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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2023-01-03 | 阅:  转:  |  分享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外部评审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8项一级要素、28项二级要素及231条企业达标标准。

3.4.企业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根据自评情况,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描述,并在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应使用最新有效版本。

6.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项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有特别说明扣分的(一级要素不得分项和二级要素不得分项中斜体加粗的内容),应在该当前一级或二级要素内进行扣分。

7.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要素4评定得分÷(600-要素4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600+其它要素评定得分]÷1000×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8.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标准化达标等级(见下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标准分值 评分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目标 1.1目标 1.1.1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无过程指标的,扣1分;。 1.1.2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缺少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的,。 1.1.3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4 基层单位和部门未根据职能对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分解的,;签订各层级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责任书的,扣1分 1.1.4定期对安全生产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时。 未实施情况定期评估,不得分;未及时调整目标、指标及实施计划的,;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正式发布的,扣1分。 小计 得分小计 机构和职责 1.2.1 2 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不得分;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不得分;主要负责人未参加,分;无会议记录,分;未跟踪上次会议要求的落实情况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分;未完成无措施或调整计划,分。 1.2.2 2 未依法设立机构配备相应人员的,级要素不得分。机构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不得分 1.2.3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2 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不得分;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不得分。 1.2.4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工作,并履行责任和义务。 未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责任制)实施计划及考核标准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的不得分 1.2.5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责。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 小计 得分小计 1.3全员参与 1.3.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 1.3.2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分 1.3.3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2 未建立自下而上全员参与机制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安全生产投入 1.4.1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制度中缺少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的,。 1.4.2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超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台账不完整或的,扣分。 1.4.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等费用。 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级要素不得分;有关保险赔偿资料不全的,。 小计 得分小计 1.5安全文化建设 1.5.1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2 企业安全理念不明确的,不得分;领导未作出公开安全承诺的,扣1分; 1.5.2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AQ/T 9004的规定。 2 安全文化建设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 9004), 小计 得分小计 1.6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1.6.1 4 未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的,不得分;

未有效使用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的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 小计 得分小计 48 得分合计 2制度化管理 2.1法规标准识别 2.1.1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制度未明确主管部门、获取渠道、方式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 2.1.2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未分类汇总清单有作废,扣1分;从业人员,。 2.1.3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有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2.1.4及时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要求传达给相关人员,落实。 未传达给从业人员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发现两人次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2.2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征求人员意见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与实际不符的,扣分;制定工会和从业人员意见,。 2.2.2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2 不能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的,不得分。 2.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设备设施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安全预测预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生产报告;绩效评定管理。 未正式发布,分;一制度扣1分制度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扣分分。 小计 得分小计 2.3 操作规程 2.3.1生产工艺、特点岗位作业风险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级要素不得分; 2.3.2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无征求意见和建议记录的,不得分。 2.3.3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前,组织相应的操作规程,其适性。 修订的, 小计 得分小计 2.4 文档管理 2.4.1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评审、使用、修订的。 制度制度 2.4.2建立主要安全生产的记录 2 运行过程与结果记录不全、未保存相应电子档案的,不得分 2.4.3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性执行情况。 每年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少于每年1次的,不得分;

评估报告缺内容的,;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分。 2.4.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未组织进行修订的,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40 得分 3教育培训 3.1培训管理 3.1.1 2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规定的,不得分 3.1.2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资源。 未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不得分;未识别培训需求分;识别不充分的,;培训计划的,;培训计划的,。 3.1.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6 小计 1 得分小计 3.2 人员教育

3.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能力。 抽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责任制、主要规章制度、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情况、职业卫生情况等内容不熟悉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3.2.2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能力。 未进行教育培训的,不得分;

教育培训缺少一人扣1分,缺少两人不得分;

无培训 3.2.3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知识能力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合格。 3.2.4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措施,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人员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应急措施, 3.2.5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作业。 3.2.6新入厂(矿)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有关规定。 3.2.7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2.8从业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安全培训。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 ★3.2.9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二级要素不得分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的,;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 3.2.10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援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 2 专职应急救援人员未经专门应急救援培训并考核合格就上岗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未定期参加复训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被抽查人员,对应急救援流程、方法等内容不熟悉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3.2.11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2 未进行再培训,再培训时间和内容规定 3.2.12对进入企业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未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分。 3.2.13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2 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培训内容缺少一项扣1分,缺少两项不得分。 3.2.14对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应急知识等。 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分;

