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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咬文嚼字|“负作用”还是“副作用”?

 ptzhangyh 2023-01-04 发布于福建

“副作用”是一个药学术语。任何药物的药理作用,都不是单一的,但对于某种特定的疾病而言,只有部分起治疗作用,而对治疗无效的其他药理作用,就是“副作用”。“副”的意思是“附带的”,跟“主”相对。药物的药理作用,本没有什么“主作用”“副作用”之分,所谓“主作用”“副作用”是就具体的疾病而言,对某疾病有治疗效果的作用即“主作用”,对其无治疗效果的作用即“副作用”。对某种疾病无治疗效果的“副作用”,有可能对其他疾病有治疗效果,相对于此,所谓的“副作用”就成了“主作用”。

如阿托品对消化性溃疡有治疗效果,但“副作用”明显,会引起口腔干燥。而阿托品引起口干的药理作用,对流涎症有治疗效果,相对于此,这种作用就成了“主作用”。“负”即负面的、消极的、不好的等意思,对药物而言,其药理作用本身无所谓“负面的”“消极的”“不好的”。因此,“副作用”不能写成“负作用”。

治疗某种具体的疾病时,某种药物的“副作用”,往往会引起肌体的不良反应。对肌体而言,这些作用确实是“负面”的,这就是“副作用”常被误作“负作用”的原因。但还是不能把“副作用”写作“负作用”。“副作用”是从药物的药理作用命名的,而“负作用”是就肌体反应而言的,二者不在同一个层面。肝酶升高、腹泻、皮疹、口干等肌体不良反应,是药物的某药理作用在肌体引起的症状,与药理作用本身不是同一概念。

既然是药学术语,当然应从药理作用本身命名。如果不从药理作用本身,而从药理作用引起的症状为药理作用命名,在逻辑上明显不合理。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发布的《药学名词》第二版,收的就是“副作用”,释义为:“当一种药物具有多种药理作用时,除治疗作用外其他不希望出现的作用。”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核医学、化学工程等学科,也引入了此术语,均作“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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