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不断发展,西安城市化规模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城中村被规划为重点发展建设对象。 近期,又有一批城中村陆续发出拆迁公告,具体如下: 1、28村集体拆迁 涉及2109亩地 拆迁范围涉及28个村,分别是:南江村、高桥村、神鹿坊村、湾子村、三殿村、神峪寺沟村、马家沟村、新华村、枣园苏村、枣园刘社区、苏唐水村、马何村、刘家村、石家道村、莫灵庙村、惠东村、侯王社区、新兴村、岳家沟村、砚湾村、枣街村、邵平店村;土地拆迁面积2109亩。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狄寨街道、纺织城街道、席王街道、洪庆街道、灞桥街道六个街道的22个村集体土地和灞桥区秦保局国有土地,拟征收(收回)土地总面积121.3570公顷(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交通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鲍旗寨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3753公顷(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东风村、李家村,拟征收土地面积15.3928公顷,具体范围详见《席王街道东风村、李家村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五星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2103公顷(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交通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安家村、刘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6685公顷(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交通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2、84950 元/亩!灞桥街道灞桥街村补偿标准出炉!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道灞桥街村,四至范围:东至东城大道,南至灞河东路,西至世博园,北至世博大道的集体土地。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灞桥发(2021〕6号),本次拟征收士地涉及1个征地综合地价区片,土地补偿标准为 84950 元/亩。 3、高新区:26783亩 高新区计划征收的包括两大片区,高新(长安区)土地和高新(鄠邑区)土地,面积共计约26783亩(最终以省政府批复面积为准)。 其中,高新(长安区)划定了15个成片开发范围,计划征收土地总面积14028.4035亩,涉及细柳街道长里村、等驾坡村、肖李村等,灵沼街道阿底村、大丰村、官道村等,以及五星街道胡燎村、江南村、西庄村等共5个街道35个村。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有长里村城改项目、海归小镇、三星三期、中央创新区综合开发、国际社区开发、江丰电子、医疗产业配套、灵韵北路等项目。 而高新(鄠邑区)划定了9个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850.2943公顷,涉及秦渡街道、庞光街道、草堂街道的第五桥村、王渭村新寨村、炉丹村、泰和社区、宋西村等共3个街办,共20个村4个社区。 4、未央湖片区:征地2146.7亩 日前,一则《未央湖片区拆迁方案》曝光,根据该拆迁方案,未央湖片区范围为:东至北辰大道、西至西铜路、南至北三环、北至未央与高陵区界,共15.4平方公里。区域划分以北辰大道为界,北辰大道以东属于浐灞,北辰大道以西属未央。 未央湖板块区域示意 据方案内容显示,未央湖片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132亩,征地面积为2146.7亩,包含未央湖游乐园、绿地、华圣果业片区土地、三奶厂和11个小区,项目拆迁范围内共有住户1940户,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 房屋拆迁情况(以实际拆迁为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实际补偿为准) 房屋征拆补偿参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决定(西安市人民政府令141号)(2020年1月27日),补贴按房屋市场价120%进行补贴,临时安置补偿按照房屋价值0.35%(每月)计算,过渡期按照30个月,搬迁补偿按照每户2000元。 征地费用 按照规划,将把该区域建设定位成为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的集生态、商业、休闲、娱乐为一体的高品质城市综合景观生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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