培训内容缺少一项扣1分,缺少两项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54 得分 4现场管理 4.1设备设施管理 4.1.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 50187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不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规定的,不得分。 ★4.1.2建筑设计防火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 8 未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规定对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的,扣2分;防火最小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4.1.3建筑灭火器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规定。 4 未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规定配置的,。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投资纳入项目概算, 4.1.5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 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的,不得分;购置、使用不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分。 4.1.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未进行验收的,分;每扣1分 4.1.7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未设备设施责任,。 安全防护设施 4.1.8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设备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应设置固定平台应符合GB4053的规定。 4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的材料、尺寸、角度、防腐措施等不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 4053)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9移动梯台:操作平台护栏完好符合规定,斜撑无变形,铰接可靠,防滑措施齐全、完好,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结构件无松脱、扭曲、腐蚀等严重变形,不得有裂纹。 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10传动部位应按照情况,设置防护罩、或:

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的部位;

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超长设备后端300以上的工件;

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高于地面0.7的操作平台。 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11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完全有效的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8 未按要求设置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变配电系统 ★4.1.12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高压开关室、计算机房、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器、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措施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用防火材料封堵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13总降、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车间主控楼(室)、主电室、配电室、电气室、电缆夹层等要害部位的疏散出口必须按规定设置2个安全出口;主控楼(室)、主电室、配电室等、电气室面积小于60m2,以及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的电缆夹层且无人值守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门向外开。 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安全出口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14主电室、电气室、配电室

1.设置通风系统或空调系统,确保电气设施完好;

电气盘、箱、柜必须设置设备编号、当心触电标识、单线系统图、接地和接零标识;

相序线及接线标识规范、柜门保护接地并牢靠、接线位和母等裸露部位均有有机玻璃罩穿线孔应封堵、线路应横平竖直、固定有序。 未设置通风系统或空调系统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设置设备编号、当心触电标识、单线系统图、接地和接零标识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相序线及接线标识规范、柜门保护接地牢靠、接线位和母等裸露部位有机玻璃罩穿线孔封堵、线路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15电网接地系统:电源系统接地制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的安全要求;各接地装置的电阻检测合格;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合理;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保证电气接触可靠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腐蚀,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施;接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 接地制式运行满足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安全要求,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接地装置的电阻检测合格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合理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接地装置的连接保证电气接触可靠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机械强度防腐蚀防损伤附加保护措施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接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定期检测报告效资料完整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16高低压变配电系统:

1.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式等;

2.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室、发电机室平面布置图;降压站、中央变电室、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和发电站的接地网络图;

3.应有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绝缘强度、继电保护、变压器压力释放器、接地电阻、安全工具的预防性试验报告和测试数据;

4.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

5.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mm×10mm;

6.室外电气装置的安全防护符合规定;遮拦高度不低于1.7m,固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

7.完整保存规定存档期限内的作业许可证、工作票、操作票等。 6 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17高、低压电气柜:

高压柜必须铺设绝缘;

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鞋、接地线等电工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并张贴标识,确保有效。铺设绝缘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电工工具和防护用品并张贴标识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1.18低压临时线路:有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使用绝缘良好,并有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管,敷设符合安全要求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可靠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 无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的,扣分;超期使用的,;使用绝缘良好并有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管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未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的,;每分路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的,;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不可靠的,;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临时线路的,。 ★4.1.19低压固定线路: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未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的,不得分线路的安全距离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线路绝缘屏护发热和渗漏油现象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影响线路安全障碍物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20 配电柜、动力与照明箱(柜、盘):

1.触电危险性小的一般作业场所和办公室,可采用开启式配电箱;

2.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密闭式箱、柜;

3.危险品储库,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

4.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5.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

6.配电应满足“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及保护的使用要求。 4 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特种设备 ★4.1.21起重机械与工具,应有完整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机械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设有下列安全装置:

限位器;

缓冲器;

防碰撞装置;

超载限制器;

连锁保护装置;

轨道端部止挡;

定位装置;

其他: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电气安全装置等;

走台栏杆、防护罩、滑线防护板、防雨罩(露天)等防护装置;

