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23日,81岁的影后胡蝶,在家人朋友陪伴下,安然离开了人世。 弥留之际,她笑着对病榻旁的亲友说:
成名于动荡年代,她作为一介女流,是如何面对这乱世中的是是非非的呢? 1908年,胡蝶出生在上海,开启了她的传奇一生。 年幼时,她一家人随父亲辗转于天津、北京、广州等地,直到16岁才回到上海定居。 幼时的这段经历,让胡蝶历练出了很强的适应力和语言学习能力,这也间接为她日后从事演艺事业创造了优良条件。 入学后,她马不停蹄地拍了很多电影,其中就有让她错付终身的才子佳人悲剧《秋扇怨》。 就在拍摄这部作品的时候,胡蝶与林雪怀因戏生情。 17岁,涉世未深,她像所有初恋的女孩子一样,全身心地投入到这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中。 待到电影杀青,两人已是一对如胶似漆的恋人。 1927年,两人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这让自幼漂泊的胡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和满足。 然而,残酷的现实,却将胡蝶对未来的一切憧憬悉数打碎。 随着胡蝶的名气越来越大,自卑的林雪怀慢慢产生了恐惧不安和猜疑,没完没了的纠缠,让胡蝶心累。 为了支持他,胡蝶不仅为他买了车,还给他投资,在黄金路段开了“胡蝶百货商店”,起码有正经生意可做。 然而,胡蝶在林雪怀身上的所有付出,都没收获任何成果。 林雪怀根本就没想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好,反而伤春悲秋,还挥金如土,天天泡舞厅,找舞女。 百货店倒闭了,不是另找出路,而是心安理得地继续伸手跟胡蝶要钱。 面对这样的局面,胡蝶伤心愤怒地写下一纸诉状,告林雪怀恶意诽谤。 1931年,一年的离婚官司期间,胡蝶八次出庭,曾经恩爱的夫妻正式对簿公堂。 胡蝶是敢爱敢恨的,爱就全心全意去爱,不爱了,就决绝地全身而退。 虽然身心疲惫,但是她不退缩,只为还自己一个清白,给自己一个公道。 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胡蝶与林雪怀斩断了所有纠葛,捍卫了自己的名誉和权益。
她转型后的第一部作品,是武侠片《火烧红莲寺》。 在这部影片中,胡蝶凭借着与以往反差甚大的演技再次窜红,成为中国影视界第一代武打女星。 1930年,胡蝶再一次做出了值得被载入史册的突破。 她厌倦了拍摄无趣的默片,领衔主演了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歌女红牡丹》,上映后大受好评。 凭借这部作品,胡蝶一举成为了中国影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 那段时间里,胡蝶职场得意,但感情生活却持续空白。 直到她在一次私人家庭舞会上,邂逅了潘有声。 那晚,与胡蝶共舞一曲后,潘有声就默默地端坐一旁,视线再也没有离开过胡蝶,看她时而舞步翩跹,时而落落寡欢。 快到家时,胡蝶突然发问:
面对胡蝶突如其来的提问,潘有声顿时怔住了。 看到潘有声满脸茫然,胡蝶被逗得咯咯笑,说到:
而潘有声,叶付出了足够的耐心,来等待胡蝶的决定。 胡蝶觉得,潘有声靠谱、有担当,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其实,他早在初见之时,就已魂不守舍。 通过相处,越深入了解胡蝶,他就爱得越深。 1935年,两人终于结束六年的爱情马拉松走进了婚姻殿堂。 1937年11月,上海沦陷,胡蝶与潘有声移居香港避难。 可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天不遂人愿,劫难再次袭来,潘有声患了肝癌,已到晚期,不久后便离世了。 那段时间,胡蝶可谓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她在《胡蝶回忆录》里讲到:
“我只是个女人,没有义务活出别人眼中的样子,不需要向谁证明我的名节、人品,我只要做自己就好。”胡蝶如是说。 她这一生,不论是感情被非议,还是名节被诋毁,甚至人品气节被千夫所指,她始终坦然面对,淡然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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