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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时期的民主思想

 新用户15472188 2022-12-27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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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4年兴中会成立时,入会誓词中就有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口号,但是在1903年之前,改良思想仍然影响巨大。民主共和的主张,是由于章太炎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孙中山的《敬告同乡书》、邹容的《革命军》、陈天华的《猛回头》、《警世钟》等书籍文章的广泛传播,逐渐取代保皇立宪,而成为晚晴思想界主流的。到了1907年,“然革命党指政府为集权,詈立宪为卖国,而人士之怀疑不决者,不敢党于立宪。遂致革命党者,公然为事实上之进行。立宪党者,不过为名义上之鼓吹。气为所慑,而口为所箝。”(《新民丛报》第九十二期)

  邹容在《革命军》一书中,对君主专制进行了激烈的批判。“自秦始统一宇宙,悍然尊大,鞭答宇内,私其国,奴其民,为专制政体,多援符瑞不经之说,愚弄黔首,矫诬天命,揽国人所有而独有之,以保其子孙帝王万世之业。”指出其危害之大:“不知明示天下以可羡可欲可歆之极,则天下之思篡取而夺之者愈众。”中国古代的历次起义造反,虽然具有反抗压迫的意义,但同时也成为野心篡权者的工具。改朝换代只是君主易姓,帝王专制依旧沿革。“此自秦以来,所以狐鸣篝中,王在掌上,卯金伏诛,魏氏当涂,黠盗好雄。觊觎神器者,史不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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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维新立宪派只批判由秦至明的君主专制不同,邹容直接将矛头指向满清,揭露其丧权卖国的卑劣行径:“量中华之物力,结友邦之欢心”,“割我同胞之土地,抢我同胞之财产”。满清政权为了延续其腐朽的专制统治,对外卑躬屈膝,割地赔款;对内鱼肉百姓,搜刮民财。为了救亡图存,伸张民权,革命势在必行。“张九世复仇之义,作十年血战之期”,“以恢复我声明之物之祖国,以收回我天赋之权利。以挽回我有生以来之自由,以购取人人平等之幸福。”在《革命军》中,邹容明确指出了专制下之臣民与共和下之公民的区别:“奴隶者,与国民相对待而不耻于人类之贱称也。国民者有自治之才力,有独立之性质,有参政之公权,有自由之幸福,无论所执何业,而皆得为完全无缺之人。曰奴隶也,则既无自治之力,亦无独立之心,举凡饮食、男女、衣服、居处,莫不待命于主人,而天赋之人权,应享之幸福,亦莫不奉之主人之手。”

  维新派的严复与梁启超等人,也认识到了君主制下之臣民与民主制下之公民的区别。但是他们出于对国民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低下的担忧,不敢提出推翻专制政体,实行民主共和的主张。而是希望通过君主立宪和开明专制来逐渐启蒙民众的觉悟,提高国民的素质。但是满清朝廷“预备立宪”的骗局说明,专制与开明不能共存。革命党人不对其心存幻想,以西方近代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理念为依据,对于专制政权给予彻底否定,号召广大民众为摆脱奴隶身份,成为国家主人而奋斗。在邹容看来,新国民一要知道“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二要明白“平等自由之大义”;三要当有“政治法律之观念”。新国民应该具有独立、自由等精神品质:“一曰养成上天下地,唯我独尊,独立不羁之精神;一曰养成冒险进取,赴汤蹈火,乐死不辟之气慨。一曰养成相亲相爱。爱群敬己,尽瘁义务之公德。一曰养成个人自治,团体自治,以进人格之人群。”

  革命与以往的起义截然不同,超越了农民造反的工具性和功利性。不仅推翻一朝一姓的统治,而是推翻君主专制,实现民主共和。使原来处于奴隶般地位的广大民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故我同胞今日之革命,当共逐临我之异种,杀尽专制我之君主,以复我天赋之人权。以立于性天智日之下,以与我同胞熙熙攘攘,游幸于平等自由城郭之中。”革命后所建立的共和国,要以法律保证公民的各项自由、平等、民主权利。“生命、自由,及一切利益之事,皆属天赋之权利”,“个人权利必需保护。须经人民公评,建设政府,而各假以权,专事保护人民权利之事”,“不得侵人自由,如言论、思想、出版等事”,“凡为国人,男女一律平等,无上下贵贱之分”。最重要的是国民具有革命权。“无论何时,政府所为,有干犯人民权利之事,人民即可革命,推倒旧日之政府,而求遂其安全康乐之心。迨其既得安全康乐之后,经承公议,整顿权利,更立新政府,亦为人民应有之权利。”