安全信息提示和报警装置等。 起重机械与工具无完整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起重设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能从地面额定荷重标识的,;超负荷作业的,分;安全装置的,。 ★4.1.22压力容器: 8 无《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注册证件、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1.23锅炉:

1.“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证) 8 锅炉三证不齐全的,不得分;

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24工业气瓶: 8 气瓶入库和发放登记缺少气瓶类型、编号、检验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日期、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内容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在检验周期内使用的,不得分;

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1.2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6.应对厂内车辆进行风险评估、对相关风险控制等提出具体要求,如安装倒车警报装置、行车警示灯、在特定区域限制速度等;

7.人员持证上岗。 8 无统一牌照和车辆编号的,发现一台扣2分,发现两台不得分;

未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无定期检查和保养记录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未安装倒车警报装置、行车警示灯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不得分 4.1.26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油、水、煤气、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应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并定期。 未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未定期进行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机械设备 4.1.27金属切削机床: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机床照明符合要求;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4 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28冲、剪、压机械: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制动器工作可靠;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4 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29砂轮机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档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砂轮无裂纹无破损;托架安装牢固可调;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使用;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4 使用不带除尘功能砂轮机的,不得分;

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30带式输送机应装置并确保有效:

防打滑、防跑偏、防纵向撕裂;



防压料自动停车装置;

头轮尾轮、拉紧装置及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 装置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装置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1.31电焊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防止人员或金属物体接触;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良好,并定期检查;

3.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4.每半年应对电焊机绝缘电阻遥测一次,且记录完整,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5.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6.电焊机二次线必须连接紧固,无松动,接头不超过3个,长度不超过30m;

7.电焊钳夹紧力好,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电焊钳与导线连接可靠;

8.严禁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9.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地面密切连接的焊件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电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10.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放的地方;在室外或特殊环境下使用,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正常使用;使用场所应清洁,无粉尘。 4 电焊机电源进线处未设置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外壳未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或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32移动电气设备: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绝缘电阻应小于1MΩ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5,PE线连接可靠防护罩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定期绝缘电阻检测绝缘电阻小于1MΩ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电源线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接头跨越通道绝缘层破损长度超过5PE线连接可靠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防护罩完好松动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开关灵敏可靠、与负载匹配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1.33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电动工具根据使用的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

2.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3.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4.电源线长度限制在6m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损;

5.不得跨越通道使用。 4 未根据使用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绝缘等级手持电动工具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3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4 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35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其他 4.1.36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信号中心。 2 无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信号中心的,不得分;

未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不得分。 ★4.1.37物资仓库:

1.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仓库内应按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完好有效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严禁堆放物品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8 配电线路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下方堆放物品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堆放物品和杂物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堆放物品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仓库设置防火标志 ★4.1.38收尘设备(袋收尘、电收尘、电袋复合收尘等)要求:

1、设备设施完好,定期检测,各项数据指标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2、收尘器的清灰系统应运行正常,收尘器的检修门应密封良好;

3、对电收尘系统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确认接地装置完好,放电、验电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员;

4、破碎、配料、粉磨、物料输送、煅烧、选粉、装运等主要产尘点应设置有效收尘设施。 4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39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照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和检测,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2 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或不全的,分;未定期检查或无检查记录的,扣1分;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或记录不全的,扣1分防雷设施不完好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40厂房的照明应符合GB 50033和GB 50034的规定。 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不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41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

2.有酸碱腐蚀的场所,应选用耐酸碱的照明器材;

3.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

4.含有大量粉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 4 未按规定选用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42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GB 7231的规定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43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 4 未设置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安全设计与装置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44各阀门应设置标明开、闭状态的标志。 未设置开、闭状态标志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45吊车的滑线应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若布置在同一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 滑线未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布置在同一侧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分。 4.1.46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GB的有关规定。 未指定专人管理的,不得分;

未在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吊具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人员不清楚吊具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的,分。 4.1.47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吊运物行走的路线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随意越过主体设备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1.48所有设备设施、工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与安全有关的设备或淘汰工艺的,二级要素不得分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49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 未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分;定期检查维护检查维护记录,扣1分。 4.1.50针对高温、高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备,建立运行、巡检、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2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51安全设施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不得分;确因检维修拆除报废的设备,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检维修完毕后未立即复原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52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制度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53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记录。 检维修计划,分;未按计划,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五定原则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的,扣1分 ★4.1.54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 检维修方案作业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未对人员进行安全和现场安全交底,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未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就拆除设施的,扣分;未进行安全验收,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检维修完毕未按程序试车,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安全验收标准,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55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风险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检维修过程中涉及作业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8 检维修过程中未执行控制措施分;能量和危险物质隔离,未检维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检后未进行安全确认,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未保存审批手续,扣2分 ★4.1.56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8 未定期检测、检验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1.57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2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制度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58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 2 设备设施报废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分;

