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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杜威:什么是教育?什么是学校?

 顺其自然h 2022-12-29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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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杜威所著《我的教育信条》。

约翰·杜威(John Dewey,1859年10月20日-1952年6月1日),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心理学家、实用主义的集大成者,也是机能主义心理学和现代教育学的创始人之一。他是现代西方教育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基于实用主义的教育思想至今仍有较大影响。《我的教育信条》是他早期的一部纲领性著作,撰写于任教芝加哥大学期间。

在这部著作中,杜威提出了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基本观点,将自己的教育信条分成五个方面,包括:教育、学校、教材、方法的性质、学校与社会进步,并分析了每条的重要性与意义。本文即节选了其中的前两条——“什么是教育?”“什么是学校?”

对于教育,杜威主张:“一切教育都是个人参与人类的社会意识而进行的,这个过程不断地发展个人的能力,熏染他的意识,形成他的习惯,锻炼他的思想,并激发他的感情和情绪。”他认为,教育是学生能动地参与社会、改造现实的生活过程,是一种在经历中感知和体验的实践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获得与分享人类曾经积累下来的智慧和道德财富,因此,“教育是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预备。”

对于学校,杜威主张:“学校主要是一种社会组织。教育既然是一种社会过程,学校便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在他眼中,学校是相当于一个微型社会,必须呈现现在的生活——对于儿童说来是真实而生气勃勃的生活。但与此同时,他同样认为学校与社会需要有所区别,学校应该根据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和社会性两方面需求,对真实的社会生活进行简化与筛选,营造适宜儿童成长的环境,使儿童避免直接接触复杂的现实生活而“陷于迷乱”。如其所言,“学校作为一种制度,应当把现实的社会生活简化起来,缩小到一种雏形的状态。”

作为实用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杜威的教育观念常以“经验”为中心。他提出:“经验的过程就是生活;生活不是在虚空里面的,乃是在一个环境里面的,乃是由于这个环境的。”并且,他认为经验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有机体与环境互动中形成的。故而,他反对孤立和过于抽象地看待任何事物,而是倾向于将人们所面临的种种处境看作为一个个问题,科学的任务便是观察和分析问题,在理性综合的考量构成问题的各种因素后求得解决问题的思路,最后在行动中加以验证。基于此,他进一步提出:经验的活用,即为理性和智慧。因此,“要想做真正的教育,学校必须借鉴一些合理的经验,让学生拥有丰富的经验。”

胡适曾在《实验主义》一文中这样评价杜威:“杜威在哲学史上是一个大革命家。为什么?因为他把欧洲近世哲学从休谟和康德以来的哲学根本问题一齐抹煞,一齐认为没有讨论的价值。一切理性派与经验派的争论,一切唯心论与唯物论的争论,一切从康德以来的知识论,在杜威的眼里,都是不成问题的争论,都可以不了了之……杜威说近代哲学的根本大错误就是不曾懂得'经验’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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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杜威 著,《我的教育信条》,罗德红、杨小微编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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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教育?什么是学校? 