  《革命军》一书系统完备地表达了推翻君主专制,实行民主共和的革命理念、意义、方式、目标。对于启蒙广大民众的民主革命觉悟,产生了巨大的作用。正如鲁迅先生在《杂忆》中所记:“便是悲壮淋漓的诗文,也不过是纸片上的东西,于后来的武昌起义怕没有什么大关系。倘说影响,则别的千言万语,大概都抵不过浅近直截的'革命军马前卒邹容’所做的《革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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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天华是与邹容齐名的民主革命思想宣传家。与《革命军》相比,其所作《猛回头》、《警世钟》、《狮子吼》、《中国革命论》等,更加通俗地表达了天赋人权、民主革命等思想。在《警世钟》一文中,他指出:“那做皇帝的,也就把国度为他一人的私产,逼那人民忠他一人,倘若国家当真是他一家的,我自可不必管他,但是只因为这国家断断是公共的产业,断断不是他做皇帝的一家的产业。有人侵占我的国家,即是侵占我的产业;有人盗卖我的国家,即是盗卖我的产业。人来侵占我的产业,盗卖我的产业,大家都不出来拼命,这也不算是一个人了。”从国家的所有权上,否定了君主专制的合法性。既然国家不是君主的私产,而是归全体国民共有,那么君主和人民的关系,就不是君主民奴,而民主君仆。“国家譬如一只船,皇帝是一个舵工,官府是船上的水手,百姓是出资本的东家”。如果皇帝和官府不能按照百姓的要求治理好国家,那么人民就有权替换不合格的雇工。“倘若舵工水手不能办事,东家一定要把这些舵工水手换了,另用一班人,才是道理,断没有袖手旁观,不管那船的好坏,任那舵工、水手胡乱行驶的道理。”如果皇帝和官员不能按照人民的意愿引咎退职,继续做出对国家和人民不利的事情,那么“做百姓的即要行那国民的权利,把那皇帝、官府杀了,另建一个好好的政府,这才算尽了国民的责任”。

  陈天华对民主思想的宣传通俗易懂,但却言浅意深。在与立宪派的论战中,对于近代革命与古代起义之间的区别,进行了对比分析。他在《中国革命史论》一文中指出,所谓的革命,与三代汤武伐放桀纣的贵族改易朝代不同,与后来的汉代七国之乱、晋代八王之乱等君主之家事,无关国民之消长的一姓王朝内部争权夺位亦不同。更不是“权臣篡国,蛮狄乱华”之类的朝廷政变、民族战争。而是“因于时君之失败,草泽啸聚,英雄崛起颠覆旧政府者。”廓清革命的概念之后,他又将之区分为民众革命和贵族革命。即“革命而出于少数人之意见者,可谓非国民之革命;革命而出于多数人之意见者,可谓国民之革命。”贵族革命往往只是一场新的权力之争,结果必然是:“一专制去而一专制来,虽或有去旧更新之实,究之出于权术者多,出于真自由者少。”而真正的民众革命,其目的是“宣布自由,设立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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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派和立宪派的分歧,根源在于对民众整体素质的判断上,陈天华敏锐地认识到了这一点:“顾其间反对共和之说,要以程度素质立言者为最坚,貌为持重,善于附会,而怠乎方张锐进之人心,其最不可不辨也。”在他看来,中国民众政治觉悟不高,缺乏独立人格,其根源在于长期的专制统治,而不是先天不具有实行民主政治的素质。针对改良派“中国之民族,贱民族也,只能受压制,不能与以自由”的说法,他指出中国民众的“聪与明,天所赋予也,于各民族中,不见其多逊”,具有“天然之美质”,而“一旦有决之者,则滔滔然出矣。”因此,进行民主宣传,推翻专制统治,能够激发民众的政治觉悟。“夫以中国国民之能力可以回复,并可以至短之期限回复,能享有完全权利之证据又确凿如是,而就曰欧美可以言民权,中国不可以言民权;欧美可以行民主,中国不可以行民主,为是言之,无论何人,皆知其失。”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陈天华对广大民众的民主素养,就能够在短期内提高持乐观的看法。“吾侪既认定此主义,以为欲救中国,惟有兴民权,改民主;而入手之方,则先之以开明专制,以为兴民权、改民主之预备,最初之手段则革命也。”陈天华提出的“开明专制”是在革命之后,而梁启超的“开明专制”却是在专制政体之下。两者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即专制与民主的不相容。无论是在旧的君主政体下,还是在新的民主政体下,一旦实行专制,就会出现独裁。辛亥革命之后的袁世凯,北伐革命之后的蒋介石,都实行大权独揽的专制统治。反对思想启蒙,推行愚民政策,剥夺广大民众的自由、民主等权利。无论是从应然的逻辑推理,还是实然的历史经验出发,都可以证明所谓的“开明专制”本身就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专制与民主如同水火,完全不能相融。两者都遵循“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有的也要夺去”的马太效应。在民主与专制的问题上,革命派的内部,也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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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太炎对于代议制,持完全否定的态度。认为“代议政体,必不如专制为善”,甚至觉得“与效立宪而使民有贵族黎庶之分,不如王者一人秉权于上。”他的理由是代议制不合国情。在他看来,欧洲和日本在近代以前实行的是“封建之政”,后来“渐及专制,地主犹横,于是更立宪政,民固安其故也。”中国在三代之时是封建时代,秦汉之后“混一既两千稔,秩级已弛,人民等夷。名曰专制,其实放任也。故西方有明哲者,率以中国人民为最自由。”按照章太炎的说法,中国的汉代离封建制不远,是最适合代议制的时代。其理由是:“去封建远者,民皆平等,去封建近者,民有贵族黎庶之分。”