拆除前未制定方案的,不得分;方案无针对性或可操作性差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1.59报废、拆除涉及许可作业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方案和许可内容组织落实 4 未保存审批手续,扣2分;未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和许可内容 小计 得分小计 4.2 作业安全 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风险。 未风险控制针对性,。 4.2.2严禁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不得分。 4.2.3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 4 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的,;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安全路线设置不合理的,。 4.2.4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则电压不应大于12V。 不符合要求,。 4.2.5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未开展定置管理的,不得分;现场作业环境不整洁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2.6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 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防护用品(具)未配备消防设施与器材的,;消防设施与器材 ★4.2.7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未设置应急照明、安全通道应急照明不能正常使用,安全通道,。 ★4.2.8对等危险性较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0 未危险作业许可管理,二级要素不得分审批手续中危险分析或控制措施不全的,;授权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扣2分;工作票未有效保存的,扣2分;工作票最终签发人未到现场进行审批的,不得分;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扣2分。 4.2.9作业许可应包含分析安全应急处置等内容。许可实行闭环管理。 作业许可包含分析安全应急处置等内容;分析;安全,;应急处置,;许可实行闭环管理 ★4.2.10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有专人监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

2.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3.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4.作业前后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5.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6.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7.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8.使用符合现场环境的安全电压照明;

9.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0.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8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的,分 4.2.11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 作业前未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确认的,不得分。 4.2.12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4.2.13采取可靠的隔离。 未对设备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 4.2.14检维修作业时应采取“上锁、挂牌”等能量隔离措施,对可能存在危险的能量进行有效隔离,悬挂“禁止操作”警示牌,确保作业安全。 6 检维修作业时未采取能量隔离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能量隔离点未锁定、无专人看护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隔离措施不可靠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悬挂警示牌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2.15两个以上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活动,应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与协调。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采取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检查与协调 4.2.16危险化学品及危险物质的储存和使用单位的特殊作业,应符合GB 30871的规定。 特殊作业不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4.2.17依法合理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 作业行为:

在没有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提出警告;

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

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

处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势;

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

在存在职业危害环境和场所中,未使用或正确佩戴劳动防护品。 对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等进行辨识,采取措施控制作业行为风险。 辨识采取措施 4.2.19监督、指导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 。 4.2.20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相适应的、符合GB/T 的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防护用品,不得分不GB/T 11651)规定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2.21监督、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 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人员维护、保养和检查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2.22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2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未按制度的,分;记录,扣1分。 4.2.23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明确岗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 4 未开展岗位达标活动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2.24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及控措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2.25各班组应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等,并做好记录。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等分分;,每扣分。 4.2.26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管理制度。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扣1分;制度未明确双方权责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2.27将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纳入企业内部管理,承包商、供应商等资格预审、选择、、提供的产品服务、评估、续用等管理。 未安全纳入管理,不得分;资格预审;发现扣分,发现不得分;资格发现扣分,发现不得分;开工前审查记录和安全交底的,发现扣分,发现不得分;发现扣分,发现不得分;绩效选择、提供的产品服务、续用发现扣分,发现不得分 4.2.28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未建立名录和档案名录档案资料不全,一扣1分分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操作性的, 4.2.29不应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的承包商、供应商。 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的,二级要素不得分以包代管的,不得分 4.2.30与承包商、供应商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承包协议中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的,;未执行协议的, 4.2.31通过供应链关系促进承包商、供应商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承包商、供应商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4.3 职业健康 4.3.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4 工作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 4.3.2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的,不得分;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3.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的,不得分;档案,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档案内容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3.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4.3.5确保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与生活区分开,工作场所不住人;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工作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3.6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并定期检查。 报警装置的,;检测报警装置正常工作,;应急预案,扣分;急救用品、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 4.3.7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存档。 6 一年内有新增职业病,二级要素不得分未组织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分;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存档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分;检查结果异常的及时就医定期复查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3.8不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应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禁忌作业,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有职业禁忌的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4.3.9各种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维护。 存放地点不安全、不便于取用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未指定专人保管的,不得分;未定期校验和维护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校验和维护记录的,扣分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3.10涉及到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贮存的企业,应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为接触放射线的从业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未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扣分;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接触放射线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计,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4.3.11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4 未书面告知的,不得分;两不得分告知内容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含未签合同的),。 4.3.12应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3.13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未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一扣分,两不得分 4.3.1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 未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3.15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GBZ/T 203的规定。 4 未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的,不得分;

