上秦令甄逸,出生不久,乳母就看到一位白衣天神为甄宓盖上玉衣,其他家仆也看到了,父亲就请来了铁嘴相士刘良,看相以后,刘良说此女将来必定贵不可言。父亲对她极其宠爱,而甄宓喜爱读书,过目成诵,文采斐然。战乱天灾时候,她还劝说父亲开仓放粮,极具超卓境界。

而在三国时代美人圈里,流传一句话“江南有二乔,河北甄宓俏”,也让她成为名门望族争相纳娶的不二人选,不久,她成为了袁绍的儿媳妇,次子袁熙是她的夫君,官渡之战后,袁绍大败,不久,邺城被破,曹操早就听说甄宓的美,就想据为己有,没想到家贼难防,曹丕率先找到甄宓,并一见钟情,曹操不能和儿子争,只好答应将甄宓嫁给曹丕,成为自己的儿媳妇。

不久,甄宓生下儿子曹叡和东乡公主,夫妻恩爱。可是好景不长,曹操去世后,曹丕继位,却被郭女王迷住,不但美貌,还能献上奇谋,很有政治头脑,后宫不容二虎,郭女王极尽诋毁能事,诬告甄宓与曹植存在私情,甄宓写下一首诗《塘上行》:

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
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
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
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

本来是诉说与曹丕的分离之苦,却被郭女王曲解,告发这首诗其实是写给曹植的,曹丕醋意大发,赐死甄宓,并将她的玉枕送给曹植留念。

甄宓含冤而死的时候,年仅40岁。她和曹植应有爱慕之情吧,毕竟才子佳人,但是乔公子觉得,她应该只是活在曹植心上,更震惊的是,她的第一个儿子曹叡应该是遗腹子,大概率是袁绍的亲孙子,她为了儿子将来能够活下去并获得王位,选择了隐忍、坚强、舍弃。

曹植在甄宓死后写下《感甄赋》,明帝曹叡继位后,为避母亲姓氏之讳,堵住悠悠众口,下旨改名为《洛神赋》。

晋代大书法家王献之和大画家顾恺之,都曾将《洛神赋》的神采风貌形诸楮墨,为书苑和画坛增添了不可多得的精品。到了南宋和元明时期,一些剧作家又将其搬上了舞台,汪道昆的《陈思王悲生洛水》就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一出。至于历代作家以此为题材,见咏于诗词歌赋者,则更是多得难以数计。可见曹植《洛神赋》的艺术魅力,是经久不衰的。甄宓,活在了每个文人墨客的笔下和梦里。

到了盛唐,宓妃又有了新的身份,出现了宓妃是伏羲之女的说法,《史记》司马相如传,有一篇《上林赋》,就曾记载此事:宓妃,伏羲女,溺死洛水,遂为洛水之神。

宓姓,还有一个重要的人,就是宓不齐,他是孔子的弟子,有才智,仁爱,孔子赞其为君子。他是七十二贤人之一,小孔子30岁,曾在鲁国做过官,鲁国君主曾任命其为单父宰,派他去治理现在的山东菏泽单县。

宓不齐治理单父时,每天弹琴取乐,悠然自在,很少走出公堂,却把单父治理得很好。巫马期治理单父时,每天星星还高挂在天上时就出门工作,直到星星又高挂天上时才回家,日夜不得安宁,事事都亲自办理,这样才把单父治理好。巫马期向宓不齐询问他能够治理好单父的缘故。他说:“我的办法是凭借众人的力量,你的办法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依靠自己力量的当然劳苦,依靠众人力量的人当然安逸。”

听到这个典故,你领悟到了什么呢?

【宓不齐抚琴】


宓 姓 渊 源

据乔公子考证,宓姓非常纯正,只有一个来源: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