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李臻,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刘国伟,清华大学法学院外聘专家,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高级顾问。 【摘要】 本文针对专利制度中的本质主义与外观主义展开,本质主义是从专利的本质技术出发考虑对其进行保护,而外观主义强调专利文字外观对保护范围的限定。在专利制度中,不断出现的各种限定性特征概念背后都体现了本质主义与外观主义的博弈。 本文选取了“使用环境特征”这一概念,从其法律渊源和具体使用案例出发,对背后的本质主义与外观主义体现进行讨论,并由此延伸到整个专利制度之中。在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和专利保护流程的“四象限”中,无不展现出本质主义和外观主义的意义,二者的平衡共同体现了专利法“公开换保护”的根本价值。 【关键词】 专利制度;使用环境特征;外观主义;本质主义 (一)“使用环境特征”的判例来源 (二)后换档器支架案分析 (三)“使用环境特征”语境下本质主义与外观主义之平衡 (一)专利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专利保护形式变迁 (二)从发明创造“四象限”出发——外观主义与本质主义在各环节中的体现 第一象限 创新研发阶段 第二象限 专利申请阶段 第三象限 专利审查阶段 第四象限 法律保护阶段 注释(上下滑动阅览) 作者:李臻 编辑:Shar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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