未配备通讯报警设备的,不得分;通讯报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扣2分;

职业病危害告知《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3.16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更新信息的,。 4.3.17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不超过GBZ 2.1、GBZ 2.2等规定的限值。 4 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部分:因素,。 4.3.18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扣1分分监测装置的,扣分。 ★4.3.19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得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不得分 4.3.20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部门从业人员公布。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向从业人员公布。 4.3.21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应有明确的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备查。 4 未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整改情况未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的,扣2分。 小计 得分小计 4.4 警示标志 企业应工作场所的风险特点,在的场所,设置明显的、的安全警示标志 4 存在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二级要素不得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4.4.2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GB 2893和GB 2894的规定,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GB 2893和GB 2894的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GB 5768的规定,工业管道安全标识应符合GB 7231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3495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GBZ 158的规定。 4 不符合《安全色》(GB 289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等标准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4.3安全警示。 未标明安全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的, 4.4.4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4 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发现一处扣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4.5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6 未设置安全告知卡的,不得分;

告知内容未明确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4.4.6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未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不得分;检查维护记录,扣分 4.4.7在设备设施施工、吊装、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渠、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未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 小计 得分小计 600 得分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 5.1.1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全员本单位辨识。 制度未正式发布,分;辨识的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持续改进要求未进行辨识的,不得分;未提供组织全员参与辨识不得分辨识不充分、准确的,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5.1.2安全风险辨识 8 辨识辨识未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未与现场实际相符的,不得分 5.1.3对安全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 6 未对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汇总的,不得分;

缺少基层单位或部门安全风险辨识资料的,发现一项扣2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5.1.4建立安全风险评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序等。 制度未正式发布,分;风险评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序 5.1.5选合适的风险评方法,定期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物料。 未定期进行的,得分;准确,。 5.1.6在进行风险评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未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分;未分析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5.1.7选择,对风险进行控制。 未采取控制措施的,不得分 5.1.8根据风险评结果及等,确定相应的风险,对其进行分级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 未确定风险,对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制定控制措施控制措施 5.1.9将风险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现场抽查作业人员,对本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情况完全不清楚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未将风险评价控制结果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的,;抽查人员对本岗位风险和控制措施未完全掌握的 5.1.10制定变更管理制度。 制度制度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5.1.11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4 未对变更导致新的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的,不得分未对人员告知和进行变更后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5.2 重大危险源 5.2.1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 制度发现一扣分,发现两不得分 5.2.2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 2 未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5.3隐患治理 5.3.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得分;制度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规定不符的,不得分;制度未明确并落实从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的,不得分 5.3.2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一线员工未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不得分;;未隐患闭环管理的,。 5.3.3根据有关法规、标准,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排查的范围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 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排查的范围和要求的,;未开展相应培训的,。 5.3.4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供应商等服务范围。 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 5.3.5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缺少一类检查,扣分; 5.3.6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无隐患评估分级的,;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的,发现一扣1分,发现两不得分。 5.3.7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 未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的,不得分。 5.3.8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 5.3.9按照分工立即组织整改一般隐患。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已发现隐患未整改的,;整改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治理方案未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的,。 5.3.10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4 隐患治理过程中未采取监控防范措施的,不得分;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不得分;未从危险区域内撤出疏散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5.3.11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4 未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的,不得分;