  如此说来,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时代,广大民众是自由而平等的,这种历史观与陈天华恰好相反。后者认为在春秋战国之前的贵族社会,国民享有一定的自由民主权利,而在秦统一后,“剥夺人民言论、著述、集会大三自由。”因此他坚决主张以民主代专制,“幕不倾则日本不能有今日,满不去中国不能以复兴,此吾侪之所以不欲如日本之君主立宪,而必主张民主立宪者,而实中国之势宜尔也。”章太炎认为代议制是封建制的变形,与君主立宪“其趣犹近”,是承袭封建制的末流所致。“及设议院,而选充议士者,大抵出于豪家。名为代表人民,其实依附政党,与官吏相朋比,挟持门户之见。则所计不在民生利病,惟便于私党之为。”在地广人多的中国,如果实行代议制“则众所周知者,愈在土豪”。其结果是“故选举法行,则上品无寒门,而下品无膏粱。名曰国会,实为奸府,徒为有力者傅其羽翼,使得媵腊齐民,甚无谓也。”也就是说,代议政体非但不能伸张民权,而且会适得其反。无论是通选、限选、单选、复选。“进之则所选必在豪右,退之则选权堕于一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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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来看,章太炎认为在君主专制下,中国民众是自由平等的;而实行民主代议,反而会破坏原来的平衡。“盖政府与齐民,财有二阶级耳。横置议士于其间,即分为三,政府诚多一牵掣者,齐民亦多一抑制者。”其对于中国君主专制社会以及宗法等级制度的认识,与其他革命派和维新派皆有所不同。对于平等的看法,亦有相当大的差异。“夫父子、夫妇之间不可引绳而整齐之,既若是矣,君臣虽可平,抑于事故无取。故曰:平等之说,非拨乱之要也。虽然,吾尝有取矣,取夫君臣之权非平等,而其褒贬则可以平等也。”否定代议制后,章太炎提出了自己的独特主张。实行立法、行政、司法、教育、监察五权分立,其中最具特色的是教育权的独立。“学校者,使人知识精明,道行坚厉,不当隶政府,惟小学校与海陆军学校属之,其他学校皆独立,长官与总统敌体,所以使民智发越,毋枉执事也。”

  由于他认为“综观二千岁间,学在有司者,无不学在有司者,无不蒸腐殠败;而矫健者常在民间”,在立法上,强调民间的权威。“凡制法律不自政府定之,不自豪右定之,令明习法律者与通达历史周知民间利病之士,参伍定之。所以塞附上附下之渐也。”他认为既然代议制不能表达民权,于是提出:“民平时无得举代议士,有外交宣战诸急务,临时得遣人与政府抗议,率县一人。议既定,政府毋得自擅,所以急祸难也。”而总统由民选产生,各级行政官员,由总统仿照北魏的“停年格”制,按照年龄、资格任命。

  章太炎的民主思想,与西方的代议与直接民主皆不相同。而是以民间社会的力量来限制政府的权限,具有明显的“抑富强,扶贫弱”的民本平等色彩。尤其在执法方面:“轻谋反之罪,使民不束缚于上也;重谋叛之罪,使民不携二于国也。”同时,“轻盗贼之罪,不厚为富人报贫者也。限袭产之数,不使富者子孙蹑前功以坐大也。”章太炎受传统的民本思想影响,具有重农抑商,均足贫富,不劳者不得食的倾向。“田不自耕植者,不得有;牧不自驱策者,不得有;山林场圃不自树艺者,不得有;盐田池井不自煮暴者,不得有;旷土不建筑穿治者,不得有;不使枭雄拥地以自殖也。”章太炎治古文经学,与治今文经学的康有为在社会历史观上,具有明显的差异。其提出的“俱分进化论”具有否定社会进步,批判现代文明的虚无主义色彩。与其他革命派相比,他更强调民族而非民主革命的方面。他的好友宋教仁却与之大异其趣。

