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是个令人深恶痛绝的地主武装团伙,他们靠打家劫舍、勒索钱财为生,在百姓眼里他们就是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也是让地方政府感到非常头痛的“顽疾”。在解放前后,土匪曾经一度横行,后来在解放军的剿灭下才把各地的土匪一一铲除,土匪头子被枪决那一刻是大快人心。1953年女匪首被解放军活捉,毛主席发话:陈大嫂不能杀,是什么原因留下了女匪首的性命呢? 1953年,黔南龙里县洗马河的一户人家在办酒席,小村庄地方小,流动人口少,大多数村民都互相认识,出现陌生人很容易被人认出,这时当地公安队接到了群众举报,说有个陌生面孔出现在村里,是个年纪三十岁左右的妇女。负责剿匪的陈光美得到这个消息后立刻带人前去抓捕,当场把这名妇女抓住,她就是漏网之鱼女匪首程莲珍。 程莲珍被抓住时看着很轻松,实际上她也是“顽疾”之一,当大多数土匪被剿灭时,程莲珍却在惠水县与长顺县一带频繁活动,她带着余部利用熟悉山区地形的优势,一次次从解放军的手里逃掉。她之所以被当地百姓如此忌惮,只因当年她是赫赫有名的“双枪女”,能够拥有与解放军激战的实力,可见她还是有一定本事之人。 当初程莲珍只是普通的农家女,布依族,但她又不普通,她少女时长得如花似玉,用现代话来讲就是肤白貌美大长腿,如此出类拔萃的少女被当地人誉为“宜林山国第一美人”。俗话说得好,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程莲珍到了成亲的年龄时,上门说亲的人络绎不绝,这让她烦不胜烦,于是她就躲了出去。 未曾想在躲的过程中遇上了地主家的少爷陈正明,结果被一眼看中。陈正明已经有了妻室,看到程莲珍如此美貌便动了强娶的心思,程莲珍就这样半推半就地成为了陈正明的女人。陈正明对程莲珍格外宠爱,冷落了其他妻妾,他带着程莲珍骑马、打枪,再加上程莲珍一身红装,显得英姿飒爽越发动人。 陈正明在世的时候程莲珍过了几天好日子,只可惜这样的日子只维持了五年,陈正明死于一场重病,给程莲珍留下了一大笔家产,陈家人不甘心财产落入她的手中,便联合族人去抢。程莲珍不仅会骑马打枪,头脑也非常聪明,她训练了一批素质过硬的家丁守护宅院,当族人前来时发生了火拼,成功把对方打退,程莲珍因此一战成名。 贵阳解放后,程莲珍担心自己的财产被没收,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她与另一支土匪勾结在了一起,名叫罗绍铨,这人是国民党溃逃时某部的一个营长,看到程莲珍有钱又有些小势力,就打起了她的主意,硬拉着程莲珍“歃血为盟”,程莲珍稀里糊涂地加入了这个贵州最大的匪帮,而且还成为了罗绍铨的弟弟罗绍凡的女人。 程莲珍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她投靠罗绍铨只是想能维持原有的生活,每天就是到乡下收租、处理家务,但罗绍铨不是让她白靠这棵“大树”的,利用程莲珍在当地的名气抓壮丁、抢粮食,与解放军数次交火,他把这些事情都挂上程莲珍的名号,以至于程莲珍成为了有名的女匪首“陈大嫂”。在罗绍铨的怂恿下,程莲珍与惠水县城的解放军展开了激战,结果被打散了人马狼狈逃窜,1950年时,罗绍铨这帮土匪被剿灭,程莲珍打扮成普通的农家妇女逃过了一劫,之后她带着残留的几个手下,时不时就下山抢吃抢喝,弄得山村周围不得安宁。 程莲珍成为了少数仍在活动的土匪之一,他们利用熟悉山区地形的优势,数次逃过围剿,给贵州地区治安带来了很大的困扰。直到1953年程莲珍下山才被群众举报抓住,当时程莲珍深怕自己性命不保,因为之前被抓的土匪都被枪决了,便立刻表态自己将功赎罪,带着解放军去围剿其他残余的土匪。公安总队认为像程莲珍这样的女匪首应该直接枪毙,也有人认为她是少数民族,枪毙了影响不好,最后决定把程莲珍的事情上报。 事情最后被上报到中央,毛主席听了之后说:陈大嫂不能杀,当初诸葛亮还七擒七纵孟获,对待陈大嫂这样的女匪首应该让她心服口服。程莲珍就这样保住了性命,她戴罪立功帮助清剿残匪,又主动接受思想教育,当年的“双枪女”变成了“女孟获”而成为一时的佳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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