无评估、验收记录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评估、验收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5.3.12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估。 4 未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或评估的,分;未经验收合格就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或投入使用,。 5.3.13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未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或未分析管理原因的,不得分;未及时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的,扣分 5.3.14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 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不得分;未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5.4 预测预警 5.4.1根据生产经营状况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分;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不得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不得分;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未定量的,不得分;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未能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142 得分 6应急管理6.1 应急准备 6.1.1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 4 未建立应急机构或专人负责的不得分人员不清楚职责的未建立队伍或指定专兼职人员的,不得分;队伍或人员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无训练计划或记录的,扣1分;未按计划训练的,;训练科目不全的,;抽查救援人员不熟悉救援装备使用或能力不够的,。 6.1.2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与应急救援签订服务协议。 指定兼职救援人员与应急救援签订服务协议。 6.1.3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GB/T 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 无应急预案的,二级要素不得分;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GB/T 29639)规定的, 6.1.4针对较大的重点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未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6.1.5按照有关规定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或未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的,不得分。 6.1.6定期评应急预案,根据评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未定期评估的,不得分;未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的,不得分;未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备案的,不得分。 6.1.7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4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不完好、不可靠的,不得分 6.1.8建立管理台账并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 未建立台账或台账不全的扣扣分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 6.1.9按照AQ/T 9007的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4 作业人员未掌握本岗位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抽查岗位人员,一人对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不知晓了解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无应急演练计划的不得分应急演练计划未按计划进行演练的,;无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的,;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高层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的,不得分 6.1.10按照AQ/T 9009的规定对演练进行评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工作。 未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无评估报告,不得分;评估报告未提出改进措施,;修订预案,分。 6.1.11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小计 得分小计 6.2 应急 6.2.1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处置。 被抽查人员不清楚应急响应程序的不得分 6.2.2发出警报,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等措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迅速停止现场作业,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2 未及时、正确发出警报的,不得分;

未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等措施的,。 6.2.3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本企业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状态等简要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补报、续报有关情况;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灾害的,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2 企业有关负责人未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的,不得分;缺少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前状态等信息的,不得分;

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补报、续报的,不得分;

未将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灾害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的,不得分。 6.2.4研判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告知相关单位与人员。 2 未告知相关单位与人员的,不得分。 6.2.5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封闭事故现场,通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采取转移重要物资、避免或减轻环境危害等措施。 2 未立即封闭事故现场的,不得分;

未通知员工和周边人员疏散的,不得分。 6.2.6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证据。 2 未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或保护事故现场证据的,不得分。 6.2.7准备事故救援技术资料,做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移交救援工作指挥权的各项准备。 2 未准备事故救援技术资料的,不得分。 小计 1 得分小计 6.3应急评估 6.3.1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评估。 未有效开展应急处置评估的,不得分。 6.3.2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准备评估。 2 未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准备评估的,不得分。 6.3.3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2 未的,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56 得分 7事故7.1报告 7.1.1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 程序未正式发布的不得分。 7.1.2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未及时补报的,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7.2调查和处理 7.2.1轻伤、重伤和急性中毒 2 未正式发布,分;未轻伤、重伤和急性中毒,不得分 7.2.2发生事故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 2 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职责与权限 7.2.3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2 未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分 7.2.4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2 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不全,扣1分分。 7.2.5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应开展而未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的,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不得分;

被抽查人员对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不清楚的,。 7.2.6根据事故等级配合事故调查。 不配合事故调查 小计 得分小计 7.3管理 7.3.1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承包方(为企业设备设施检修服务以及劳务工)在企业场所内发生工亡事故的,一级要素不得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未纳入本企业事故进行管理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未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不得分。 7.3.2按照GB 6441GB/T 15499的有关和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开展事故统计分析。 未开展事故统计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 15499)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分统计分析,分 小计 得分小计 24 得分 8持续改进 8.1 绩效评定 8.1.1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验证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未开展年度自评的,一级要素不得分;对上次自评中提出的问题未有效整改的, 8.1.2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自评工作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自评应形成正式文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不得分;自评报告未通报的,不得分;有关人员不清楚相关内容的,未作为部门单位岗位人员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的,不得分安全绩效考评挂钩的 8.1.3发生死亡事故应重新进行评定,全面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系中存在的缺陷。 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后,未全面查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中存在的缺陷的,不得分 8.1.4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2 未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或公示的不得分 小计 得分小计 .2 持续改进 8.2.1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 20 安全管理一级要素不得分;管理不清楚改进方向的扣未制定改进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扣分;改进计划与自评评审结果不一致的,;未有效改进的 小计 得分小计 36 得分 总计 1000 得分总计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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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纪晓武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