  其在《国民党沪交通部欢迎会演说辞》中,宋教仁指出:“今革命虽告成功,然亦可指种族主义而言,而政治革命之目的尚未达到也。推翻专制政体,为政治革命着手之第一步,而尤要在建设共和政体。今究其实,则共和政体未尝真正建设的。”在他看来,以宪法保障共和政体,是保护革命成果的重要举措。即“宪法者,共和政体之保障也。中国为共和政体与否,当视诸将来之宪法而定。”他的宪政民主目标是明确的:“吾人只求制定真正的共和宪法,产出纯粹的政党内阁,此后政治进行,先问诸法,然后问诸人。凡共和国家存在之原理,大抵如此。”我们由此可以看到,在革命派中,宋教仁尤其重视法律与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民主政治的实施。“关于总统和国务院制度,有主张总统制者,有主张内阁制者,而吾人则主张内阁制,以期造成议院政治者也。盖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如必欲变易之,必致动摇国本,此吾人所以不取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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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革命派中,对于民主思想阐释最全面、最系统的是孙中山。早在1894年的《兴中会章程》中,他就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民族民主革命目标。十年之后,他在《驳保皇书》中,肯定了中国民众具有实行民主的能力。“又尝谓中国人无自由民权之性质,仆曾力斥其谬。引中国乡族之之自治,如自行断讼,自行保卫、自行教育、自行修理道路等事,虽不及今日西政之美,然可证中国人禀有民权之性质也。”次年,他又在《军政府宣言》中,明确了革命的民主意义:“惟前代革命如有明及太平天国,只以驱除光复自任,此外无所转移。我等今日与前代殊,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当与民变革,虽纬经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故前代为英雄革命,今日为国民革命。所谓国民革命者,一国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即皆负革命之责任,军政府特为其枢机而已。”

  中国古代的历朝起义造反,都是在民本思想的影响下,由少数的英雄带领广大民众,推翻一家一姓的暴政统治。而起义成功后,英雄豪杰们华丽转身为王侯权贵,重建一家一姓的王朝统治。对于帝王专制并无改变,甚至在统治严苛方面变本加厉。孙中山则彻底否定了君主专制,主张民主共和:“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权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是一体的:“我们推翻满洲政府,从驱除满人那一面说是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并不是把它分作两次去做。讲到那政治革命的结果,是建立民主立宪政体。”而最终目标是政治革命:“我们革命的目的是为众生谋幸福,因不愿少数满洲人专制,故要民族革命;不愿群主一人专制,故要政治革命;不愿少数富人专政,故要社会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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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辛亥革命前,孙中山已提出了三民主义的主张,五权分立的构想,并在五四运动后加以更新完善。辛亥革命后,清帝被迫退位,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成为历史。但是民国建立之后,前清的残余势力北洋军阀袁世凯、张勋等逆历史潮流而动,先后导演了复辟帝制的丑剧。同时,文化上的尊孔复古思潮,也一度沉渣泛起。曾经的维新领袖康有为,这时已经成为保皇党,大肆攻击民主共和制度。其在《蓄乱》中扬言:“夫名为共和,而实则公争共乱;号为共和,而必至分争分裂。号为博爱,则惨杀日加酷烈。号为自由,而困苦日不聊生。号为平等,则大将中将、勋位金章多如鲫焉。今遂至伏火积薪,万弩持满,惟彼三五少数之人,贻吾四万万人之祸,一至于斯。呜呼天乎!法欧师美,不过虚名,攘利争权,乃其实业。”

  他不仅将民国初年的乱象归因于共和,更否定议会和宪政的意义。在《国会叹》中曰:“夫国会、政党、立宪之二巨物也,而我国如此也,是立宪尚未可行也。”认为:“程度未至,而超越为之,犹小儿未能行而学逾墙飞瓦也。若夫未行立宪,而超人共和,则是小儿慕飞船之悠扬天空而遽欲学焉,未有不颠坠而死者矣。”杨度在《君宪报国论》中的说辞,与康有为如出一辙。“非立宪不足以救国家,非君主不足以成立宪;立宪则有一定法制,君主则有一定之元首,皆所谓定于一也。”在民主共和取代君主专制的时代里,走回头的老路,无疑是行不通的。洪宪帝制,宣统复辟先后失败,说明违背时代潮流,必然会遭到历史的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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