文|杜威


01 什么是教育?
我相信——
一切教育都是通过个人参与人类的社会意识而进行的。
这个过程几乎是在出生时就在无意识中开始了。它不断地发展个人的能力,熏染他的意识,形成他的习惯,锻炼他的思想,并激发他的感情和情绪。由于这种不知不觉的教育,个人便渐渐分享人类曾经积累下来的智慧和道德的财富。他就成为一个固有文化资本的继承者。世界上最形式的、最专门的教育确是不能离开这个普遍的过程。教育只能按照某种特定的方向,把这个过程组织起来或者区分出来。
惟一的真正的教育是通过对于儿童的能力的剌激而来的,这种刺激是儿童自己感觉到所在的社会情境的各种要求引起的,这些要求刺激他,使他以集体的一个成员去行动,使他从自己行动和感情的原有的狭隘范围里显现出来;而且使他从自己所属的集体利益来设想自己。通过别人对他自己的各种活动所做的反应,他便知道这些活动用社会语言来说是什么意义。这些活动所具有的价值又反映到社会语言中去。例如,儿童由于别人对他的呀呀的声音的反应,便渐渐明白那呀呀的声音是什么意思,这种呀呀的声音又逐渐变化为音节清晰的语言,于是儿童就被引导到现在用语言总结起来的统一的丰富的观念和情绪中去。
这个教育过程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心理学的,一个是社会学的。它们是平列并重的,哪一方面也不能偏废。否则,不良的后果将随之而来。这两者,心理学方面是基础的。儿童自己的本能和能力为一切教育提供了素材,并指出了起点。除了教育者的努力是同儿童不依赖教育者而自己主动进行的一些活动联系的以外,教育便变成外来的压力。这样的教育固然可能产生一些表面的效果,但实在不能称它为教育。因此,如果对于个人的心理结构和活动缺乏深入的观察,教育的过程将会变成偶然性的、独断的。如果它碰巧的儿童的活动相一致,便可以起到作用;如果不是,那么它将会遇到阻力、不协调,或者束缚了儿童的天性。
为了正确地说明儿童的能力,我们必须具有关于社会状况和文明现状的知识。儿童具有自己的本能和倾向,在我们能够把这些本能和倾向转化为与他们的社会相当的事物之前,我们不知道它们所指的是什么。我们必须能够把它们带到过去的社会中去,并且把它们看作是前代人类活动的遗传。我们还必须能把它们投射到将来,以视他们的结果会是什么。在前一个例子中,正是这样能够在儿童的呀呀的声音里,看出他将来的社会交往和会话的希望和能力,使人们能够正确地对待这种本能。
心理的和社会的两个方面是有机地联系着的,而且不能把教育看作是二者之间的折衷或其中之一凌驾于另一个之上而成的。有人说从心理学方面对教育所下的定义是空洞的、形式的——它只给我们以一个发展一切心能的观念,却没有给我们以怎样利用这些心能的观念。另一方面,又有人坚决认为,教育的社会方面的定义(即把教育理解为与文明相适应)会使得教育成为一个强迫的、外在的过程,结果把个人的自由隶属于一个预定的社会和政治状态之下。
假如把一个方面看作是与另一个方面孤立不相关而加以反对的话,那么这两种反对的论调都是对的。我们为了要知道能力究竟是什么,我们就必须知道它的目的、用途或功能是什么;而这些,是无法知道的,除非我们认为个人是在社会关系中活动的。但在另一方面,在现在情况下,我们能给予儿童的惟一适应,便是由于使他们充分发挥其能力而得的适应。由于民主和现代工业的出现,我们不可能明确地预言20年后的文化是什么样子,因此也不能准备儿童去适合某种定型的状况。
准备儿童使其适应未来生活,那意思便是要使他能管理自己;要训练他能充分和随时运用他的全部能量;他的眼、耳和手都成为随时听命令的工具,他的判断力能理解它必须在其中起作用的周围情况,他的动作能力被训练能达到经济和有效果地进行活动的程度。除非我们不断地注意到个人的能力、爱好和兴趣,——也就是说,除非我们把教育不断地变成心理学的名词,这种适应是不可能达到的。
总之,我相信,受教育的个人是社会的个人,而社会便是许多个人的有机结合。如果从儿童身上舍去社会的因素,我们便只剩下一个抽象的东西。如果我们从社会方面舍去个人的因素,我们便只剩下一个死板的没有生命力的集体。因此,教育必须从心理学上探索儿童的能力、兴趣和习惯开始。它的每个方面,都必须参照这些考虑加以掌握。这些能力、兴趣和习惯必须不断地加以阐明——我们必须明白它们的意义是什么。必须用和它们相当的社会事物的用语来加以解释——用他们在社会事务中能做些什么的用语来加以解释。
02 什么是学校?
我相信——
学校主要是一种社会组织。
教育既然是一种社会过程,学校便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在这种社会生活的形式里,凡能最有效地培养儿童分享人类所继承下来的财富以及为了社会的目的而运用自己的能力的一切手段,都被集中起来。因此,教育是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预备。
学校必须呈现现在的生活——即对于儿童说来是真实而生气勃勃的生活。像他们在家庭里、在邻里间、在运动场上所经历的生活那样。
不通过各种生活形式,或者不通过那些本身就值得生活的生活形式来实现的教育,对于真正的现实总是贫乏的代替物,结果形成呆板而死气沉沉的局面。学校作为一种制度,应当把现实的社会生活简化起来,缩小到一种雏形的状态。现实生活是如此复杂,以致儿童不可能同它接触而不陷于迷乱;他不是被正在进行的那种活动的多样性所淹没,以致失去自己有条不紊的反应能力,便是被各种不同的活动所刺激,以致他的能力过早地被发动,致使他的教育不适当地偏于一面或者陷于解体。
既然学校生活是如此简化的社会生活,那么它应当从家庭生活里逐渐发展出来:它应当采取和继续儿童在家庭里已经熟悉的活动。学校应当把这些活动呈现给儿童,并且以各种方式把它们再现了来,使儿童逐渐地了解它们的意义,并能在其中起着自己的作用。这是一种心理学的需要,因为这是使儿童获得继续生长的唯一方法,也是对学校所授的新观念赋予旧经验的背景的唯一方法。
这也是一种社会的需要,因为家庭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儿童在其中获得教养和道德的训练。加深和扩展他的关于与家庭生活联系的价值的观念,是学校的任务。现在教育上许多方面的失败,是由于它忽视了把学校作为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这个基本原则。现代教育把学校当作一个传授某些知识,学习某些课业,或养成某些习惯的场所。这些东西的价值被认为多半要取决于遥远的将来;儿童所以必须做这些事情,是为了他将来要做某些别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只是预备而己。结果是,它们并不成为儿童的生活经验的一部分,因而并不真正具有教育作用。
道德教育集中在把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生活的方式这个概念上,最好的和最深刻的道德训练,恰恰是人们在工作和思想的统一中跟别人发生适当的关系而得来的。现在的教育制度,就它对于这种统一的破坏或忽视而论,使得达到任何真正的、正常的道德训练变为困难或者不可能。儿童应当通过集体生活来使他的活动受到刺激和控制。在现在的情况下,由于忽视了把学校作为社会生活的一种方式这个概念,来自教师的刺激和控制是太多了。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和工作必须按同样的基本观点来加以阐明。教师在学校中并不是要给儿童强加某种概念,或形成某种习惯,而是作为集体的一个成员来选择对于儿童起作用的影响,并帮助儿童对这些影响做出适当的反应。
学校中的训练应当把学校的生活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而不是直接由教师来进行。教师的职务仅仅是依据较多的经验和较成熟的学识来决定怎样使儿童得到生活的训练。儿童的分班和升级的一切问题,都应当参照同样的标准来决定。考试不过是用来测验儿童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并表明他在哪种场合最能起作用和最能接受帮助。

图片约翰·杜威(John Dewey,1859~1952)

美国哲学家、教育家、心理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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